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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牧之接到消息,从国外回来的那天,北城下了今年第一场雪。
家里还是乌烟瘴气,盛氏最近不顺,盛正国脾气越来越糟糕,付婉雯一年前回国后到现在也没见过他什么好脸色。
“牧之,你回来就别走了,去盛氏帮帮你爸爸吧,他熟悉的经营还是老一套,但现在那些都不行了,盛淮翊他们那边都开始抢我们的老客户了,再这样下去岂不是要骑在我们头上?他为了针对现在的消费主力年轻人,还特意挖了团队,但是听说这方面在北城顶尖的人都被盛淮翊那个公司吸纳过去了,之前从外面挖了两个人,结果是徒有虚名……”付婉雯看着盛牧之在房间里打开行李箱整理衣物,说:“咱们自家的公司还等着你撑起来呢,你却在国外给别人打工。”
盛牧之不得不再同她解释一遍:“我之前那部分学分修够了,但我还有想学习的东西,过了年我还要继续在那边进修,现在打工也是跟着我导师积累经验。”
付婉雯沉默下来,只直勾勾地盯着他拿东西的手。
之前骨裂的手在国外已经完全治疗好了,这是好事,但是另一只手……
当初为保护郁棠而受了刀伤的那只手,至今还留着明显的疤痕。
她曾经提议让他去做祛疤手术,但盛牧之拒绝了。
他好像想要留着这个伤疤,她有时候会看到他盯着这个伤痕出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
她知道,他不愿意回国,大抵也和郁棠有关系,虽然隔壁属于郁家的房子已经易主,但毕竟这么多年,别墅区里他们两家都有来往的人那么多,有些郁家的消息,还是会传入他们耳中。
小一辈里应该也都传开了,郁棠怀孕了。
时间真的能改变一切,当初人们讨论那个荒唐的订婚典礼,讨论盛家继承人和私生子之争,如今快三年过去,人们提起盛家,总是会先说到盛淮翊这个北城的互联网新贵,他除了拥有一家迅速崛起的公司,业内顶尖的团队,还有个幸福的家庭,听说他和他的妻子非常恩爱,有人在街上看到他们,他们总是牵着手,好像热恋期还没过。
付婉雯想起这些就糟心,她问盛牧之:“既然不打算留在家里,怎么不等过年,而是这个时候回来?”
“我有点事,可能要在这边医院里忙几天。”盛牧之解释。
“医院?”付婉雯睁大眼,“你身体不舒服吗?”
盛牧之摇摇头。
他之所以回来,是因为接到消息,他大概两年前曾经回来在这边医院做了骨髓捐献的登记,现在有配型成功的白血病患者需要他进行移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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