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温知只是虎着脸凶温林不懂事,然后把猫送走了,虽然霍凛一再说养在后花园,不多接触就行,可温知清楚,一个屋檐下,再小心也有漏掉的时候,温林还小,免不了哪次碰了猫忘记洗澡消毒就跑进别墅,为保万无一失,送猫离开别墅是最稳妥的做法。
温知说着温林不懂事,很多个夜晚,霍凛明明看见,他躲在卫生间里哭。
霍凛放下衣袖,继续做菜,他不愿去管那些乱七八糟的病,也不愿去想,他只是想陪温知吃完一顿晚饭,不想连这种小事也做不到。
可最后,他偏偏就是那么没用。
温知说了半天不见人应,他摇摇脑袋,妄图引起霍凛的注意:“叔叔,你怎么不说话?”
霍凛亲了一下他的发顶:“我喜欢听你说。”
温知转过身,与霍凛面对面:“我也想听你说,叔叔,你有事情也可以告诉我。”
霍凛默不作声,摸着温知的鬓角头发,满心满眼都是他,他想,他的小知怎么能这么好。
“叔叔,”温知抬手贴着他的手背,“我在这,你都可以告诉我。”
手心手背都是温知最直白的温度,温暖热烈,一点点蔓延到四肢百骸,给他安全感,同时让心底的恐惧和害怕逃无可逃。
“小知,”霍凛喉结滚动,颤抖着声音说出两个字,“我怕。”
温知轻轻说:“叔叔在怕什么?”
“我怕,我走了,温知怎么办?“霍凛看着温知的眼睛,声音隐忍而紧绷:“我怕他孤苦伶仃,一个人冷冰冰的生活,更怕他找了别人,将我忘得干干净净,我更怕、更怕他就随着我离开了……我的小知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享受世间繁华……怎么能为了我就离开呢……”
霍凛红着眼眶,眼底全是克制的容忍,一字一句都带了不甘:“小知,你说,霍凛怎么就比你大那么多呢?”
周五下午魏清琅走后,霍凛将自己关起来,拿着笔,练了半夜的字,笔墨浸透宣纸,反反复复只有十个字: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遇见那个人,总想着和他一起长命百岁,就像有人说,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可是他和温知,差了十四年。
一个怎么也填补不了的十四年。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出自《霸王别姬》二十一章,霍叔叔过敏生病
温知第一次看到霍凛的脆弱,这个完美到无坚不摧男人在怕,红着眼睛,懊悔的说,我怕。
温知心底酸涩的厉害,轻轻抚摸霍凛的眼皮,抬头吻了上去。
“叔叔,你知道吗?”温知与他贴得很近,几乎不留缝隙,“大一开学典礼,我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发言稿的主题我写了‘遇见’。我一直觉得‘遇见’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遇见是开始也是终点,小时候,我在福利院遇见了爸爸妈妈,他们给我一个家,后来,我的家碎了,所幸我又遇见了霍凛,他重新给了我一个家。”
“遇见真好,可世界太大了,太珍贵的遇见需要时间和等待,因此,你就先找了我十四年,是我,是我先让你一个人等了十四年,”温知抽出霍凛脖间的玉片,低头吻了吻,继续说:“遇见很公平,他知道我们下辈子,下下辈子还要遇见,所以,这辈子我也要等你十四年,叔叔,你看,我们之间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比起叔叔苦苦等待的十四年,我怎么会孤独呢?我有你这辈子的陪伴。”温知笑了笑,放下玉片,抵着霍凛的额头,“婚姻家庭也好,天伦之乐也罢,那是别人遇见后的未来,对温知而言,他的生命里要有霍凛,没有霍凛的未来,他都不要。他从不后悔遇见霍凛,更不后悔爱上霍凛,如果拿十四年换你们生生世世的遇见,他求之不得。”
“叔叔,我不惧怕死亡,也不惧怕终老,”温知声音很轻,每个字穿过鼓膜震在霍凛胸膛:“能遇见你,我什么都不怕。”
遇见多神奇,有些人,遇见了无数次,依旧平淡无奇,有些人,只遇见一次,就渴望生生世世都要遇见。
霍凛抚着温知后颈,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透过这双清亮的眼睛,他放佛回到了六年前,第一次遇见温知。
六年前,京大邀请霍凛出席新生开学典礼,他坐在台下,听着一个又一个发言,心中不起半点涟漪,参加这场开学典礼,在他看来,只是卖的王海生的一个面子,他甚至不愿被主持人提名,只座在普通学生坐的观众席。
霍凛看了看时间,打算听完所有人发言就离开。台上的人上了又下,终于轮到最后的新生代表,一个少年走上台,白衣黑裤身姿挺拔,调了调话筒,看向观众席,念出发言稿的题目:“人间一遭,遇你甚幸。”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蝴蝶效应或有因果,机缘巧合无法说清,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小小举措,就为我们的遇见做了铺垫。”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
“从呱呱坠地,我们一直在遇见,睁开眼,遇见了亲情,后来,遇见天空,遇见太阳,遇见花草,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与友情的遇见,与爱情的遇见,与信仰的遇见……我们的遇见,或始于面容,或始于文字,或始于影视,或始于憧憬和向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