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马鹿的皮毛不值钱,夏长海不想在它身上浪费太多精力。他随手拿出一把侵刀,这是跑山人常用的工具,样子像放大版的匕首,既可以当作匕首在近身的时候使用,也能套在长棍上,增加攻击范围。
夏长海手起刀落,直接割破了小马鹿的喉咙。
“老大,这鹿要开膛吗?”王喜栋问道。
“小的就在这儿开膛,大的带回去让他们处理,咱们可别把皮货弄坏了。”夏长海吩咐道。
“好嘞。”王喜栋应道。
要知道,一块完好无损的雌马鹿皮和有刀伤瑕疵的皮,价格相差好几十块呢!要是把这皮弄坏了,回去肯定会被爹妈狠狠骂一顿。
按照以往的规矩,开膛之前要先祭拜山神。
处理完后,小马鹿的肉还剩下&bp;100斤多一点。虽说和体型庞大的黑熊比起来差很多,但在鹿类里,这已经算是个头比较大的了。
就拿梅花鹿来说,雄性成年个体的体重一般也在&bp;200斤以下,还比不上这只雌马鹿呢。
夏长海估量了一下,这只雌马鹿开膛之后,至少还能有&bp;200斤以上的肉。
“真可惜,没抓到那只雄马鹿……”王喜栋望着雄鹿消失的方向,一脸遗憾地说,“……要是抓到了,起码能多卖&bp;100块钱!”
在那个年代,还没有“鹿之五宝”的说法,国营商店只收购鹿茸和鹿皮。(冷知识:鹿之五宝指的是鹿茸、鹿鞭、鹿筋、鹿血、鹿皮)
鹿茸只有雄马鹿才有,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而鹿皮呢,因为雄性和雌性的体型有差异,雄性的鹿皮比雌性的大。
所以,大家在打猎的时候,如果有选择的机会,往往更愿意猎杀雄鹿。
“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了。”夏长海把马鹿的两只蹄子并在一起,用绳子紧紧地扎好,方便搬运,“要是真碰上那大家伙,咱俩加起来都不是它的对手。”
这个季节的雄马鹿体重很容易就超过&bp;500斤,发起狂来,那冲击力就跟小货车撞人一样。夏长海宁愿去招惹熊瞎子,也不想和雄马鹿正面冲突。
“到时候别说抓这两只马鹿了,能不能保住性命都很难说。”
王喜栋听了之后,觉得确实是这么个道理,心里暗暗责怪自己太贪心了。
“走吧,天快黑了,再不下山,小心被山猫叼走了。”
......
在宁夏村,一群年轻人把袁家兄弟围在中间,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杰哥,你再给我们讲讲,当时是怎么抓住那只大野猪的呗。”
“是啊,杰哥,那野猪那么大,獠牙那么长,你们当时难道不害怕吗?”
“你净说些没用的,我杰哥怎么可能会怕?你以为杰哥跟那两个人一样没本事啊。”
“我就觉得很奇怪,一个看见老母猪都吓得腿发软,另一个还被野猪拱成重伤,就他们俩,怎么可能猎到黑熊?”
“哈哈哈,你真是个笨蛋,你还真以为那黑熊是他们自己打到的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