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门无声滑开。
罗夏眯起眼睛,打量着屋檐下躲雨的两个身影。
“这条街有十六栋房子。”
他语气平淡,像是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路口停着卡车司机的休息站,拐角还有家酒吧。”
他顿了顿,微微挑眉,“所以,为什么是我?”
两个女孩对视一眼,似乎没想到他会这么问。
“我们本来找的是个养狗的老头,”其中穿着黑色网袜的女孩耸耸肩,“他说你是警察,还说你大概是这条街上唯一的好人。”
“没错。”
另一个女孩接话,湿透的上衣贴在身上,“还有,老兄,你别故意摆出一张冷酷的脸,oK?虽然你看着很有型,但我们喜欢的可不是你这样的男人。”
“耶,我们喜欢贾斯汀·比伯,对你这种型男无感,所以别自作多情。你要是不让我们进去,我们现在就可以离开。”
两人七嘴八舌地一顿絮叨,还不忘瞪了罗夏几眼,随后转身就要离开。
“嘿,放轻松。”
罗夏忽然笑了,冷峻的面容瞬间柔和下来。
他侧身让开门口,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职业病而已。进来吧,有热咖啡和干毛巾。”
两女对视一眼,犹豫了一瞬。
可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南区这种地方连辆出租车都叫不到。
她们撇了撇嘴,敷衍地说了句“谢了”,最终还是迈进了罗夏的家。
然而,刚踏进客厅,她们就僵住了——
歪斜的沙发、碎裂的茶几、墙上触目惊心的弹孔……这地方怎么看都不像正经人住的。
“前几天有帮疯子闯了进来。”罗夏漫不经心地踢开脚边的弹壳,“外面修得差不多了,家具还没来得及换。”
吉妮丝和贝丽紧紧搂住彼此的胳膊,缩在墙角一声不吭,先前的泼辣劲儿荡然无存。
等罗夏端着两杯热咖啡给她俩时,她们却连碰都没碰。
一名女孩歪了歪脑袋俏皮地回道:“相比于下了迷女干药的咖啡,我更愿意喝没开封的啤酒。”
“哈哈哈.......”
罗夏低笑一声,转身从冰箱里甩出几瓶冰镇啤酒。
三人围坐在壁炉前,火光跳动,一边烤火一边闲聊。
通过交谈,罗夏知道了这两女的名字。
穿着黑色网袜的是吉妮丝,而T恤湿透、真空上阵的是贝丽。
两人是芝加哥大学的学生,本想趁着白天结伴来南区逛逛,结果还没逛多久,就遇到了暴雨成了落汤鸡。
借助着酒精的作用,气氛彻底放松下来。
她们甚至开始分享大学里的糗事,还信誓旦旦地表示,等罗夏去东区时,一定要好好“招待”他。
并且在知道罗夏退役军人的身份后,又纷纷起哄着让他讲讲战场上的故事。
“那是在阿富汗,战争最激烈的时候。我们尖啸鹰小队和海豹突击队一起执行‘红翼行动’,任务是侦察一名基地组织的高层——本·沙马克。”
“我们成功绕过了敌军的机枪阵地,潜入山区。可就在行动途中,我们撞见了五个牧羊人。”
“那是一次绝密行动,任何目击者都可能让我们全军覆没。”
“我提议直接解决他们,但海豹的人坚持投票表决……结果,他们赢了,我们放走了那五个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