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冯玉觉得自己的推测还挺合理的,但是经历过太多次错误的“合理推测”,导致她现在很难再信任自己的逻辑思维。
但是那话怎么说来着?做学问就是要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做个假设又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她现在假设阿那席拉的目的是要做大汗。
所以历史上有女大汗吗……原世界的历史中肯定是没有,难办的是这也不是原世界。
桀族是个母系民族的证据加一。
冯玉的这具新身体显然是有日子没吃上正经饭了,挨打时光顾着疼,这会儿一沾上吃食,立刻就狼吞虎咽。
其实她知道几案上大半都是牛羊肉,属于发物,对她的伤口愈合很不利,但饿极了也管不了这许多。
而那奇力古,分明吃相不比她好看什么,偏还高声取笑:“北地男儿皆知冯大人风姿绰约,若要叫他们见了你如今模样,怕是要大失所望啊!”
冯玉哪在乎这不痛不痒的嘲笑,囫囵个儿咽下食物,酒碗一举张口就来:“喀扎真折煞小人。能得查库汗一口饭吃,已是受了大恩惠,落魄至此何来风姿?若论北地男儿心之所向,定是喀扎您这般的豪杰……”
完了,马屁拍马腿上了。
虽说以貌取人不太好,但奇力古看上去比阿那席拉还年长些,这体格子也是一拳能把冯玉抡飞的水平,再加上那一脸的标志性刀疤……
她应该不会很受异性欢迎。
冯玉正绞尽脑汁想着怎么谢罪,却听奇力古又是一阵大笑:“哈哈哈,冯大人快人快语,这点倒讨喜得很啊——来吧,冯大人,干!”
*
……这北地男儿,不会是真喜欢这种类型的吧?
这么一说打从穿过来到现在,冯玉还没照过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长啥样。只不过看身高体型,和之前的身体似乎很相似,所以她一直当自己还长以前那样。
当然,现在照镜子其实也没意义,因为她完全是鼻青脸肿的状态,照也照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会更深刻地提醒她她现在有多凄惨罢了。
这么一想,冯玉险些吃得哽住,心里一个委屈,眼泪就直往上冒。
她到底也不是完全不要尊严的,硬生生转移注意力把泪水憋了回去,是不想再给奇力古发挥的空间。
止疼的药水差不多也快过药效了,冯玉身上又开始那种撕裂般的痛,唯一能做的是多喝两口酒来自我麻醉。
好在狱卒乌布尔很快去而复返,一进帐便两手抱拳:“喀扎,冯大人的营帐已添置妥当!”
刚巧这顿简单的晚宴也行至尾声,有仆从为三位大人奉上水盆洗手,侍奉冯玉的恰好还是那个小鹿眼。待冯玉将一手油污洗净,他还拿了干净帕子给冯玉擦手,四只手就这么在一块儿帕子里来回摩挲,搞得冯玉脸都红了。
放在以前,哪有这么帅的男人会这样照顾她,还跟她手拉手啊。
现在冯玉后悔喝那么多酒了,因为她一喝醉,就会跟人掏心掏肺:“你真好看,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小鹿眼明显一惊,手也往后缩了半寸。
而冯玉醉酒后还有个特征,是胆子会变特别大。
她“刷”地一探手,又把小鹿眼的手抓回手心,抓得还挺紧:“你是第一个给我擦手的人。真的,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从来没有……”
然后她就绷不住了,一边发出打鸣般的哭声,一边把头往四手交握的帕子上埋:“我不想哭的,我本来不想哭的……啊……”
再后来的事冯玉就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在震天响的大笑声中,被一路扶着进了一个帐篷,然后烂泥般栽倒在床上。
迷糊间有人过来脱她衣服,一点点剪开那件已经被血黏在皮肉的里衣,然后小心地给她上药包扎……
*
冯玉有想过会不会再喝晕一次就能穿回去了,但显然没有。
睁眼她看到的是帐篷的尖顶,挣扎着想起身,却发现自己已经被缠得木乃伊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的缠的还是女的缠的……算了,医者仁心。
费了一番工夫,还是坐了起来。
帐篷内仅她一人,反倒带给她些许安全感。就这么坐着缓了一会儿,宿醉的脑子才开始转圈。
她试图整理自己现在的处境——
是的,桀族大概率是个母系民族,女子掌决策。这也解释了中原方面为什么培养女官来和这个民族搞外交,因为在这里,女子比男子更受尊敬,真要是派个男人过来,反倒显得不够重视。
现在冯玉算是已经逃离那个炼狱般的刑房了,按奇力古的意思,是要她在查库汗部住到老死——嗯,就是一辈子啥也不用干就有屋有床有吃有穿,多么令人痛不欲生的惩罚。
如果是原主的话,大概会很痛苦吧,从此无法回到故土,无法再为大昭效力。
但是冯玉就觉得还好,反正中原对她来说也是陌生的地方,就在这儿过也没什么,只要别再打她,哪怕往她帐篷上砸点鸡蛋菜叶她也认了——虽然这儿也不像是能养鸡种菜的地方。
这么想着,她摸索着下床,一瘸一拐地走到门边,撩开门帘。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