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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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平卢之行(第3页)

他决定带上两匹马——一匹红马,一匹白马。

还有自己新请的小军师——兰素亭。

朱温跟她说这事时,兰素亭正好在帐内发现了一本书。

她的身姿依然纤静,但眼里却充满了喜悦之情。

“营将,这本书能借我一下么?”兰素亭轻声道。

她并没有刻意讨好,但这种安静、乖巧的声气,让人很难拒绝她的任何请求。

朱温瞧了瞧,原来是一本《周易新注本义》,是黄巢给他的。

这东西也是义军的老朋友,薛崇节度使留下的遗物之一,其作者是薛崇的祖先,开国名帅薛仁贵。

朱温全不在意地道:“给你

;吧。反正我不爱看。”

兰素亭秀眉一挑,露出讶然之色:“营将不喜欢《周易》吗?”

“我阿爷生前被人称作‘朱五经’,却只来得及教会我一部。”朱温笑了笑:“除了《诗经》之外,其他四部我都没看完,更不必说注解了。”

兰素亭点点头:“营将少年时要练武,能读书的时间应当不多。”

“你倒是会给我找台阶下。”朱温忍不住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这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出格的,他眼里对方便如兔子、猫儿一般,只是极为可爱而已:“其实就是我疏懒惯了而已。”

“一个疏懒的人还能破解雪帅齐克让的计策?”兰素亭吃惊得小口微张。

朱温一阵无奈。

他实在不怎么好解释。

在这样一位纯真少女面前,炫耀自己有多么聪明,多么天赋异禀,似乎也没什么意思。

“你应该发现,我一天要睡五个多时辰……”

兰素亭听了这话,不由若有所思:“嗯……看起来是挺懒的。”

“其实很多点子,我要做梦的时候,才能想得通透。”朱温说起胡话不打草稿:“你看,一天要睡这么久,当然没时间读书了。”

“素亭明白了。”兰素亭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南朝的大才子江淹,也是梦里得到一支神笔,然后就经常在梦里写辞赋,所谓‘梦笔生花’。”

“这么说来,营将你不是懒,只是和江淹一样,异于常人而已。”

兰素亭见朱温不回话,又道:“这本书我不能收。”

“为什么?”朱温问道:“我给了你,就是你的。”

“我想自己抄一本。”兰素亭秀丽的睫毛轻轻颤着:“亲手抄一遍,自己就吃透多半了。”

朱温闻言,不由想起阿爷朱诚的那一屋子书,几乎也是一本本亲手抄来的。

由于门阀士族垄断知识,平民百姓想读书,就是如此不易。

兰素亭不知从哪拿出了一沓纸笺,是本朝才开始使用的“毂纸”,以树皮纤维制成,相比之前的麻纸,纸质相对光滑,但价格并不贵。

她显然是个爱书之人,而且时时都做好了手抄一本书的准备。

兰素亭在书案前摆纸研墨,无声无息抄写起来。柔淡如清水的目光,静静垂落在纸面上。

字体是卫夫人传下来的簪花小楷,极为娟秀,笔尖在纸张上流转,如同一场工丽已极的舞蹈。

“毂纸”尤其适合这样俊秀的笔法。

朱温并不懂纸,也不懂书法,但他能看出少女的书法相当有功力。

或许不在老师黄巢这样有数十年造诣的大才子之下。

笔法中的柔韧与秀丽,与武学中许多技法,原是相通的。

“你若出去卖字,一定比你做账房先生赚得多。”

“我知道。”出乎朱温意料,少女迅速给出了笃定的回答。

“但我不想像商贩那样出去吆喝,觉得很丢人。”兰素亭又轻轻地道。

她能帮长疮的战士吮吸毒疮,一点不觉得脏,却认为如商贩般吆喝着推销自己的书法,会令人尴尬。

这才是真正有骨气的读书人该有的样子。

朱温越发觉得自己平日里所讨厌的那些自命清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穷措大”,实在是俗不可耐。

抄了一些之后,她揉了揉有点僵硬的手腕,将抄好的纸页整理得整整齐齐。

今夜,朱温为她请的那个丫鬟恰好生了病告假,她便拿了笤帚,自己动手清扫帐内的地面。

一边扫,她另一只手还拿着那本书,细细地瞧着,竟然丝毫不妨碍扫地的精准与细致。

朱温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很会照顾人,本来并不需要什么丫鬟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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