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雪芙不耐地转过头,目光扫过。
然后,她愣住了。
进来的是一个看起来约莫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人。
身材算不上魁梧,但也绝不瘦弱,穿着一身实用耐磨的深灰色作战服,款式简洁,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他的脸庞线条硬朗,肤色是长期经受风吹日晒的古铜色,眼角和额头带着清晰可见的纹路,那是岁月和经历留下的印记。
“雪芙啊,给你介绍一下,”马东逸的声音带着几分刻意的热情,缓和气氛,“这位是咱们协会的老牌执剑人,纪泽天,通天阶强者。”
他又转向那位中年男人,态度明显恭敬了许多:“纪执剑人,这位就是顾雪芙小姐,咱们协会年轻一辈灵剑使里的佼佼者。”
“通天阶......”
顾雪芙重复了一遍这个词,眼神中的不耐烦迅速转变为错愕。
随即,又变成了刻意掩饰的失望,嫌弃。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纪泽天几眼,从他略显花白的鬓角,到他那双看起来饱经风霜的手,最后停留在他那张平平无奇、甚至可以说有些过时的脸上。
这就是马东逸说的,费尽心思给她找来的最好的搭档?
一个看起来都能当她父亲的大叔?
她想象中的搭档,就算不如苏白那样惊才绝艳、年轻气盛,至少也该是意气风发、实力与颜值并存的精英吧?
可眼前这位......
除了“通天阶”这个头衔听起来吓人,其他哪里符合她的标准了?
一股荒谬感和被敷衍的怒火瞬间冲散了之前的烦躁。
顾雪芙甚至懒得跟纪泽天打招呼,直接扭头看向马东逸:“马东逸,你没跟我开玩笑吧?”
纪泽天的眉峰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马东逸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心里暗骂一声“姑奶奶”。
他赶紧上前一步,一把将顾雪芙拉到旁边,压低了声音:
“我的大小姐!你小声点!”
他飞快地瞥了一眼面色不变的纪泽天,焦急地对顾雪芙说,“现在是什么时候?兽潮围城!协会里稍微有点名气、实力过得去的年轻高手,哪个不是在前线顶着?要不就是有固定队伍抽不开身!我托了多少关系,才请动纪执剑人!”
“他是通天阶!货真价实的通天阶!整个高山城才有多少位?这种关头,肯来跟你临时组队的,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你还挑三拣四?”
见顾雪芙还是一脸不情愿的表情,马东逸叹了口气,声音更低了些,苦笑道:“而且啊......你以为人家就乐意了?纪执剑人经验何等丰富。要不是看在这次危机特殊,再加上我的面子......人家还稍微有点嫌弃你以前有过契约对象,觉得磨合起来麻烦呢!”
“什么?他还嫌弃我?”顾雪芙漂亮的眼睛倏地瞪大,难以置信地看向不远处那个沉默的沧桑大叔。
自己堂堂SSS灵剑使,灵剑协会的天才新星,走到哪里不是众星捧月?
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大叔,居然还敢嫌弃她?
但正如马东逸所说,现在不是她耍大小姐脾气的时候。
兽潮汹涌,城墙岌岌可危,多一个通天阶战力,就多一分守住城市的希望。
尽管心中百般不愿,但理智终究占了上风。
她不是不懂轻重的蠢货。
“知道了。”顾雪芙从齿缝里挤出三个字。
她别开脸,不再看纪泽天,算是默认了这次临时合作。
马东逸如蒙大赦,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