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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华笑着答道“可是儿媳现在养着永琏和璟瑟,晞月妹妹养着永璜,绿筠妹妹虽然有海兰一起照顾着永璋,到底也是抽不出身来,陈氏又是个不爱说话的,一时府里能侍奉的,只有青樱和金氏了呢。您又禁了青樱的足,王爷回王府,可没地儿待咯。”“噗嗤,你这皮猴儿,这么说来是我苦了弘历了?”熹贵妃忍俊不禁。“儿媳可没这么说。”琅华急忙否认,但语气里还是带着揶揄。“罢了罢了,你就给弘历再安排个人伺候吧,看上谁了和本宫说。”熹贵妃抚摸着手上丹红色的护甲。搁她的心思,她本想趁机在弘历身边再放一两个人,但琅华将胧月出嫁的事儿办的极好,她想给琅华个面子。如今圣上年岁渐长,弘历已经是内定的储君,她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小女儿姮媞的婚事了,放一两个人在弘历身边,以后也好替姮媞说话。“儿媳那日在宫宴上,看到一个弹琵琶的姑娘,长得甚是清丽可人,有几分当年晞月的影子,儿媳问过王爷,王爷也中意呢。”琅华前世被白蕊姬的“一报还一报”吓的落水而亡,白蕊姬也是受了金玉妍的挑拨,如今她就要让白蕊姬提前入府,和金玉妍打打擂台。“哦?南府乐女,身份未免太低微了,但你和弘历看中了,那便带回去当个侍妾吧,只一件,警告她别用什么下作手段。”熹贵妃爽快答应了。琅华带着莲心去了南花园,南府的乐姬此时都在清凉殿习琵琶。琅华远远儿的就听见一阵悦耳的琵琶声,是《春江花月夜》,如潺潺流水般绕着整个宫廷。最中间的女子身着宝蓝色对襟襦裙,头上未饰钗环,只一朵新开的月季花,衬得人比花娇。见琅华来了,师傅们带着艺人行礼,琅华让众人退下,只留下了白蕊姬一人。琅华一直都知道白蕊姬是美的,她性格轻浮,做事莽撞任性,能得到弘历的宠幸,就是因为她那不施粉黛也倾国倾城的脸蛋儿,尤其是现在的她,双七年华,比前世服侍弘历时,还小三岁,正是少女最灵动的时候。就像山中未经雕琢的灵石,惹人喜爱流连。白蕊姬并未因为琅华是福晋而小意讨好,反而不卑不亢地行礼,让琅华高看了一眼。“你很好。”琅华满意地说道“可愿意随我去侍奉王爷?”白蕊姬自然是愿意的,总之她这样的身份,断然出不了宫做个寻常女子了,宫里除了年纪大了的皇上就是太监,如果能跟了风华正茂的宝亲王,简直是天降的好事。琅华欣赏白蕊姬毫不掩饰自已的欲望,这也称得上是光明磊落。于是王府里又添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白格格。白蕊姬年轻貌美,会弹琵琶,又懂得如何留住男人的心,一时间在王府风头无两,气的金玉妍见到白蕊姬就要怼两下。这日四月十六,又是阖府请安的日子,因着青樱的禁足还没解,来请安的只有晞月、绿筠、玉妍、海兰、婉茵和白蕊姬。琅华见天气渐热,让裁缝量了尺寸,格格府里众人赶制夏衣,宫里新赏了一批天香娟下来,除了给琅华、晞月各两匹,剩下的弘历竟然全给了白蕊姬。金玉妍早就对白蕊姬愤愤不平,瞅准了大家都在,白蕊姬姗姗来迟,立马开口“呦,这不是王爷的心肝吗,谁不知道天香娟珍贵,以玫瑰花汁子浸染丝线织成,走起路来步步生香,这样好的东西,我们都没得着,全便宜了你了。”白蕊姬端起桌子上的茶啜了一口“王爷说我年纪小,穿这样轻薄的料子正好,不比姐姐年纪大了端庄,若是有上好的苏绣锦缎,给姐姐做个挡风的抹额,妹妹一定不抢你的。”神情甚是骄傲。“你这个狐媚子……”金玉妍气急败坏,恨不得手撕了她。“住口,福晋面前怎可恶语相向。”晞月扶着琅华从内间出来,昨儿晞月在这儿玩的晚了,两人一起在琅华院里安置了,今天早上一起梳了妆。金玉妍连忙住口,众人给琅华问了安。“福晋,刚刚这白氏竟然嘲讽嫔妾年纪大了,实在是太轻狂,嫔妾才没忍住说了她两句。”金玉妍解释道。“蕊姬年纪小,你要多多教她,怎么能张口就是狐媚子呢?她若是狐媚子,王爷难道是被狐媚子勾引的庸人吗?”琅华话里话外指责着金玉妍,“府里姐妹要同心协力,谁若是有本事能伺候好王爷,我都为她高兴。”“嫔妾受教了,以后一定好好想法子让王爷开心,让您满意。”金玉妍不情愿地服了软,又瞪了白蕊姬一眼。白蕊姬并不在意金玉妍的刁难,宫里争宠各凭本事,争不过自已又瞧着自已眼红,真是无能狂怒。琅华问了绿筠永璋的身体如何,又关心了婉茵的身子,还命人去青樱那儿问了尺寸,没忘了给青樱也做上几身新衣服。众人都夸琅华贤德大度,白蕊姬对琅华也是真真儿佩服,君子论迹不论心,就算是装的,能做到这份上,至少也是个表面的好人了。青樱的心愿弘历近来宠爱白蕊姬,按理来说晞月早就应该嫉妒地发疯了,可她一门心思全扑在永璜身上,对争宠一事早已经淡忘了。这几日晞月来找琅华商量,永琏的哮症已经抑制住,两个阿哥都已经七八岁,是该武术启蒙的年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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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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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