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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杜霰都不会放他独自一个人离开天虞山了。既然如此,那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了。走着走着,叶遥转到了厨房。厨房里不少东西都落了灰尘,许久没有下厨,一切看起来都冷冷清清的。他走了一圈,随手打开暖格,见里面搁着一盆温养着的薄荷草。还记得夏天的时候,叶遥种了几盆薄荷,尝试做过几次薄荷凉糕,但最后皆以失败告终。入秋后,叶遥怕剩下的最后一盆薄荷冻死,于是在暖格里腾出位置安放它,想着冬天再做一次。后来却把这件事忘了。他天生和厨房的这些用具没有缘分,再好的菜谱也能做得乱七八糟,而且他也本没有兴趣下厨。薄荷凉糕是他唯一失败却还坚持做了许多次的东西,只因为杜霰想吃。他叹了口气。要不今日做一次吧,就当作是最后一次。于是,叶遥开始摘薄荷叶、洗叶子、捣碎出汁。薄荷凉糕的做法繁杂且精细,每一步的用量似乎都是精准的,叶遥每次失败,都会记下当次的用量,下次再改进。这最后一次,他更加格外小心谨慎,在厨房里忙了几个时辰,最后炸出一盘成品,淋上桂花汁。他夹起一块咬进嘴里,随即脸色一变,吐了出来。还是失败了呢……算了,也许有些东西注定是做不成的。有些人,也注定是不能再来往的了。叶遥将剩余的薄荷凉糕倒掉,走出厨房,正好听见院门吱呀一声响。阵法已解,蓝色的光壁消失,乔柏带了杨石翁匆匆踏过积雪。乔柏瞥着叶遥,幸灾乐祸嘲讽:“被你的好徒儿关了?你怎么搞成这副样子?”杨石翁则拿着镇楼环连连道歉:“真是不好意思啊叶仙君……”叶遥笑道:“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杨掌门,以后杜霰就拜托你了。”“好好好……”杨石翁点头。乔柏道:“酉时快到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杜霰快下课了。叶遥点头:“走吧。”他最后朝杨石翁拜别,同乔柏一起踏空飞起来。风中夹杂着一点零星的雪花,其中一片附在叶遥的唇角,很快被温热的鼻息融化。叶遥压住被风吹乱的衣摆,回头看他和杜霰的小院“云间新雁”。小院越来越远,直到只剩黄豆大小。怨我吧,总好过其他。叶遥想。他不再去看,转身朝九重天上飞去。【作者有话说】还要再等几章才会死遁。周末愉快!我又双叒准备收拾行李去旅游啦!放心,旅游期间存稿章节定时发布!徒弟不在的一年南荒的天气并不是很好,小雨一连下了十日。由于上古时期战争的失败,南荒魔界已经臣服天界上万年,但魔族人的骨子里依然不喜天界的神仙,再加上这里瘴气浓重、土地贫瘠,是以鲜少有天界人踏足南荒。叶遥和乔柏易了容,乔装坐在一家酒肆里。“这里离姑摇山还有大概五里。”乔柏看着地图说。距离他们来南荒开始,已经过去半年了。混迹半年之久,他们才终于打听到刺豪的下落。十日前,一只街头行乞的尸魔对他们道:“你们说那个全身长满尖刺的猪佬?我认得他,他几百年前曾与我同行去赴门派兵考,但是太丑了没人愿意收留他,后来听说他投靠了姑摇山,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姑摇山。”于是,叶遥和乔柏夜以继日赶来了姑摇山。茶肆的小二上了一壶茶,魔界的茶通常都是黑乎乎的,据说是什么传统配方熬制而成,能助功力大涨。乔柏倒了两杯,两个人都没喝。叶遥叫住小二:“劳驾问一句,从这里往南直走就能到姑摇山是吧?”小二道:“你们是去投靠路鞍魔君的?姑摇山如今不比从前,兵考可是很严格的!”姑摇山是魔界兵力最强的四大地界之一。这一代的魔尊无能势微,导致底下魔君长期混战,各自争霸,姑摇山魔君路鞍便是最为瞩目的一个。任谁都没有想到,千年之前还是一座平平无奇小山的姑摇山,能迅速跃身成为魔界叱咤风云的存在。“不过,姑摇山跟其他地方不同,山门前有那尊石像,你们确定要去?”小二道。石像?叶遥同乔柏异口同声:“什么石像?”小二道:“你们不知道?姑摇山奉天神容章公主为圣,入姑摇山之前,要先向山门前的容章公主像拜三拜,才能进去。”叶遥第一次听说有这个规矩,不禁沉吟:“供奉神族?这么奇怪……”小二道:“是嘛!咱们魔族不知道有多少始祖可以供,偏要去拜一个天界的公主,真是认贼作父,奇耻大辱!呵忒!许多人就是软不下这膝盖当窝囊废,才不去姑摇山的,你们要是能接受跪一个神仙就去吧。”叶遥活了一千年,竟不知道还有一个叫容章的上神。想来,这位上神应当并不出名,而且至少一千年之前就玉殒了。于是他问:“那不知这容章公主为何会被姑摇山供奉?难道她来过这里?”小二点头:“容章公主是无极天那位天君的女儿,她确实在姑摇山住过一段时间,直到死了也是葬在这里。南荒民间流传不少故事,有人说她是被当年的魔君掳来凌辱的,还有人说她是被天君送给魔君当宠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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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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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