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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在他说的地方停下来让他们下车,然后离开去找停车场了。“这里是我小时候最喜欢来的地方。”江鹿眨了眨眼,“以前我不想回家就喜欢来这里藏着。”这里的公园还没有完全被废弃,设施翻过几次新,也增加了不少,只有很少的地方才会看到岁月的痕迹,虽然不多,但燕市发展太快,这里已经是最有过去痕迹的地方了,不少念旧的老人家都爱带着孩子在这里溜达。年轻人倒很少,都去附近的新开设的公园了。夜风习习,发丝被吹得凌乱,江鹿眯起眼睛,没有管头发,和林煊故地重游让他心情由阴转晴,“这里以前是燕市最漂亮的小公园。”林煊垂眸看着他软软的白腮,“我知道。”“你知道?”江鹿微微睁大眼吃惊。林煊顿了顿,江鹿在那个日记本上写过。但他没提,只是说:“在网上看到过。”江鹿恍然,现在网络很发达,什么都有,所以他不怀疑林煊的话。走到熟悉的地方,眼睛微微发亮。“我以前喜欢藏这里。”他悄悄说,面前是老旧斑驳的滑梯,不远处的路灯光线薄薄辐射过来,让几乎一半隐没在黑暗中,“保姆找不到我,被吓坏了。”其实是他看到了最想念的爸爸妈妈在电视上在孤儿院陪小朋友们过生日的新闻,他吃醋,所以折腾身边的人,跑出来偷偷藏起来,结果不小心在滑梯中睡着了,第二天才被警察叔叔抱出来,还被严厉的保姆训了一顿。当时觉得是天大的委屈,现在想想其实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一个生日而已,其实本质上还是地球上最普通的一天,但人类赋予它不同的含义,给予太多期盼,所以得不到就会觉得委屈。其实没必要。只是当时年纪太小,想不明白而已。江鹿很快不再想这些,牵着林煊走过去,但可惜的是他已经长大了,藏不进这个滑梯。“坐会吗?”林煊看见不远处的长椅,问他。“好。”江鹿和他一起坐在长椅,抬头看了会,突然抬手指着天空说:“今晚有星星。”其实这几年城市里已经很难见到星星了,但今晚天气好,万里无云,因此星星也难得露面,却不是繁星点点,只是寥寥无几。但也是很难得了。江鹿眉眼白得发透,泊着淡薄的路灯,眼睫卷翘纤长,眼睛亮晶晶,比天上难得的星星还亮。他在看星星,林煊却看着在他漂亮的侧脸,目光灼灼。太明显了,以至于江鹿无法忽略,转头看向他:“怎么啦?”“突然想起我第一次见到小鹿同学的时候。”林煊蓦地说。江鹿歪了歪头:“啊?”“那个雨天,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林煊突然提起这件事,而后像是忍不住般闭了闭眼,沉了口气,再睁眼时直勾勾看着他,“你已经不记得我了,小鹿同学。”他第一次见到对方,不是那个雨天,也不是在高中的校门口,时间甚至还要往前推很久。江鹿睁大了一双鹿眼,仔细思考片刻,确实没找到在那之前的任何记忆:“我……”他才刚启唇,林煊又轻轻说:“我妈去世后,我的状态很不好。准确来说,是心理一直不太正常。”江鹿闭上了嘴,静静听他说下去,也不再关注星星了。林煊似乎不是很愿意提起那段时间:“总之,那段时间没人管我,最严重的时候,我经常跑到国外夜猎,然后将猎物带回住所肢解,被我父亲知道后,我被他派来的人押回了国。”“回国后我在国内的一座雪山滑雪时,意外遇到了雪崩,”他语调很平静,像是并不是他自己遇到危险,“那个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你。”在那座人迹罕至的雪山,他险些没逃出来,右腿骨折,骨头几乎撑破皮肉,更糟糕的是大半个身体都被埋在雪里,无法靠自己出来。他甚至就快认命。然而就在即将昏迷之际,他看见森白的雪地里有道黑色身影走近。慢慢的,拿着登山杖,深一脚浅一脚,靠近他,身体被裹得臃肿,眉眼却十分苍白轻盈的美丽。“呜——”,寒风呼啸,急遽苍凉。昏暗中,似乎风雪凛冽。腰间搂抱的力道松懈的刹那,江鹿瞬间惊醒,下意识搓热冻得麻木的手放在和他相拥取暖的少年鼻端前,感受到气流微弱扑在手上,松懈了紧绷的身体。这是他们与外界失联的第四天,他们都还活着。和大部队走散后,他在雪地里捡到了这个少年。捡到他的时候,对方只有半个肩膀以上,以及一只手露在外面,已经快被冻晕过去,是他徒手把他从雪里挖出来,一步步将他拖到这个山洞。他带的食物不多,少年的东西都被埋在雪里,他又折回去找,幸好埋得不深,但他带的食物也寥寥无几,到今天,只剩一点。雪山实在太冷了,他们只能相拥取暖。少年右腿严重骨折,再不和外界取得联系,他的腿可能就治不好了,但外面的天气太恶劣,江鹿不能保证他们分开后都能活下来。“……鹿鹿。”耳边传来轻微的呢喃,夹杂在山洞外呼啸的风声中,几乎要听不见。江鹿轻嗯了声,冰凉脸颊蹭过少年领口冰冷的金属拉链,却再也感觉不到冷,往他怀里埋了埋,眼睫已经结上了冰冷的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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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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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