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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惊叫吞回到肚子里,直接抓过旁边随便什么东西扬手一劈,柳江惨叫着捂住鼻子。
在他的惊叫声里我连连后退,大声吼道:“你要干什么?!”
被我吼了,他很委屈,捂着鼻子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以为你又犯病了!”
啊?
当你小憩一会儿后,身心愉悦地睁开眼睛,却看到患有精神疾病的朋友双眼紧闭,据你所知他受到刺激后会无缘无故地亲别人,现在他正处于危险之中,你要怎么拯救他呢?
柳江终于挪开了手,鼻子没流血,就是有些发红。他皱着眉头看自己的手掌,向我解释:“我以为亲你一次你就会醒。”
我张张嘴,哑口无言,只能低头去看床单,刚刚被我用来砸他的正是他的波西米亚狂想曲。
我问他:“那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是睡着了?”
现在轮到他哑口无言,然后狡辩:“我哪知道,我又不了解你的病!”
我郑重声明:“而且不要随随便便亲别人。”
刚说完我有点后悔,因为在他看来我可能才是那个真正随随便便亲别人的人。
还好他没那么聪明,没从这个角度来反驳我,反而满不在乎:“都是男的,怕什么。”
我没说话,我可不会告诉他将来谁会是先表白的那一个。
天彻底黑了,房间里只能看到深蓝色的墙和黑洞洞的人影,他去把壁灯拉开,然后迈到床下冲我招手。他问:“我送你出去?”
“不用。”我说,“我记得路。”
但他还是送我到了胡同口,往前迈两步之后,我鬼使神差想回下头,没想到他还站在原地看我。
他上身穿着宽大的校服,敞着怀,里面是比吉斯乐队印花的短袖,下身是收口的校服裤子,脚上穿着篮球袜,外面套着一边一个塑料拖鞋,有一边裤腿还稍微比另一边往上了些。
刚刚听闻我故事后的悲伤一扫而空,他现在的脸上是专属于十六岁的无忧无虑。
我有点想笑,他这样子又好看又不好看的——好看大概只是因为有他的好底子衬托着。
柳江看到我笑,他也笑了,抬抬手示意我走,顺便还喊了一句:“我还挺喜欢你这人的!”
我往前迈的脚差点绊在一起,接着意识到他说的完全就是哥们角度的喜欢。
我回头冲他喊:“恶心!”
之前我跟他说我家离这儿不远,确实不远,但有种物理上的隔离感,我要穿过一座桥到老城区对面,然后坐三站地铁到商业步行街中心,我父母给我租的房子就在那里。
不过我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今天是我转学的第一天,所以我爸来看我了。
当我看到杨辉的时候一时愣住了,年轻了许多的他正蹲在地上检查空气净化器的标签,瞧见我回来,他默不作声站起来。
显然我该解释下为什么上学第一天回来这么晚。
但急着解释肯定会显得非常可疑。
于是我先放下书包,去厨房打开净水器给自己接了杯水,喝完才说:“我去学校旁边看自习室了,没有太合适的,明天继续找。”
他一路盯着我的目光移开了,这个回答应该让他挺满意的。
演戏演到底,我又去锅里盛饭,装作饿了半天的样子扒上好几口,他才心满意足地准备出门。
他去门口穿鞋,还不忘转头叮嘱我:“别和学校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有什么问题就去找教导主任,要不然就打电话找我和你妈。”
我应一声,又往自己碗里夹了块杏鲍菇炒鸡胸肉。
我爸妈相当在乎营养,阿姨每天做的饭都是他们列好的,那几年是他俩生意的高峰期,家里一切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
最好的遮光窗帘,最好的席梦思,最好的食材,最好的空气净化器,当然会养出一个最怪的孩子来。
我坐在厨房的岛台前,扭头向旁边看去,一体化的橱柜墙擦得干干净净,倒映出我那张写满了娇纵的脸。
我把手里的碗放下,认真端详年轻了十岁的我。
客观来讲,这张脸很好看,所以原来在市中心上学时才会有那么多女孩绕路上厕所,只为了到我班级门口看我一眼。
也能理解,毕竟在所有人顶着青春期激素上头的肿脸时,一个干净清爽又皮肉贴合骨骼的男生不可多得——况且他学习还异于常人的好。
再这么总结下去,我自己都要恶心了。
所以那时候的我充满了看不起周遭一切的理由,这“一切”包括二十中学,包括二十中学的学生,也包括柳江。
好吧我承认了,之前的我就是看不起柳江,但他也是心甘情愿的被我看不起。
明明他应该过得很快乐的——不需要背负父母的期待,只管每天吃好玩好,住最老的城区,睡最随便的觉,活得随心所欲。
但他在我面前却是卑微的。
可能他真的是很喜欢我吧,喜欢到都不在乎自己本来是可以快乐的。
我深吸一口气,把筷子撂回碗上,吃不下去了。
所以现在的我算是与他正确的相识了吗?
用一种很真挚的,没有挑挑拣拣的,但却充满了精神病色彩的方式。
我尽量不把记忆往伤春悲秋的方向引,没必要,毕竟我在这边还有时间可以过,反正已经世界末日了,再坏又能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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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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