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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晨昏定省(第1页)

思量之下,小钟决定上交手机。

手机的用处太多,每天上下学通勤、顺路买点东西都离不开,让她放家里不带出来,她实在是做不到。

而在学校里,日程太紧,没有拿出手机的空隙,几乎用不到,放去他那也无所谓。上交就上交呗。

当然,小钟一开始也想过,最好的办法应该是阳奉阴违,对他说没带手机,实则偷偷放包里,不被发现就好。

但如此简单、直白又完全契合小钟那小脑瓜的主意,他会猜不到吗?

小钟才不这样做。相反,她很积极地去他那早晚“刷脸”,交手机,取手机。

换位思考,替她保管手机,对大钟也是额外的负担。事项落地以后,小钟更是发现这比预想中辛苦得多。

学生七点半到校早读,八点整上第一节课。教师如果没有早课,不值班,上班的打卡时间在八点半到九点之间。现在因为小钟的事,他每天八点以前就得到校。

这是他能做到的极限。要他像学生一样七点半到,是绝无可能的。毕竟是三十岁的脆皮老男人,没法像十几岁的小年轻人抗造。

下班时间也相应地延后了。大钟每周夜间要上两大节竞赛课,七点半结束,正好那两天他值班,会在办公室留到八点半。其他天五点左右就可以走人。学生下晚修则是九点。他不会在自己下班时提早将手机还给小钟,而是每天陪她留到晚修结束。

小钟相信先坚持不下去一定是他。

一成不变的日子也算有了微薄的盼头——等他投降。

他比她想的更持久,一周过去,每日的“晨昏定省”仍在继续。他非但丝毫没有厌倦之意,反而习以为常,大有将此事当成传统长久固定下来的迹象。

虽然小钟不愿主动找他,但是他自己要找来,就另当别论了。

不见白不见。

也只有见面,单纯的、字面意思的“见面”。

大钟几乎不跟她讲话,偶有两句聊胜于无的寒暄,“你来了”,或是“给你”,仅限于此。有时晚上过去,他会喂她吃水果。他以为她喜欢吃石榴,但其实没有。葡萄,她喜欢葡萄。但是本地产的阳光玫瑰已渐渐下市了。

她以为他会趁每日的见面,多少问两句她的近况——学习怎样,和同学相处的怎样,还会不会生出逃学的念头,又或是,那件事考虑的怎样,她是不是依旧迷茫,想找他聊聊——但是什么都没有,连劝慰她继续努力、告诫她不要偷懒的话也没有。

他只是平静地收下手机,又还给她。

那感觉像什么呢?

每天她都会提前准备好想说的话:今天的感受,昨天的梦,新读的书,新的笑话。从漫无目的变成修剪好的花枝,装进小匣,捧去他面前,但他从未打开看过一眼。

或许方法不对?

他不给机会,就制造机会。

干脆直接揪着他一股脑讲出来,讲个痛快——大概不行。如果他只是很冷淡地“嗯”,点头,不发表意见,她立刻会泄气地想要跑走,假装刚才只是一场冲动、事故,没发生过。

考虑很久,她想出折中的办法,写信。既可以将想讲的话全部讲完,不再憋着,又不必担心他不想听,让他自己决定看或不看。

真正动笔来写,却实在不容易。

你,我,因为你所以我,满篇的你你我我,似乎就是日常讲的大白话写成文字,耳朵听来察觉不出的潦草被笔尖放大,变成拿不出手的样子。她需要一种更婉转的语言,譬如日语,她可以称呼他为“某某桑”。

“桑(さん)”这个后缀就恰如其分,有年下对年上的尊敬,又不会太过疏远。不分性别的称呼也多出几分暧昧的柔软,听起来像“男姐姐”,但不是说人很男或很女。他在她心里就是那样。

问题是小钟还不知道他的全名叫什么。真想知道的话,考古一下布告栏就行,但那样偷偷去看,好像太没有仪式感。她在等一个更巧妙的机会,就像把好菜留到最后一口。

于是决定抬头写:

“猫猫老师钧鉴”

正文的内容是第三人称:

学习很辛苦,但她现在觉得每天被做不完的事情填满,忘记去怀疑它们的意义,生活反而更踏实。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生活不值得过。但人若审视得太多,岂不是注定惶惶不可终日?她或许知道那种感觉。

她还记得他用了一个词语,“幸福”。这大概是一种停留在未经审视的情绪,她想。去年读《安娜·卡列尼娜》,读得混混沌沌,记不住人名,故事也不太分明,但只记得里面的人总在讲论“幸福”一事。“幸福的家庭千篇一律,不幸却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小说家,万般差异、风景各殊的不幸是不是远比无聊的幸福更迷人?托尔斯泰的书就像冰天雪地里长出的魔法,雪山里的冰美人也会喜欢那份光芒普照却透着寒气的富丽堂皇吗?

落款——本来她觉得没什么好落的,没必要郑重其事地书上大名,也不是不知道是她。但结束在这里,好像有种有始无终、空荡荡的感觉,就在落款的位置画了一个小狗态的自己。

只是很短的话,不到三分钟就能读完,但她写得磕磕绊绊。先是在手机便签上,写完又删改,去除不必要的口语,字迹工整地誊抄下来——不小心用了随手撕来的草稿纸,只好偷来敬亭的玫瑰香水稍作伪装。自由之水,这个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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