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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夏尘(第1页)

兴许是觉得这一江春水是自己和家唯一的关联,董自知决定留在码头当个搬运工,至少依靠着江边,心里还有一些念想。

由于寻城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自光绪年始,这里来往的商贩与日俱增,也带动了当地商业的发展,要想富,先修路,如今看来这句话从古自今都是对的。码头作为这里的运输命脉,一直由当地各大商会和家族把持着,而董自知所在的三湾码头就属于其中的沈家老爷沈平所有。

任何事情的开始时总是伴随着不适应,董自知常年犯懒,缺少运动,使得他搬起货来吃力至极,这也导致他时常因搬货又慢又少而被监工打骂,克扣工钱更是成了家常便饭。

工队里的人见他这么不中用,也时常欺负他,要么是在他搬货时从他屁股后头踢一脚,要么是吃饭时故意碰碎他的碗,有时候晚上撒尿也会莫名其妙被几个人往脑袋上套个竹筐一顿打。

想要日子过得好,委屈总是少不了,董自知自己也认了,对欺负自己的人,他反倒笑脸相迎,晚上给他们做个推拿,按一按摩,都说贫困最能刺激大脑,几个月下来,董自知算是把父亲从小教的本事都给回想得七七八八了,不到半年时间,欺负他的人越来越少,称兄道弟的人可是越来越多。

“他娘的,你小子要是早来几年,我的胳膊早好了。”

夏尘是这个码头的监工,肇庆人,五十来岁。据他说自己十三岁被爹娘赶出家门谋生,十四岁时拜了一个兽医为师,学了些驯畜的本事,之后还在军阀龙济光那当过几年养马官。后来李烈均把龙济光打出了广东,他也跟着受了伤,断了左边胳膊,索性脱了军装跑来寻城投奔远方表亲沈平。由于常年只用一只手生活,又住在湿气重的水上岸边,夏尘右臂得了严重关的节炎。

作为最早欺压董自知的人,董自知却最早帮他推拿按摩,一开始他也是将信将疑,没想到颇有疗效,如今他成了董自知的常客。

董自知:“夏叔,您真不愧是官爷,这身板,硬朗得像船锚一样,您放心,保准给您治好。”每次董自知帮夏尘按摩,这样马屁总是少不了。

夏尘:“切!每次找你小子按摩,你这嘴就像吃了荔枝似得,少恭维我,我这一身伤我自己最清楚,去去,该干嘛干嘛,我要给犬喂肉吃了。”

码头经常有其他商会的人来闹事,晚上不时也有小偷出没,夏尘经沈家同意,亲自培育了八只虎斑犬,这种犬全身均有黑色条状纹,细而不连成片,似虎斑,胸宽腰束,两耳总是竖立高过圆弧的头顶,四肢修长而细韧,十虎九猎,虎斑犬是典型的猎犬。

说也奇怪,这些犬平日里不声不响,总是趴在江岸边上休息,可只要一入夜,它们就会自主两两结队,有序地在码头上巡逻,每逢逮着小偷,便会如狼般呜叫,把同伴引来,一起把小偷撕咬个皮破肉绽,直到夏尘用口哨唤它们住口为止。

夏尘对这些犬比人还亲,虎斑犬爱吃肉,尤其是鲜肉,他便打算向沈家要笔钱专门买肉喂犬,起先沈家觉得多余,只允许他买些鸡鸭下水,可他宁愿自己少吃点,也要自己掏钱给犬买鲜肉吃。后来这些犬屡次抓着小偷,有次还把几个来闹事的给咬掉了数根手指,沈家见这几条烈犬比打手好使,也就同意了他的请求。

虎斑犬固然好用,但组建夜巡队是老规矩,毕竟人的应变能力比犬强,尤其是战火纷飞的年月,小偷越来越多,只靠八条犬也忙活不过来。虽然加入夜巡队会牺牲晚上休息时间,但因此沈家也允许队员白天可以起晚些干活,夏尘不想董自知白天干活累过度导致不能享受他的手艺,便挑选他入了夜巡队。

自府院之争起,大小军阀互相攻战,江面上经常能看到漂浮的死尸,这也养肥了江中的鱼,那时的渔民捕到一米多的大鱼很常见,有时候剖开鱼肚子还能看见人骨,据说曾有渔民在捕到的两米长的大鳡鱼肚子里还发现过一两根戴着戒指的手指。

其中有一种叫泥塘鲶的鱼,鱼皮颜色就像江边的黄泥一样,还有着浓烈的泥腥味,鱼嘴大如脸盆,长着双排的倒钩细牙,这鱼习惯了吃人肉,还懂得埋伏在岸边浅滩,偷袭玩水的孩童,把他们拖进江中吃掉。

久而久之,大家伙也习以为常,不过由此也出现各种瘆人的传闻。加入夜巡队虽然可以多睡点,但再壮的汉子也有怕怪力乱神的时候,董自知干这活,工队里没人羡慕。

队里共四个人,夏尘带头,分左右两组巡逻,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集合在码头中央休息一会。

“七哥,我们码头就你在这搬货最久,肯定有不少见识,那些江边的传闻是真的吗?”糯米仔只有十六岁,为了壮胆子,他先挑头聊天,他所说的七哥大概六十出头,因左肩上有块酷似七字形的胎记而得名。

董自知出于好奇也跟着点头问道:“是啊,七哥,工队里你最稳重,肯定什么都见过了,也什么不都怕了,码头上大家除了老夏之外就服你,快说说你都见识过哪些怪事。”

七哥一边拿着气灯四处照,一边故作高深的说:“你们啊,想壮胆子直说,非得拿我充大头,

;也好,反正今晚巡了六七圈连贼毛都没见到,闲着无聊跟你们吹一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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