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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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1898年4月,一天下午,莉齐正在露台上享用下午茶。

她喝了一口咖啡,得意洋洋地合上报纸——终于物色到了一块不错的土地。

不过,她并不打算把这个消息告诉埃里克,准备给他一个惊喜。

回望过去的一年,简直过得兵荒马乱。

父亲想办法让法院准许了她和兰斯的离婚诉讼。整个上流社会都为之震惊,不等巴黎的上等人家宣布不再与她来往,她就收拾东西,一手挽着父亲,另一手挽着埃里克,兴高采烈地登上了前往纽约的轮船。

尽管拿破仑法典规定,诉讼离婚后,妻子必须十个月后才能再婚——但她已经离开法国了,谁管拿破仑法典上写的什么?

在纽约,她度过了一个非常快乐的夏天。纽约是一座奢华、浮浪、靡费的大城市;在这里,最粗俗的人都能凭借智慧富裕起来,成为道地的纽约绅士。

这种绅士,在法兰西和英格兰人的眼中,不过是暴发户对高门鼎贵的一种戏仿,看上去可笑又滑稽。莉齐却很喜欢跟这种新绅士来往,因为他们不拘泥于旧制度,只要有利可图,便极力赞同。

他们赞美莉齐穿裤子的模样,但认为这种装束大约要一百年后才能盛行起来。

莉齐很好奇他们为什么会这么想。

她虽然对兰斯说,未来的女人都会像她一样,但其实并不确定,因为就连最时髦最粗俗的纽约,女士们都竭力模仿巴黎女人的样子。

她在纽约仍然是个异端。

直到她发现,每到下午,都有一群太太小姐乘坐马车,到百老汇大道上举行妇女集会。

她们举着牌子,呼吁平等,呼吁禁酒,呼吁女人也该有投票权,招来了不少斥责和辱骂。

莉齐大概明白了新绅士的意思,他们果然是最有远见的一批人。

不过,她总感觉这些太太小姐会引来血光之灾,于是只要有空,就会去附近的咖啡馆坐着,让埃里克注意周围的动静。

她的担心并非多余,没过几天,一次例行集会就发生了冲突。

一群游手好闲的白种男人,嚼着烟叶,围住了她们,叫她们滚回家洗盘子。

周围人没有吱声,他们早就对妇女集会心生不满,且不论女人参政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这个世界有黑人参政还不够吗?女人也想来分一杯羹,再过几年,他们是不是甚至能看到黑种女人坐在议会的交椅上呢?

男人们骂妇女集会的女人是好吃懒做的蠢货,觉得她们是为了躲避家务活儿,才跑到街上来索要投票权。

有的女人也对妇女集会颇不以为然,因为妇女集会出现之前,百老汇大道本是一个争奇斗艳的地界,任何人都想到这儿来摆一摆阔,出出风头,展示一下时髦的新衣。妇女集会严重影响了她们炫耀新衣的心情。

至此,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吵,声浪一阵比一阵高。

巡警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正要走来,但晚了一步,一个男人已经解开了枪套,抽出手-枪,瞄准妇女集会的一位太太——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谁也没有想到,有人会恼羞成怒到开枪。

就在人们以为那位太太在劫难逃时,只听噼啪一声厉响,一根沉重的马鞭猛地抽在那人的手腕上。

那人惨叫一声,手上一松,丢掉了手-枪。

周围人却更加恐慌,上膛的手-枪若是掉在地上极有可能走火,四面八方全是人,枪口无论朝向哪个方向,都会打伤无辜的人。

一时间,人群尖叫着推搡着,四下逃窜开来,人人都想挤到后面去,让前面的人当肉盾。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戴着黑手套的手接住了那把枪,闪电般将击锤归位。

危机解除。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巡警连忙扣下开枪的男人。

莉齐也松了一口气,幸好她预感要出事以后,每天都会来这里坐坐,也幸好埃里克身手敏捷,居然能在用马鞭抽掉那人手-枪的情况下,迅速接住手-枪,不然就发生命案了。

妇女集会的一位太太认出了莉齐和埃里克,立刻走过来,想要表示感谢。

年轻太太们见面,总要互相亲吻一番。她还没有吻上莉齐的脸蛋儿,就感到了一道冷漠而锐利的视线——莉齐的丈夫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

想到她丈夫的一些传闻,那位太太下意识丢开了莉齐的手,又很不好意思地连连道歉。

莉齐笑着说没事,朝自己的车夫招招手,叫他把这些太太小姐挨个儿送回家。

车夫是一位身材魁梧的黑人,穿着黑外套和浆过的白衬衫,衣服的每一个褶皱都被肌肉撑得严严实实。

有这么一位体面而强壮的车夫替他们赶车,就算她们在车上喊“应当有女总统”,也不会有男人发出异议了。

集会的太太小姐又是一番诚恳的道谢。

她们有些幽怨地看了一眼埃里克,觉得他简直就是一头恶狗,连旁人是好意还是坏意都分不清,只要有人亲近他的妻子,就会露出冰冷且充满压迫感的眼神。

要不是他站在旁边煞风景,她们肯定会抱住莉齐,满怀感激地亲了又亲的。

尽管太太小姐们满腹牢骚,却不敢说什么。

纽约是个喧闹的大都市,百万富翁多如牛毛,社会名流数不胜数,一般的有钱人在这里压根儿算不上人物。其他城市称得上富翁的人,在纽约顶多算中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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