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毅踩着泥泞的泥土,谨慎前进。靴底不断碾碎地上的腐叶以及灌木丛里新长出的蘑菇。
他已经在外面逛了几个小时了,一无所获。没有动物就算了,连一块粗铁都找不到。
“嗷呜——”
伴随着嘎吱声,他听见左侧树林中传来凄厉的狼嚎。白毅心中一动,随后缓缓的向声音传出的地方摸去。
只见两匹灰狼正在撕咬一头通体雪白的同类。
白狼腹部被利爪豁开半米长的伤口,肠子拖在腐叶堆里,却仍用前爪死死抵住扑来的灰狼咽喉。它的左眼已经瞎了,右眼凝结着血痂,但暗金色的瞳孔里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这是之前逃掉的两只灰狼?"白毅闪身躲到树后,他打算做一次黄雀。
狼嚎声突然拔高。白狼终于坚持不住,被掀翻在地,其中一只灰狼的獠牙刺穿了它的咽喉。
血雾从动脉喷出半米高,在雾气里凝成诡异的红绸。
看到白狼已经死去,两只灰狼正要开始大快朵颐时,白毅的枪管从灌木丛中探出。
砰!砰!
牧羊人的怜悯(破损)耐久:35
每天四枪的练习没有白费,弹头精准掀开一只狼的天灵盖,另一发子弹卡在了另一只灰狼的肩胛骨里。
受伤的野兽哀嚎着扑来,白毅横刀上挑。唐刀切开白雾,凝练成的寒光与狼爪相撞,刀身传来的震颤令他虎口发麻。
不等灰狼反应的下一秒,他已然抬枪。
砰!
这次白毅为了避免射偏,特意瞄准灰狼的躯干。
牧羊人的怜悯(破损)耐久:25
咆哮的子弹直接将灰狼的身体炸开一个血洞,此刻灰狼已经认出眼前这人,正是前几天屠杀了它同类的屠夫。
它有心逃走,但身体却僵在原地。(每发子弹5%概率触发“”痛苦哀嚎”,使目标陷入1秒僵直)
白毅面无表情的走到它面前,唐刀反握,直接插入灰狼的脖颈,随后一拉,半个狼头从脖子上断裂开来。
“我都快忘了这枪还有个技能呢!”
白毅失笑,这5%的概率属实是太低。他一边收集尸体,一边碎碎念叨着。
他发现自己最近越来越喜欢自说自话,之前当植物人的时候说不了话没什么所谓。
现在能说话了身边反而没人能听,只能自己自言自语。
“这白狼看起来真霸气,我要是能养一只就好了。”
白毅站在白狼尸体前,话虽这么说,但白毅却没有真养一只的念头,不然他也不会等白狼死了再出来。
养只野兽帅归帅,但毕竟是吃生肉的,又听不懂人话,哪天反水了怎么办!
白毅拖着三具尸体回到院子里,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微弱的呜咽。
只见白狼的爪子正在血泊中抽搐,咽喉处的致命伤已经停止流血,它竟然还活着!
"真是顽强的生命!"唐刀对准狼头,白毅打算彻底了结它。
“可惜你听不懂人话,不然我还真挺想养一只。”
眼见唐刀即将下落,那沾满血污的狼首突然用力的点了两下。
白毅手一抖,唐刀差点脱手:
"你能听懂?"
白狼再度点头。
“嘿,真稀奇!”白毅来了兴趣。
"认我当大哥就救你。"他蹲下来戳了戳狼耳朵,指尖沾到冰凉的血液。
白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勉强点了一下头,它这次真的要死了。
……
"敢咬我,我就把你做成狼肉火锅!"
白毅有些心疼的拿出急救箱,酒精浇在伤口上腾起白雾,白狼浑身肌肉绷紧,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呜咽,喉咙再次渗出血滴。
"闭嘴!"白毅一巴掌拍在狼头上,"喉咙刚止住血,你想死吗?"
呜咽声戛然而止。白狼把脑袋埋进前爪,豆大的泪珠吧嗒吧嗒砸在消毒纱布上。
白毅看不过去,找了根树枝塞进它的嘴里。白狼锋利的牙齿死死咬住半截树枝,木屑混合着血水从嘴角溢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