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2章 修仙者的储物袋(第2页)

“可是,这个记号看不到摸不着,我怎么磨灭掉呢?”

“嗯,看不到摸不着,那就一定要用神识!”

安鑫明白了,一通百通之下,安鑫放出了自己的神识,磨灭着那个神识烙印。

而那个神识烙印也发出了微弱的波动,好像是抗拒着安鑫的磨灭!

直到一个时辰后,安鑫再次头疼欲裂,这个原主人的修为一定比他强,就这么一个时辰的时间,就已经让安鑫神魂严重亏损。

安鑫没有办法,只得收起了这个储物袋,缓缓的运转起了星光诀,吸收着空气之中的灵气,来转化成法力,弥补着安鑫的亏空!

安鑫发现,即便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山谷,这里的灵气也比那黑水城里的强太多。

一个大周天后,安鑫的神魂力量恢复了不少,他就急不可耐的拿出了那个储物袋,继续磨灭着上面的神识烙印!

“我敢肯定,这具白骨生前的修为绝对比我强太多,否则他都死的成为白骨了,他的神识烙印还是如此难以磨灭?”

安鑫脸色苍白的说着,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一边爬出了这个山洞,直接在山谷之中盘膝而坐,再次运转起了星光诀!

此刻天色已经黑了,天空之中的星星已经出现,安鑫最喜欢这种天气,他运转星光诀可以同时吸收星光和空气之中的灵气。

整整一晚上的时间,安鑫都没有动,直到天色快亮的时候,安鑫的神魂识海之中已经再次完全的补充了起来。

“哼,这次我要一举磨灭了这个神魂烙印!”

安鑫深呼吸一下,再次祭出他的神识,一点点磨灭着那个神魂烙印!

“轰!”

就在安鑫的神魂又快坚持不住的时候,

;那个神魂烙印猛然一震,随即光芒一闪就崩溃了。

“哈哈,终于破了!”

安鑫兴奋的大叫,随即丝毫没有犹豫,神识直接进入那个储物袋之中。

那是一个五六尺大小的空间,里面没有什么东西,首先映入安鑫眼帘的是一把短剑。

“哈哈,让我看看是什么神兵利器?”

安鑫神念一动,直接用神识拿出了那把短剑!

“宝贝,宝贝,这就是修仙者用的宝贝!”

安鑫忍不住的狂喜,那把短剑刚刚拿出,不大的山洞之中就感觉到了一股冰寒之中意。

就连安鑫这修仙者也本能打了一个哆嗦,感觉到了一股杀意!

“唉,这把剑为何这么重?”

也就在此刻,安鑫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神识根本无法控制这把短剑。

“这?这是怎么回事?不要说使用,我的神识都无法提起这把剑!”

“哦?我明白了,这把短剑和那个储物袋是一个原理,把手上也有原主人的神识烙印!”

”对,就是这个道理,有原主人的神识烙印,我当然不能使用了。”

安鑫自嘲的笑了笑,随即直接把这把短剑丢在旁边,运转起了星光诀。

刚才破开那个储物袋,几乎已经耗干安鑫的神识,此刻再磨灭这把短剑的神识烙印,安鑫必须的先补充起来再说!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骑虎

骑虎

骑虎难下,恃爱行凶。东境有一秘境,名为黑漩,祸乱三界千年,众生饱受其苦。作为最出众的人修弟子,谢明渊被宗门寄予众望,拥有无上荣光,只待将来他一剑破万法,覆灭黑漩,还三界清平。然而,谢明渊遇上了一只猛虎,猛虎剖走他的金丹,换成了妖丹。意气风发的少年从此跌落云端,沦为笑柄。宗门驱赶他,世人嘲弄他,唯有一人,白衣负雪,清眉冷目,朝他伸出了手白戎跟我。谢明渊从未见过像白戎这样神秘的人,极弱,却又极强,藏有无数秘密,深不可测。可就是这样的人,在所有人抛弃他的时候拉起了他,收他为徒,教他抵御万法,带他一步步接近黑漩。直至某一天烈酒浇身,于月光下,谢明渊亲眼看着白戎化身成了他永生也忘不掉的剖走他金丹的那只猛虎。白戎救了他,可也是白戎毁了他。谢明渊堕魔后做的第一件事,是把白戎抓进魔宫。他将白戎的下巴抬起,凝望白戎的眼眸,轻声问师尊用自身妖丹换我金丹,只是为了利用我救出困在黑漩秘境里千年的魔尊,是吗?师尊对我好,只是为了拿我当魔尊的替身,是吗?师尊,你现在再想逃,晚了。但谢明渊不知道的是,魔尊竟然是他自己。ps病美人白虎受,orz受人形出场很晚,33章才出来。...

山形依旧枕寒流

山形依旧枕寒流

这部小说的构思,最早应该能追溯到2o18年初,当时用马甲写了个征文,大家反响不错,心里当时就有了点构思,正好就把情节写出来,以飨读者,也满足自己一下。大概写了两年多一点吧?应该是去年七八月份完稿的,一直扔在那里没有校对,直到近日才腾出手来,校对排版,也对一些内容进行填补,对角色进行进一步完善,目前大概是一天十章左右的进度,没办法,总要生活,加上身体在这里,看多了也扛不住这次对自己是个突破,无论是篇幅上还是人物刻画上,都比以前进步很多但老毛病依然没怎么改,对情节的刻画还是弱项,很挠头。...

红楼之挽天倾

红楼之挽天倾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后世青年魂穿红楼世界中宁国远亲之上,为了免于被贾府牵连之命运,只好步步为营,然而茫然四顾,发现家国天下,乱世将临,为不使神州陆沉,遍地膻腥,只好提三尺剑,扫不臣,荡贼寇,平鞑虏,挽天倾!这一切,从截胡秦可卿开始...

我不做妾

我不做妾

沈澜穿成了扬州瘦马。云鬓花颜,瑰逸绝伦,当得起江南第一美人之称。正因这份美貌,她要被送去给巡盐御史裴慎做妾。沈澜不愿意做妾,千辛万苦逃了出去。阴错阳差,成了裴慎的丫鬟。对丫鬟这份工作,沈澜尚算满意。虽然全年无休007,但薪俸极高,常有外快。更让她满意的是裴慎快要成亲了。只等裴慎成婚后,她便能销去奴籍,靠着自己积攒的人脉钱财,快快乐乐过完这辈子。就在她满心欢喜,只等放良之时,忽然发现,裴慎想纳她为妾。沈澜我不做妾。裴慎三年前就想纳沈澜为妾,只是因为守孝不得已忍了三年。越隐忍,越克制,想得到她的心思就越强烈。如今三年已过,将要成亲,正是纳妾的好时候。裴慎一生顺风顺水,官路亨通,遇到沈澜,才知道世间唯情爱二字,最是摧心折肝。阅读指南1强取豪夺,带球跑,追妻火葬场文学2本文会出现两次时光大法3女主很美,所以文中会出现很多描写女主美貌的句子4男主很狗5请大家友爱看文,不要人身攻击,也不要去别人文下提我的文,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