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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亮,视线里一片昏暗。池雪感觉天花板很低,她以为自己来到阁楼里,可是远处又忽然亮起一道光束。成排成行的座椅在眼前铺开,她是坐在剧场最后一排,角落里的观众。
她摸黑站起身,周围全是空位,前排有两个身影,亦真亦幻。
池雪记起来了,这是她从前做过的梦。前面的人是叶永浩,他在和一个女生观看演出。池雪忍不住呼唤他的名字,叫了几次都没人回头。她的声音怎么那么小,把自己急哭了。
她不是要打扰他们看演出,她只是想和叶永浩说说话,哪怕让他回头看看自己也行。
越想越委屈,嘴里只发出哼唧的声音,连她自己都厌恶自己现在这副德行。
叶永浩身边的女生像朵盛开的玫瑰,舞动着红色裙摆跑到台上。叶永浩一直注视着她,池雪也呆呆地望着,看舞台上的光束追逐红衣女子的脚步。
美丽,令人眩晕,似乎又比一朵花开的时间还短。
最后,她昂首盯着半空,身上的光亮增强,一道道绳索原形毕露,红裙刺目,如血一般倾泻在地面上。
“唔——”
池雪吓出一身冷汗,急忙拥抱身旁的一团……
她不敢睁眼,分不清是否走出梦境,缝隙中一片白,手感柔软。她顾不了太多,紧紧把那东西贴在胸口。
是白熊,她熟悉这团绒毛的气味,将头深深埋进去。其实她很怕血,很怕黑,每次触到这些柔软的玩具才能放松下来,叫自己振作。
程毅没在屋里,她钻出被窝打了个寒颤,因为做噩梦,身上一层薄汗。这栋大房子如今再也不令她挂念,封闭的阁楼更让人胡思乱想。
池雪为自己暗自打气,平静地和程毅打招呼,吃早餐,开自己那辆车去工作室上班。
听说陆总要出差谈项目,池雪兴奋不已,主动请缨。陆总满脸疑惑,“你手里的项目还不够忙乎的?”
池雪的热情急速冷却,也是,程毅介绍来的客户已经被她掌握,再去招揽业务就有抢夺资源的嫌疑了。旁边坐着的同事也直撇嘴,互递眼色,池雪只得给自己解围。
“是啊,我前面休假了一周,还有挺多东西没弄完呢,哎,我这个,有点记乱了……”
“池工,你那边一定要打下基础,我相信,咱们今年就稳了!”
陆总嘻嘻哈哈,大家一起打鸡血,顺利完成了早会。
池雪心里不是滋味,期待很久的和同事们一起创业,现在凭自己的本事却拿不出任何成绩,说白了,只蜕化成陆盛明与程毅之间的一条纽带。
她每天可以很轻松的坐到下班,那些人比她自己更关心程毅是否来接她下班,能不能和程总打个照面,寒暄几句。
下午,陆盛明有份文件落在办公室,急需有人送到高铁站。池雪开车专门去送了一趟,回来的路上瞥见一辆银灰色suv,她没在意,也没看清车牌号。
程毅出现在工作室楼下,额头冒汗,盯着池雪走下车。
“你怎么来了?”池雪脱口而出,然后抿着唇,其实什么都不想说。
“路过。”
看吧,问不出任何东西。池雪怕路过的人看出异样,勉强在他面前停留片刻。
“要不早点下班,陆总不是出差了么?”
“不太好,其他人还在楼上忙呢,我会按时回家的。”
池雪看他明显松了口气,又有点后悔自己的用词了,什么“回家”,正合他的心意。池雪纳闷,程毅是知道她去过车站么,所以才匆匆赶过来,好像是半路跟上了她的车。
如果车是被定位了,那手机呢……池雪编了个谎,让同事下单,给自己买了个不太智能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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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雪站在别墅后院出神,反复揉捏包上的“胡萝卜”挂饰,不知道这样窒息的生活还要熬几天。她看到厨房里有人影,暂且放下心事,推门走了进去。
满屋的炸酱香气,程毅穿着围裙,微笑迎接她,“真准时,看来我的饭做晚了!你要是天天表现这么好,我就每天都做你爱吃的。”
池雪略略点头,上楼洗手换衣服,再回到餐厅时,led屏幕上正播放电影,伊朗的《小鞋子》。这部片子又叫《天堂的孩子》,是天堂三部曲之一,得过奥斯卡金像奖……
池雪看过的电影,程毅都看过,池雪没看过的,他也看过。其实单看他的品味,是叫池雪怎么也讨厌不起来的。可讨厌的点就在于他放什么影片都是有目的的,池雪感到心累。
“你看这小男孩哭得多惨……好像他后来长大以后当了油漆工,我是说男演员……”
程毅说了几句,池雪没接茬,他又给池雪碗里夹菜。
“我每次也哭成那样,你也没心软过!”
程毅被这话噎了一下,看她努力干饭,又好笑又很气。
“我啊,只是和电影里那个小孩儿一样,非常努力。我向上帝许愿,能和小蝶在一起。可现实中,这成了第二名的奖品,第一名是……大概是让我有钱,有车有房。我是努力过头了,你说是不是?”
你那叫努力,你那叫做恶!
池雪板着脸,只能生生把一堆话就着面条往肚里吞。她最近读到过一句话,“自私到极致就会开始自欺”,程毅就是在自欺,而且还一直在故意给她洗脑。
“我不想听,你选的电影也不爱看!”池雪用纸巾擦嘴,想快点离开饭桌,“我先收拾了,你自己的慢慢吃。”
“池雪……”程毅拉住她的手,“就想问你一句,你还爱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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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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