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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是个小镇。我不知道我是否出生在那里,但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就在那里生活。”阿巴斯轻声说。
恺撒点了点头。卡塞尔学院的学生档案中当然会记载学生的出生地,阿巴斯的出生地是中东地区某个边远的小镇。
卡塞尔学院多半的学生都来自混血种世家,这些学生从降生那天开始,名字就被卡塞尔学院收录。尽管有些人的父母并非秘党成员,但他们也并不排斥把孩子送去秘党的学院接受教育。毕业的时候,这些孩子仍可以选择回归家族而不是加入执行部满世界屠龙。恺撒就是典型的案例。
至于那些从千万人中筛选出来、难以追踪血统来源的学生,通常评级不会太高,因为很可能他们父母其中一方完全没有龙族血统。但也有例外,比如路明非,再比如阿巴斯。
这个生在中东小镇上、无父无母、眼神深邃的男孩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化教育,却展现出极强的血统优势。他就像那种埋在矿砂中的巨钻,如果不被现,一辈子都默默无闻,可一旦现世,就会放射出璀璨的光彩。
“镇子的位置在政府军和反对派的管辖地之间,双方经常在附近起冲突,有时能听到枪声,也会看到军车开过。镇子上像我这样的流浪儿还不少,今天想来,他们的父母可能是死在武装冲突里了。”阿巴斯接着说了下去。
听起来并不是那么令人愉悦的童年,很难想像那样混乱的地方却走出了这种高尚如贵族的年轻人。
“流浪儿们得聚在一起才能活,我们结成帮会,给自己起各种威武的名字。我们跟在那些带食物回家的女人后面,忽然冲出去把她推倒,抢了吃的就走。有时候冬天路上结冰,那些腿脚不好的老女人摔倒了就再也爬不起来,可能是摔断了腿或者摔断了腰,我们站得远远的,吃着从她们那里抢来的面包,指着她们大笑,从来都没觉得自己做的是错的。镇子上的警察很少,拿我们没办法,镇长一直说要凑钱找雇佣兵来,把镇子上打扫干净,要被打扫的垃圾就是我们。我们用石头砸碎了镇长家的窗户作为报复。”
“但雇佣兵我们还是怕的,他们有枪,孩子要是落到他们手里就会被送去当儿童兵。我们每个人都搞了一把小刀揣着,防身用。雇佣兵一直没来,街边却贴出了广告,说无家可归的孩子可以去城外的某个地方落脚,有温暖的床铺和火炉。可我们都野惯了,怎么会相信那种广告?那种广告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巫立了牌子邀请孩子去她的糖果屋。冬天来了,我们越来越难弄到食物了,有时候会连续饿上几天几夜。我忽然想到了那个广告,起意去看看,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做。”
“镇子外面是山,山上长满了橡树,我去的那天正下雪,深一脚浅一脚,走到最后雪没过了膝盖。那地方根本没有门牌号,我只能凭着广告上的地图摸索。走着走着我就迷路了,橡树林像是巨大的迷宫那样,我怎么都绕不出去。我看到雪地上有野兽的足迹,吓坏了,我觉得自己走不出那片树林了。越是害怕就走得越快,走得越快体力就消耗得越快。我几天没吃东西了,身上只有一件薄外套,摔倒在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了。救我的是一条很大的圣伯纳犬,它的脖子下面拴着一个小橡木桶,橡木桶里灌满了热水。它受过训练,走到我身边,打开橡木桶上的阀门,让热水流到我嘴里。然后它咬着我的衣服,拖着我穿过树林,它停下来吠叫的时候,我看见了一间种满了雪松树的西班牙式庭院,它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烟囱里却冒着暖和的烟。直到今天我回想起来,都觉得那是一场奇幻的经历,那只叫伯纳德的老狗,一定
是个变化成狗的德鲁伊。”
恺撒偷偷地看了一眼雪,这个女孩醒了,正瞪着大而空灵的眼睛听阿巴斯讲故事。但阿巴斯沉浸在自己的故事里,并未意识到这一点。
恺撒比了一个“嘘”的手势,雪乖巧地点点头。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院长,他是个秃顶的老头子,裹着厚厚的睡袍从屋子里冲出来,看到我的时候显得很开心,说广告贴出去那么久,还是第一次有孩子来。他把我带回屋子里,让我用热水泡脚,给我吃热乎乎的糕饼。他没有人照顾,凡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但他似乎很高兴招待我这个客人。我甚至在他的别墅里住了一晚上,因为我缓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平生第一次睡在有条纹的棉布床单上,旁边还有个壁炉。”
“第二天早晨,他带我在庭院里散步,穿着有长拖尾的睡袍,就像是拜火教的僧侣。他给庭院里的每棵树都起了名字,一棵一棵给我介绍。他带着我堆雪人,又从书房里拿来玻璃球给雪人当眼睛。在那之前我从来不堆雪人,我看到别的孩子堆的雪人,就上去把它们的头踢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跟老头子一起干堆雪人这种蠢事,也许是因为他是对我最友善的大人,以前我遇到的大人,好心的也不过是远远地递给我一点吃的。第二天离开的时候他问我愿不愿意邀请我的朋友们一起去他的别墅里住,他说他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很浪费,多几个孩子会热闹一些。”
“我回到镇上,给我的兄弟们讲了老头子的别墅,有的人嘲笑我,说我在编故事,有的人想去看看。最后我们还是一起去了,老头子招待我们在他的长餐桌上吃饭,晚餐有牛肉和我们没见过的芦笋。圣诞节快到了,我们每个人都有圣诞礼物,我的礼物是一双厚羊毛袜。”
“就这样我们在老头子的别墅里住了下来,连我一共有八个孩子,最大的十五六岁,我在里面算小的。老头子给我们指派各种工作,春天是锄草和给松树剪枝,夏天往往是挖水渠和翻晒他的藏书,从秋天开始山里就很冷了,我们进山去捡树枝,把树枝烧成炭,冬天用来取暖。渐渐的,镇上的人都把那间老房子叫作孤儿院,我们也习惯了叫他院长。院长偶尔会讲他年轻时候的事,参过军、卖过古董、还在埃及挖过国王的坟墓。他出生在那个镇子上,闯荡很多地方赚到了钱,回到镇子上养老。他应该没有什么亲人了,因为每年他只会收到一次邮件,那是镇长给他寄的新年贺卡。他在那个镇子上算是很有钱的人,镇上缺钱的时候镇长就会进山来找他捐钱。他的脾气不是很好,如果我们什么事没做好他就会跳着脚大骂,说他收留我们我们就该好好干活,干不好要让我们滚出他的房子,但他没有真的赶过我们。骂完以后睡个觉,他好像就把什么都忘掉了。”阿巴斯说到这里停顿了片刻。
“人老了都会有点别扭,这没什么。比起来,我家里那些老家伙应该称为变态。”恺撒说。
插入这句话只是作为听众的捧场,他很愿意听阿巴斯那遥远、漫长、又有点寂寞的讲述,想像那座山中的小屋,大雪纷飞的冬天,男孩们踏着雪扛着成捆的枯枝归来。
美好和静谧,只缺偶尔来送礼物的圣诞老人。
“镇长来过,劝院长不要收留我们,他说我们是群野狗。院长说他老得就要死了,也只有野狗会跟快死的老家伙作伴。我们又去砸了一遍镇长家的玻璃,作为报复。院长对我算是最好的,给我讲故事的时间最多,那时候我就能在他专属的大壁炉前烤烤火。他真的很老了,又老又丑,很怕冷,几乎整个冬天都呆在那个大壁炉前面,锁在一个高背的沙椅里,像只鹌鹑。他高兴起来也会喝点酒,许
诺会给我一笔钱去上大学,说我是那些人里最聪明的。因为院长对我最好,比我大的那帮孩子就不愿意跟我玩了。但越是这样院长对我越好,你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想加入他们的乐队么?有一天别墅前面忽然停了一辆货车,车上搬下来一台架子鼓,院长说那是我的生日礼物,虽然我连自己哪天生的都不知道。”
“晚上院长得意地跟我说他就是到他对我好,谁最听他的话就会得到礼物,这样我们都会争着孝敬他。可我很讨厌他那种得意的嘴脸,连着好几天都不去他的大壁炉前烤火。他大概是感觉到我的不满了,有一天晚上带我去他的卧室里,给我看他保险柜里存着的金条,他说他真的有好多钱,可以送我去读大学,还要帮我出唱片。我觉得那都是他瞎说的,这个孤老头子不过是没有孩子想要找人陪而已。我把金条的事情给我的兄弟们说了,然后忽然有一天我被兄弟们叫到地窖里,他们说我们不如偷了院长的金条逃走吧。有了钱外面的世界可有趣多了,难道一辈子呆在山里陪一个老头子?我有点心动,但还是拒绝了,毕竟院长只给我一个人看了他的金条,我这么做会对不起他。”
“再然后的一天夜里我忽然听到响动,忽然现我旁边的床铺都空了。响动从老头子的房间里传来,我跑过去敲门,可是房门是锁着的。我敲了很久,门开了一道缝,我的一个兄弟露出半张脸来,他的脸上有血,但他对我很开心地笑着,他说去去,没你的事,收拾好东西,今晚我们就离开这里,但你如果说出去,我们就把你也埋在地窖里。门又一次锁上了,这次我终于意识到卧室里的响动是什么了,那是一群人在用木棍殴打一个人,那是院长的哀嚎声和骨头断掉的声音。”
恺撒打了个寒战,他想到了男孩们会打金条的主意,却没想到这个温馨静谧的故事会有恐怖的结尾。
“我害怕极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既不敢冲进去救人,也不敢等着分钱。我开了门往外跑,想跑回镇子上去。院长的哀嚎声好像在我背后追,这一次我没有迷路,直到爬上树林边的那座高坡我才敢往身后看,树林里的老房子正熊熊燃烧,像是一盏被点着的灯笼。漫天大雪。前面就是城镇,灯光温暖,我很想去那里,逃到那里我就安全了。可我忽然想起那个下大雪的晚上,那个鹌鹑似的老头子嘿嘿笑着跟我说,我是所有孩子里最聪明的,他要送我去上大学,还要给我出唱片。”
“我从没相信过他说的话,我觉得那些都是他要骗我们留在老房子里陪他的谎言。可我忽然明白他的笑容了,那是一个父亲看着儿子的笑容。我忽然意识到我其实永远都跑不出那片林子的,也跑不出那个老房子。”阿巴斯说,“那是我一生中唯一一个可以称作家的地方。”
“我又疯似的跑回去,老房子烧得只剩废墟了。伯纳德趴在庭院里,它的喉咙被割开了,流出来的血和小木桶里的热水都还没有结冰。我的兄弟们得手了,他们带着钱去外面的世界了,只有我永远留在了那里。直到现在我还经常梦到那间老房子,梦里反反复复地上楼下楼,房子在熊熊燃烧,可我从来不想逃走,因为那间房子里,还有我没做完的事。”
他的语气平静,甚至说得上温柔,可恺撒觉得那张平静的面具后藏着悲伤的恶鬼。
“你后来找到了你的那帮……兄弟么?”恺撒问。
阿巴斯摇了摇头,“我找了很多年,直到今天我还在找,但即使借助ea的络,我也还是查不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好像做完那件事之后他们就人间蒸了似的。”
“如果找到他们你会怎么样?杀了他们?”
龙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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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霸总文学里,除了会有一个说好久没见少爷这么开心的管家,家庭医生也是必不可少的。我就是这样的家庭医生,帮霸总们解决各种疑难杂症。我的雇主有四个一号雇主是废家的霸总,也是最让我头疼的老板。他家走插翅难逃路线,受是一个清冷美人,经常被霸总搞出一身伤。完事,霸总还占有欲爆棚的不让我看具体的伤。二号雇主是婆家的霸总,他家的情况我至今搞不懂。那天我去他家,就看见庭院里站着俩个人,一个是雇主的亲弟弟,另一个是雇主的男小妈。隐约听见雇主弟弟在咆哮,你是不是跟我哥在一起了?说好爸走后,公平竞争的,你们怎么能这样?妈呀,这到底什么家庭?三号雇主是花家的霸总,这家是我最正常的雇主。夫夫恩爱,家庭和睦,我定期去给雇主的伴侣产检。嗯,怀孕,男人!怀孕的第四个月,雇主把我拉到一边,声音低沉地问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行房了?沈医生你看这个姿势,不会对胎儿有影响吧?我对不起,我收回刚才说他家最正常的话。四号雇主是晋家的美强惨。雇主无父无母,身边只有一个贴心的老管家。老管家人很好,每次我来都会送我一些礼物,还会跟我唠家常。一切都很好,就是喜欢在我走的时候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什么。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走的时候故意放慢脚步,然后就听见他说好久没见少爷这么开心了。我一个踉跄,差点没栽到地上。p内心戏很多的正直家庭医生绿茶攻第四个雇主。本文又名今天又吃到瓜了,开心!我在瓜田里上蹿下跳,拿着叉插猹快让我看看那,雇主家又整了哪些幺蛾子郑重申明本文所有p,包括配角没有法律与实际上的亲属关系。所有触犯法律的角色也会受到相应制裁。预收文路边的男人不要捡江羽秋穿越进一本小说里。穿书的第二个月,在路边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英俊男人。都说路边的男人不要捡,轻则李某鄞,重则傅某行。但看看贫穷的自己,又看看一身昂贵行头的男人。江羽秋纠结半晌,富贵险中求,一咬牙把男人拖回了家。人醒后,居然失忆了!看着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转的傻男人,江羽秋表示这套路他懂一定是他爱上了傻男人,但对方一恢复记忆就会渣了他。江羽秋心道我坚决不能睡他!相处的一个月后,没把持住,睡了。没过多久男人就不见了,再听到他的消息时,江羽秋知道了对方的名字。这傻男人居然是本书的主角攻,施屿。江羽秋瞳孔地震。众所周知,主角攻是主角受的,怎么也不可能轮得到他这个路人甲。江羽秋既然爱情没了,那得要面包。江羽秋拿着账本上门去讨债,等钱到账之后,他果断离开。施屿被人出卖,九死一生地逃了出来,最后体力不支昏了过去。再醒来,人已经躺在小县城的医院。施屿给自己的亲信打电话,让对方过来接他。刚回到家没几天,一个男人气势汹汹来讨债。失去那段记忆的施屿,看着唇红齿白的江羽秋,喉咙滚了滚,把情债跟钱债都认下来了。刚给江羽秋打了一个月的零花钱,没想到人跑了。找了大半年,终于知道江羽秋的下落,施屿连夜坐私人飞机去接人。他幻想中的江羽秋孤苦无依,受尽委屈。他看到的江羽秋正拿钱泡小奶狗。施屿气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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