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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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偶遇初中同学(第1页)

军训一周下来,女多男少的校园可谓一片沉默。

同学们从最初激情高昂的讨论教官的冷酷与帅气,晚上表演什么节目,转变为对食堂饭菜的不满和无声的抵抗。

疲惫写满了他们的脸,每天重复的训练,换来的是被汗水浸透的衣服和臭烘烘的体味儿。

一听解散,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宿舍碰上自己的洗漱盆,飞也似地冲进澡堂,畅快的梳洗。

“喂,明天休息,你们想去哪儿玩儿?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

郑霜月这周不想回家,想带室友好好出去玩玩儿,没想到几个人都不捧场。

宋清歌这一周已经利用业余时间写了三篇小文章,正打算周末邮寄到杂志社,于是笑着婉拒。

“明天我打算洗洗衣服,去一趟邮局,下午就睡一觉,太累了,哪儿也不想去。”

黎婳和黄思雨也是一脸认同,“月月啊,你的精力怎么那么旺盛?

这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我打算就去学校附近买点生活用品。回来也跟清歌一样,洗衣服睡大觉。”

“周末就应该这么躺着过一天才对。”

“你们啊,真没意思,那我去工大找我同学玩儿去!他们今天应该也休息。”

郑霜月口中的工大乃吉林工业大学,过几年就会合并成吉林大学的南岭校区,是师大的邻居。

宋清歌刚从邮局出来,骑车没走多远,就被郑霜月喊住了。

“清歌,清歌!”她扭头一看,好嘛,这孩子居然和几个男孩子在看自行车。

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其中一个男生一看到她,就惊喜的呼唤。

“宋鸽,你怎么在这儿?”

宋清歌回头一看,一位穿着军训服,身材高大的男生朝她跑过来。

等他跑近,晒得有点黑的脸上,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显得格外醒目。

当他冲着她咧嘴一笑的时候,两个梨涡下陷,清歌的记忆一下被拉回到久远的初中生活。

明明看着他很熟悉,但就是想不起来名字,毕竟中间隔了几十年。

她重生后也没见过什么同学,尴尬的推着自行车站在那儿笑。

“你不认识我了?”一看她这模样,男生脸上的笑意一僵,随即不满的报上自己的名字。

“是我,仝奕。”

仝奕?一提这个姓氏,宋清歌眼睛一亮,

“啊,我想起来了,你这个稀有姓氏,仝奕!我记得初三你转学走了呢,”

仝奕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我谢谢你哟,总算想起来我了,初三跟我爸去山西了。”

虽然两个人只做了半年的同桌,但仝奕对她很好,经常给她带零食吃。

他的爸爸是一名机械工程师,全国各地跑着维修机器,所以他经常转学,家庭条件很好。

“喂喂喂,清歌,这是你同学啊?”郑霜月好奇的凑了过来,打断了他们的叙旧。

“啊对,这是我初中同学,仝奕,你是在工大吗?”

郑霜月拉出旁边的另一名男生,“巧了不是,这是我的高中同学张驰,他们是一个宿舍的。

都想买自行车,我就跟过来瞧瞧。要是价格合适我也想买,没想到居然还有这巧事儿。”

可不就是巧嘛,幸亏是初中同学,她好不容易逃离卫坡村,可真不想碰到熟人。

既然遇上了,晌午他们就凑在一起去吃炸串。

得知仝奕没有跟以前的同学联系过,她就更放心了。

饭后,宋清歌载着郑霜月离开,仝奕一直看到她们拐弯,才收回了目光。

“嘿哥们儿,你喜欢你同学啊?时隔这么多年,能一眼认出来的,肯定是真爱吧?”

仝奕瞟了他们一眼,回忆起从前,目光瞬间柔和了许多。

‘那个时候的她又瘦又小,穿的是姐姐穿剩下的衣裳,吃的是从家带来的咸菜。

她的父母对她似乎并不好,因为她刻苦努力跳级只是为了省学费。

她害怕花的多了,被母亲勒令辍学,所以她拼命的想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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