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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都要面子,被同学撞破隐私,滋味一定不好受,尤其还是异性。偏偏自己家就在超市里间,员工伙食是自炊,吃饭也一起,每天都要碰面。
老板娘还动不动就唠叨:“你就知道读死书,也学学李菜啰,人家知道办事。你要积累一点社会经验,不要从早到晚窝在家里。”
听到这话,就连李菜都尴尬,赔笑否认没用,最后只好低头撕蔬菜上的标签,假装没听见。
她以为邵远鑫会讨厌自己,他却主动和她说话。
邵远鑫问:“你为什么打暑假工?”
李菜想了想:“存点钱。”
“存钱干什么?”他好奇,“你要买什么吗?”
她摇头,说:“想去旅游。想去大一点的城市看看。”
班上的同学来找邵远鑫玩,约他一起去游泳。李菜认识他们,但不熟。邵远鑫问李菜要不要去,李菜没答应。
为了省电,趁着中午客人少,超市里关掉了灯和冷气。热藏在衣服布料与背中间,李菜默默站着,昏暗的室内像洞穴。她什么也不做,就那样靠在收银台发呆。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她拿出来接通。不情愿的时候有过沉默,但还是草草回应。
挂断后去请假。敲了好几次门没人应,又听得到空调的声音,李菜有点头疼,刚要打电话,门忽然开了。邵远鑫单手拿着手机,上面是刚结束的游戏。他问她:“怎么了?”表情倒是没有不耐烦。
李菜说:“家里有点事,催我回去。”
“那你走吧。”邵远鑫回答得很干脆。
回去路上很晒,李菜的自行车骑得很快,暗自在想,是不是应该索性把明天的假也请了。
几年前,爸爸开车撞过人。那是家里最难过的几个月,房子卖掉了,全家人都在东奔西走。好不容易免了牢狱之灾,没有保险,赔偿也是很大一笔开支。
那人没有彻底康复,被妻子直接搬到肇事者家来。他们只能照顾他,断断续续,任由债主似的病体来了又走,像一片无法根除的癣。
她拿钥匙开门,推轮椅的中年女人在耳旁发牢骚。李菜只当没听见,弯下腰,和她一起移动轮椅。到楼上时已经汗流浃背,李菜来不及擦,先把床铺好。一床褥子,旧床单,尿垫,熟门熟路,做得很快。
把成年男人运上床,她又转头去倒水。送人来的女人要走了,听打电话的内容是约了人打麻将。李菜也不送,一声不响,该干嘛干嘛。
穿过走廊时,她闻了闻手指。指甲缝里有芹菜的味道,是打工留下来的。
李菜把水壶拎到灶台上,把替换的床单塞进洗衣机,然后去自己卧室把风扇拿出来,放到躺着的男人床边。洗衣机又坏了,轰隆隆地响一阵,继而不再动弹。她去踹了两脚,还是不动,只有等妈妈下班回家再说。忙完这些看了眼挂钟,也到了该做饭的时候。
冰箱里剩余的菜不多了。厨房热得像桑拿房。她蒸了米饭,汗止不住冒出来。夏天是个温暖的季节,汗水沿着睫毛和鼻尖坠落,砸到砧板上。
她抬起手臂,用衣袖去擦脸,汗珠又咕噜噜地滚到衣服里,从胸衣的缝隙流下去。
爸爸妈妈回来了,李菜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几口,就躲到房间里去喘口气。还有暑假作业要写,风扇被拿走了,手臂压在试卷上,再拿起,就会把纸张粘起来。
睡觉前,主卧室开了会儿空调,李菜擦着头发过去乘凉。爸爸在外面替病床上的人擦身子。
妈妈压低声音,偷偷跟李菜道歉:“今天我那边忙,一下回不来,只好叫你了。”
李菜问:“这次要在我们这里住多久?”
“不知道。”
“……”
李菜盯着妈妈的侧脸,得不到回音,只好别过脸。
妈妈说:“你要是想打工,就去你舅舅那里吧。”
李菜淡淡地说:“他店里烟味太重。”
爸爸把门打开,让冷气能吹到外面。
这天晚上,李菜睡在了主卧室的地板上,把席子铺好就能睡,非常方便。夜深了,父母的鼾声很响。暑假工还能做吗?明天早饭吃什么?洗衣机坏了,衣服怎么洗?空调定的时间到了,少了风的声音,四周又燥热起来。她在冷的汗与热的身体里合上眼。
李菜很早起床,起身给卧病在床的人换尿不湿。成年男人的生殖器萎缩着,宛如一节沙蚕似的内脏,无法在心上激起丝毫波纹。
尿沾到了床单上,所幸提前垫了东西。李菜抽出弄脏的,换上新的,排泄物的臭味覆盖了芹菜的香气。
用肥皂一遍又一遍地洗了手,直到手掌干燥得变成岩石。
坏掉的洗衣机仍然伫立在那里,空气还是很闷热,挂钟麻木地走动着,生活在继续。李菜的心情并不坏。
她打开窗户。
风和世界从那里汇入。
在这小小的城镇里,每天的生活仅仅只是随波逐流。李菜习惯了早早起床,对着窗户洗漱,发一会儿呆。
清晨时分,天蒙蒙亮,不下雨的时候,男生会在楼下跑步。夜宵店的隔壁是药房,那是街上开店最早的地方。年事已高的医生要把笨重的招牌运出来。从初中起的三年里,李耀祖几乎天天从这条街经过,每次都会停下,帮老人把立式招牌搬到门外。在这三年里,李菜一直看着他,即便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认识他是谁。
一个人的晨跑,李耀祖专心致志地完成这一件事。而李菜坚持做的,则是在早晨目送他跑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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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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