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0章 奇案(第3页)

为了长远发展,欺负自己的女房东,叶晨也只能无奈放过。

毕竟女房东不是自己的敌人,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杀人灭口。

“斧头帮乔三”叶晨记住了这个名字,以后要是有机会,一定要让他跪在自己的面前,唱征服。

越是低调不想惹事,麻烦就越来越多。

房间内,最后转了一圈,叶晨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收入了储物空间,随后就平和的离开了出租屋。

谁能想到,再次重返魔都,自己竟然也成了一个没有家的难民。

晚上有事要做,叶晨找了一家非常普通的旅馆,住了下来。

由于魔都难民太多,一间普通客房,竟然收了叶晨二十法币一晚。

洗澡睡觉,凌晨三点,闹铃刺耳响起。

一番梳洗,起身出门,直接退房。

走出旅馆,叶晨立刻就消失在灯火管制,一片漆黑的夜色之中。

。。。

第二天一早,电话铃声传来。

“喂,请问是哪位?”

刚刚晨跑回家,叶景欢立刻就拿起了电话。

“小叶,魔都图书馆,昨夜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盗窃案,你去看一看,回头告诉我勘察结果。”

“是,处座”

要说在破案方面,叶景欢还真有与众不同的能力。

遇到离奇案件,就算叶景欢一时破不了案,也能将案情的来龙去脉,说的头头是道。

快速赶到魔都图书馆。

进门望着空空荡荡的大厅,叶景欢就直接傻眼了。

魔都图书馆叶景欢太熟悉了,里面有多少图书,叶景欢非常清楚。

“昨晚谁在一楼值班?过来说话”惊讶过后,一身军装的叶景欢,直入主题,大声问道。

“长官,昨晚我在一楼值班”

“你说一下,昨晚发生的事情,不要着急,慢慢叙说”

叶景欢按照流程,准备挨个询问。

“长官,我昨晚睡觉前,所有书籍全部都在,一觉醒来,一楼所有的书籍,就全部不翼而飞。一楼的门窗,全部完好无损,地上也没有搬运货物的痕迹,可是一楼的书籍,包括笨重的书架,全部被人偷走了。”

“你们几个都有什么发现?”

叶景欢大声询问比自己早来的警察。

“现场

;足迹分析,小偷只有一人,脚穿四十五码陆战鞋,还带着至少两只狗。”

“两只狗?谁是清醒的目击者?”叶景欢精神一振,立刻大声询问。

“长官,昨天晚上,我们几个都听到狗叫的声音,我拿枪出来巡视,狗都没有看见,腰部一麻,就一头栽倒,然后就稀里糊涂的睡了一觉,醒来后,我们几人看管的珍贵书籍,就全都不见了。”

“调虎离山”叶景欢喃喃自语。

“我跟他的情况一样,听到狗叫声后,肚子一麻,就突然一头栽倒,再然后,我就不省人事了”

“麻醉弹,世界上现在已经有了这么先进的麻醉弹了吗?”叶景欢在心里想着。

一夜之间,魔都图书馆的书籍,全部被人偷走。

到底是谁?

图书馆里的书,真的是人偷走的吗?

叶景欢太好奇了。

魔都图书馆的书籍,多到了都无法搬运的地步,可正是这样,却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走了所有书籍。

这真是一桩奇案。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