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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种平静不能够维持太久——门板上多了只手的推力,黎也抓着门把缓缓松张,一股猛烈就冲撞进来,一拍心跳提到嗓子眼,她直接地感觉到温热掌心从腰间往上带,炙热的缠吻漫进鼻腔。
她本能地想去扶住什么,身子被带得一转,压上紧关门板,她只能去攀住男人宽厚的肩膀,低沉的呼吸烫在脖颈。
他还没忽略那个问句。
他回了两个字:“上你。”
第76章
他们有过太多这样的时刻,吻到几欲窒息也难分难舍,无论是当年少时抑或现在老成,彼此靠近就会忍不住往下探索,已经成了刻进dna里的本能欲望。
毕业两年总能听到人说,年少时候的事回忆起来都是失真失焦的,只能在模糊的记忆里怀念,都不一定能记起哪个人的脸。
这一点是真的。
八年。
三千日夜。
真的太长太长了。
直到她终有一天都不会在梦里看清他的脸,年少时青涩的面庞糊成雾面,在她刻意的回忆中反复清晰,她尝试去寻找,翻箱倒柜,最后好笑地发现,她没有留下一件关于他们的纪念品,哪怕是一张照片。
于是这张脸越来越模糊,她在梦中恐慌又力不从心地眼睁睁等着,等着这个人完全和自己的世界剥离,她迎来孤独灿烂的新生。
乃至再次相遇,她看着那张脸,与其说是认出来,不如说那个看不清的面孔突然就在脑子里清晰。她意识到,这个人他长在她的心脏里,无论怎么在记忆里模糊都没关系,时隔多久,哪怕五官变形,骨骼老化,她大概都会认出来的。
说点矫情的,二十来年,她见惯多少形形色色,又受尽多少追捧光辉,也并不是刻意单身,是她再也没有遇见第二个靳邵,没有那样带给她绝无仅有的感觉,只有再次重逢,相互摩擦碰撞,她潜意识里收起的本能才寻得到释放的口子。
与第一次的迷茫不同,她似乎清楚他循序渐进的每个流程,并且配合,伸起脖子,或者撇开脸露出耳侧,他的吻落在每个地方,清凉又灼热,但照样被搅乱的神经还会潜意识躲避他的来势汹汹。
一寸退一寸,本来就脑晕还是什么,黎也的意识断断续续,他们一会儿在玄关,一会儿又吻到了沙发,接着怎么把她抱上了餐桌,冰凉直接接触皮肤表面,她冻地瑟缩,又被他抱进怀里,指腹沿着那两片薄而脆弱的肩胛骨打圈。
滚烫裹着凉意,他呼吸一下重一下缓地击溃她的神智,没来由地贴住她颈边说句:“把烟戒了。”
“你还嫌上我了?”一出声她才知道自己嗓子有多哑,三个字两个气音。
她缓和空当都没有,听见他后话:“多活几年。”
黎也坐着,脚还能踩着地,于是掂起了一下,脖子越侧,他就越往前贴,胁迫意思地用牙齿刮磨,她有片刻没声,齿尖就往下陷,她不甘示弱加倍的力道报复在他肩头,听他闷哼才松口,下颌就被他捏起,指腹描摹唇线,感受其间隙的热温及翕动的柔软。
她说:“你放心,你一定死在我前边。”
他眼里的光越深,最后在这句话尾笑了下,埋下去,“我一定死在你前边……”一个一个字地没入海潮巨浪。
桌上放着她早上喝了两口的水,玻璃杯被臂肘抵着,不断向后,向后,突然手一绷紧,扣住桌边沿,玻璃杯打翻,水漫出来,汩汩四散涌流,可怜地滚了两下哗啦在地上碎成几片。
措不及防的声响令她遽然紧张。
他呼吸很重地拍打一下她的颈,杯中渗出的水珠啪嗒啪嗒在桌沿汇聚滴落。
他开口说句话,两个人都听不清,她的狗本来就被吵醒,一听大动静,即刻踩着碎步叫过来。
但他不停,吻得更深,把她捞起来往身上架,往卧室走。她堪堪挂住他,才发现他衣摆被水浸湿,想到打翻的水杯,想回去喝口水,她嗓子实在太干,分神往后一看,她的狗还没住嘴,竖着尾巴跟上来。
“养这条狗,真没有要针对我的意思?”
黎也耳边响起这话时,对方并没有给她回复的机会,五指伸入发丛,按着她吻回来,她斜眼,看见他一脚带门把狗关出去,伸舌的动作更粗暴,幽怨。
上半身在悬空的抖颤刺激中,终于落座在床沿,极不容易在他唇齿间找到逼狭的喘息,“没。”她掐着他咽喉后退才有一句话的间隙,说:“我没想过还能见到你。”
他进一步逼问:“那见到之后呢?失望还是惊喜?”
光晕在头顶一圈一圈地晃荡开,靳邵第二次分开时,她疲倦半睁眼,映红自太阳穴迅速蔓延至眼尾,主动吮吻上去,浅浅分离:“感恩。”
一瞬间,他胸口被身体各处滋蔓的什么东西壅塞地快要炸开,蹭着她更深、更深地回吻。
汗液交织着洗澡带出的水珠还是什么,可是太热了,太久了,应该早就干了,她还是觉得滑腻,却没有力气擦,如堕五里雾中,她好像也认真开口问了他一句话,她问他:“算什么?”
她当他真要拿餐桌上那一套来搪塞,她保证要回去捡客厅的玻璃给他身上添两下。
却没有,他替她抹去了一些汗渍,暂时停歇,将她抱入怀中,吻她的额头,轻声沙哑地说:“算你赢了。”
她听见的是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住在她记忆里灰白的少年重新拥有生命,他说黎也,你赢了。
钓他,玩他,都行。
从来没有输过。
俗话是吃一堑长一智,人不该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可真当有人跟他这样提起,他不说,或是不说实话,内心深处,其实从不觉得自己在她这吃堑。
他跌宕起伏的人生轨迹就是被不断地抛远,再不断地追逐着前进,他会认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再像坦荡地送走他的母亲一样告别他的恋人,不会埋怨,不会记恨。
他只会难过,只会想,为什么自己还是这么个东西。
为什么只有被抛下的份。
所以直到成功,熬过难关,他挺直了身板,才有勇气,有底气再次站到她面前。
也想过,如果她一回头看见的还是个烂人,那就最好别回头了,走她的阳关道,挺好。
人怎么能这么死脑筋又清醒着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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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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