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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异的感觉,上一次他们距离这里很近,却闹得那么不愉快,根本没有回来看看的机会,而黎也再想到这,已经是几年前发的一场疯。
新城区距离天岗这块只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同在小城,这里跟进时代的步伐就偏慢了,个别老街旧房还能看出些卡在旧时代的齿轮中顿足不前的影子,平凡,荒芒而宁静。
那旧房中,就包括了他们走进的千里香馄饨店,门口招牌已经不见原来鲜亮的颜色,字儿都快在晕散的淡红中看不清。
客人一进门,椅子里挥扇站起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招呼他们坐,问他们要什么,再一嗓子招厨房里的丈夫出来。
憨厚壮实的店老板一见落座的人,就眼熟盯着横看竖看,被女人拍了回神,脑子也一灵光,指着靳邵口吃,你你你地,你出来靳邵一声字正腔圆的胖哥:“现在日子混挺好,娶媳妇儿还当老板了?”
胖哥一拍手,说是嘞!女人抓着他问什么人呀,他脑子还是钝,却比以前好多了,能憋出来句老朋友。
靳邵就问他:“你们夫妻俩管店,你娘回家歇了?”
他说话要打手势,摸摸脑袋再指到胸膛,却不知怎么口述,只说:“身、身体不好啦!”
他眼睛亮,看见黎也,早想问他俩,这当头被老婆推着往里走,说赶紧给人做吃的去!临到帘门前,靳邵又说了句:“一碗别放葱花。”
“诶哟,”女人听了笑盈盈,“馄饨没葱花,香味都少一半儿!”
他手在旁边人的肩头一搭,扬声笑:“我老婆不吃。”
女人意味深长地笑,马上喊了声土话提醒厨房里头,再去给他们开了吊扇。先知道是老朋友,于是自来熟又拉着两人聊了些许,店里也没别人,话题敞开,问小两口多大了,住哪儿呀,什么时候结的婚呐,有孩子没……还是被喊了声帮忙,才恋恋不舍地钻进厨房。
对坐的两人颇有些被长辈关怀的紧切,人走好一会儿,才对视一眼,笑起来。黎也肘撑着桌前倾,他也凑前,她挑起眉,说:“我不止不喜欢葱花,我还不喜欢馄饨。”
“这么巧?”他听后也笑,指腹伸在她脸上轻蹭,说:“我也不喜欢。”
少时候总觉得时间长久,却又紧密,分明每天都在相处,每天那种时刻又在很快地过去,彼此留住彼此的方式很少,可能是一句“你今晚别上楼睡了”,或是一句“明天还去那家馄饨店吧”,什么样都好,能待在一起就好。
时至今日回首,那些都成了拙笨的由头。
两人还在吃的时候,黄叔跟婶婶就打来了电话询问。黎也一想蛋糕没订,蹭着靳邵让他开口说中午不回去了,他们忙完,晚点再来倒腾。提前说好,紧赶慢赶的两天总算有了缓慢的时段。
吃完就跟店里夫妻俩匆匆道了别,回到天岗街路,人突然多了,午饭后的大爷们搬着桌椅架出来了,十年如一日的老惯例半点儿没变。
听着久违的口气口音,让人步子都不自觉放慢,没有提议,都默契地再沿着这里走走停停。
曾觉得吵嚷的,如今怀念倒成享受,当然不止于此。
这里晨昏依旧,老树挺拔,楼房低矮,青砖黛瓦,还是那条街,还是那样缠杂盘绕的电线,裂纹坑坎的水泥街路,杂草挤着夹缝土壤疯长,阳光晒在焉黄墙漆呈着古铜色的影,电杆上密密麻麻张贴大厂招工、房屋出租小广告。
这里的一切都鲜活,一切都在流逝的岁月中亘古绵长。
他们指着这里,再说说那里,回想那段并不长久却刻苦的时光里的旧影。最后黎也问到了那个盘出去的旅店,两人站在重建的小超市前,他自己都快没认出来,还是旁边十几年屹立不倒的便利店提醒了他:哦,这是他家来着。
和原来两模两样,连外墙都重新刷过漆,招聘的大字儿可比之前的旅店不敷衍多了,内部的格局构造也大有径庭,一层基本打通了做宽敞地,原先的楼梯处做了屋门分隔,前台位置也变了,这是个焕然一新的空间。
说不清是什么心境,好像每一个故地重游的人都会抽出一丝惋惜去感慨故地不再,之后就是新奇,看看这里不一样,那里不一样,自己和自己玩着无聊无趣的找不同游戏。
更新奇的是,这个游戏还有黎也陪他玩,指着房梁一角说,以前就老结蜘蛛网,现在还是老模样。
“说明它爱结。”
黎也白眼,“说明你们都懒。”
靳邵没脸皮地笑。
给熊熊买了些零食,结账出来,黎也拉住他停在空地,想到什么,翻了翻零食袋儿,对他说:“等会儿,我去看个东西。”
黎也撂东西往回走,拉开这么些年唯一不变的玻璃推门,从前排货架找过去,最不起眼的最边上看见了熟悉的牌子。
片刻功夫,再透过玻璃往外,刚还站着的人不见了,黎也着急付了账推门出去,眼睛同时扫,由近至远,停在街边一辆黑摩托前时,手还拉着门把,却不动了。
这人走累了随便找个车坐就靠,黑t,长裤,腿搭地,风吹得炸起几根毛,额发飞扬,眉眼历经岁月的沉稳沧桑被掩盖,仿佛还是那样一个少年,侧扬脸,镀着灿金色的描边,出神地看着别处,发着自己的呆。
黎也才惊觉,某一时的他其实和这里一样让人怀念,她不免会想起从前许许多多这样的时刻,挑挑拣拣不知哪一个更深彻。
非要说,那似乎也是个夏至,蝉鸣聒耳,清风吹过街角呆笨乱窜的猫狗,自行车铃街头响到街尾,小卖部里汽水刺啦蹦出响,檐下纳凉的老太太挥着旧蒲扇,抬头是绵延不尽的绿与蓝。
她也是这样看见他,风撩起衣襟和黑发,日光沿侧脸爬,树顶落下驳杂的阴翳,而他看向她,嘴角永远带丝或深或浅的笑,扬起声问:“买什么了?”
她抬了下手里两颗圆乎的糖头:“你要的香橙。”
也是直到这一刻。
她生命中那个久远的、已然逝去的盛夏,今时,此刻,如海潮,如焰火。
轰轰烈烈,勃勃生机。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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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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