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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吃过塔可吗?”
“点过外卖。”我当然知道塔可,东海岸有那么多墨西哥人。
“在外面呢?有和别人站在街边一起吃吗?”他侧头过来。
“没有,噢,它不是用刀叉吃的。”我恍然大悟。
应该想到的,它做成了比较省工具的形状。
我拿着刀叉像个拟人失败的生物。
“怎么吃都可以,我只是想起了家里的人,可能被英国人养大的人有种共性吧。”迪克笑得更开心了。
我:“韦恩先生?他也用刀叉吃塔可?”
我听说布鲁斯·韦恩就是被一个英国管家养大的。
“他用刀叉吃汉堡。”
“……那我比他好一些,我至少知道汉堡是拿着吃的。”
韦恩先生比我更拟人。
“天呐,等你们见面的时候我要把这句话告诉阿福。”迪克看起来很开心。
他笑得我脸都红了。
“别笑了。”我喝了一口配塔可的饮料,应该是叫atole,很浓郁的香甜。
“好吧,我不笑了,我还好奇一个问题。”迪克对我竖起一根手指,这个动作配上他还没褪干净的笑容看起来非常阳光,至少比布港的早晨更耀眼。
“什么?”
“朋友呢?在布港工作那么久,有交过多少朋友吗?”
“朋友……”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要上网雇一个吗?我怎么变一个朋友出来?
要不然还是拿同事的把柄威胁他们当我的朋友?
可是我不想和藏不好把柄的笨蛋说话。
“我变不出一个朋友给你……倒是有个侄子,我哥亲自生的,在纽约那边,有时候我会过去看一下他。”
“你哥亲自生的吗哈哈……”他又忍不住笑了,倒在我身上,看起来是不打算好好吃早餐了!
我脸黑了,我知道自己有问题,但我没想到问题出在这种细枝末节上。
“那家人呢?你,你哥,侄子和嫂子?”他又问。
“嫂子离婚了。”
她不能接受我哥没来由地消失,不能接受我哥对她的各种隐瞒,所以虽然英国的婚比新泽西的婚还难离,但她还是花了三五年的时间和我哥把婚给离了。
……如果不是他们失败的婚姻,那我接近迪克应该会参考一下他们相识的过程,在酒吧,走近,喝酒,搭讪,然后在一起,恋爱,结婚。
我哥,我哥的工作伙伴都是这样认识他们的妻子的,然后无一例外,都被离婚了。
英国的婚姻法已经为他们的婚姻提供了足够多的保障,离一次要花费无数精力,但那么难离的婚都被她们坚持下来了。
失败的男人们。
这足够让我警惕。
也排除了冒然去认识迪克的选项。
我不太想提这些事。
一想到这种事我就忍不住代入自己。
不太能接受我和迪克离婚的样子。
如果到时候真的要离,我不会像我哥那么老实,说分居就真的分居,我肯定会每个月都把迪克骗去酒店的,然后把我们的开房记录拿给法官看。
……说早了,他还没有和我结婚呢。
这点我不如我哥。
他抬头摸了一下我的头,换了个话题:“那我们改天出门约会吧,我调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好玩的地方,我们可以一起去。”
“好!”这门是必须要出了,我无法拒绝。
甚至心里对布港的景色升起一丝期待。
就是这个时候
——轰!!!
电视里和不远处同时传来爆炸的巨响!
看着迪克被瞬间转移的注意力,我面无表情。
好不容易把他哄开心了。
他死得真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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