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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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会这麽快。

对比一下我哥,他家里是什麽时候让人觉得温馨呢?大概是他儿子出生后、离婚前的一小段时间里。

那也是他保护欲最强的一段时间。

他跟我说:“亚里,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我很难跟人表达我听到这句话时的感觉。

但我确实深受影响。

不要把工作带回家里。

我咀嚼着这句话。

工作并不只是工作,工作还是危险。

所以不要把危险带进家门。

所以真正危险的东西不在这里。

我“工作”的工具不在这里。

想要验证我的想法,我就必须回到我真正工作的地方。

我以前的房子的地下室。

确实我之前说过我的房子是租的,只不过业主是我,租客也是我而已。

你问我为什麽要搞那麽麻烦?

哎呀,都说了,不能把工作带回家里。

有迪克在的地方可以说是家里。

所以我不能让迪克接近我的工作。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一天,迪克突然跟我说:“想要去你以前住的地方看看。”

我总不能说,不了,那里是我工作的地方,有点不合适之类的吧?

但如果有其他的租客把房子租了就说得过去了。

这样就可以避免物理上避免迪克的突发奇想了。

至于卧底工作?

当然算不上危险。

之前我确实说过卧底就是要拼命卖命这种话。

也不算骗人。

只不过我拼的是别人的命,卖的也是别人的命而已。

带上垃圾,我关好门,离开这间公寓。

我以前住的地方离市中心有点距离,毕竟是在海关上班的。

我并不着急过去,更何况现在布港进入了交通管制状态,想快也快不了。

我隔着车窗望向外面,虽然离爆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显然人们的恐慌还没有过去,大街上到处都是拖行李的人。

小时候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所有人的性命都跟下水道的老鼠一样,死了也没人在意,但我哥明显不这麽认为,他虽然更暴力,但取人性命的时候比我谨慎很多。

迪克也差不多是这种,不同的是,他并不会取人性命,他行使暴力是为了维护秩序,但他本身又被秩序排斥。

我想起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不是他第一次见我,是我第一次见他。

那时候我还在当洗钱会计,然后我哥的合作夥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抢银行。

我对此表示拒绝。

因为我体力不好,耐力也不太好,我比他们好的地方在枪法和视力,但据他们说,抢银行是一个体力活,光有枪法和视力是不够的。

但那次我还是起了兴趣,原因无他——他们要抢的是哥谭的银行。

为什麽?哥谭犯罪率虽然高,但抢他那里的银行风险也很高,那时候的蝙蝠侠已经是著名都市传说了,完全没必要冒那麽大的风险去抢那里的,伦敦的银行够他们抢一辈子的了。

我哥说是雇主想要里面的东西。

是的,我哥他一开始只是普通的劫匪,到后来做大做强,已经变成雇佣兵,再到现在,已经和一些官方人员展开合作了,也算一种转型吧。

在哥谭银行的某个保险箱里,雇主让他们去把它拿出来。

——韦恩集团某个实验室的建筑平面设计图。

我起了一点好胜心——那只蝙蝠真的有那麽厉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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