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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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第1页)

然而罗红民深谙一张一弛的道理。开学两个月,向思翎都没有主动回家,他也没有去找过她。每月只按时打来丰厚生活费,像是完全把她忘了。向思翎感受到阔别已久的自由味道,加上在大学校园里,没人知道她的过往,她是人人追捧的明星,也收获了新的珍贵友谊。正当她对新生活和新朋友产生了感情和依恋时,罗红民也感觉火候够了,一辆豪车和一名司机,停在宿舍楼下。

“这个周末回家。”他给她发消息。

“我有课。”

罗红民发了张她的床照过来。

当晚,向思翎不再像一条死鱼,她用恨毒了的眼神看着他,在某些时候激烈反抗。然而她依然不是壮年男人的对手。罗红民看着她的眼神,却越来越炽热。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辈子玩过的女人,数不胜数,可都两年了,他还是对这个小姑娘,有着强烈的渴望和占有欲。

也许是她太美了,是他生平罕见的绝世容颜;也许是她太单纯善良,被他和她亲妈骗了无数次,也没有能够变得更强,任他揉捏,无力抵抗;又或许是她太倔强,一身傲骨,他弯折了那么多次,也不能令她真正屈服。他越来越乐在其中。

他爱她,他想。越爱,他就越想全面控制她。那么大学生活,当然就是第一步。

向思翎的大学三年,就这样维持着畸形的平衡,平静度过。

周一到周五,她是所有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校花,高冷、勤奋、优秀、富有。她只和几个玩得好的女生,形影不离,任何男生的追求,都会被她无情拒绝。但大家也都能接受,觉得她一看将来就是要嫁给门当户对年轻有为的富二代,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可以肖想的。

到了周末,她就必须回到罗红民在市区的家,做他的隐秘情人。

这时候的向思翎长大了,称得上是一个女人了。她开始注意到罗红民的眼神:炽烈、痴迷,有时候还夹杂着一丝痛苦和幽怨。她觉得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

她对他的态度,也渐渐有了变化:在收到礼物时,她不再冷若冰霜,而是会蚊子般低声说一句“谢谢”,这足以令罗红民眉眼一亮;在床上时,她依然不会逢迎,但结束后,偶尔她会把手放在他的胸口;她在家中也开始有了笑颜,会在饭桌上,提起一两件学校的趣事……罗红民的眼神越来越专注,出手也越来越大方,几乎对她予取予求。

就在罗红民以为,向思翎终于接受现实,愿意接纳他,并且开始产生情感时,她执行了第二次逃离。

这次,她的计划比以前周密多了。她积攒了足够多的钱,买通同学、老师,就业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和远在东北的一家企业,签订三方合同。那只是家普通的民营企业,稳定性和待遇都一般。但是向思翎义无反顾。她成功购得机票,跑去东北,办好了入职手续,甚至还火速租好了一套小公寓。

新的住址,她没有告诉任何人。

可在十天后,罗红民和李美玲,带着两个保镖,还是出现在她的新家门口。李美玲迎面就是一个巴掌,打得她头晕眼花,罗红民则颇有兴致地步入她的小窝,参观一番后,摇头:“怎么住这种地方,回湘城,我给你买套江景大平层,写你的名字。”

李美玲以母亲的名义,去公司闹了一番,拿回来解约合同。向思翎气得发疯,要去报警,鱼死网破。罗红民却让李美玲先回酒店,心平气和地劝她。

他说,你现在还闹什么?咱们都好这么多年了,两情相悦的证据,视频,照片,转账消费记录,我有一大把,吃我的用我的大学都是我供的,谁信?你要是第一次被我上的时候,血性一点,不顾一切去报警,说不定我就在牢里了,可惜你没有,现在可没有后悔药吃。

就算你闹出来,我最多被人说一句道德败坏,能让我少赚一分钱?可你不一样。你还想有同学,朋友,工作吗?我知道你舍不得这一切。跟我回湘城,进家里公司,一进去就让你当部门经理,谁都越不过你去。只要你踏踏实实跟我,我没有亲生子女,今后一切都是你的。

说真的,向思翎,我对你已经够可以了。谁对自己女人,这么耐心,你都跑几回了,我也没把你怎么样。我还在你身上花这么多钱,这个世界上,哪个男人会像我对你这么好?

向思翎的第二次逃离,依然以失败告终。

第16章(向思翎篇无男女主请按需购买)

其实真要再跑,还是很容易的,罗红民不可能24小时派人盯着她,尽管她的身份证被他扣着,钱也被拿走了,也不是不能跑。可跑了之后,她要怎么生活?没有钱,学历又低,举!目无亲,她也许连工作都找不到,房子也租不起。而且她想,我为什么要去过那样的生活,他们欠我太多了。相比之下,每周伺候罗红民几次,她已经习以为常,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

回湘城后,向思翎很是消沉了一段时间。她按照罗红民的安排,进入华誉,工作不算太积极,也不消极。她沉默寡言,冷艳不可方物,几乎没有朋友。她的嘴角时常带着讥讽的笑,而她在床上,又恢复了僵尸状态。对罗红民,再无半点亲近。

这令罗红民心中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罗红民哄了她好多天,都没用。渐渐的,他也恼羞成怒了。他要的是彻底征服这个女人,得到她的身心和意志,而不是一具不会哭不会笑的躯壳。他也怕她再跑掉,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她要真的豁出去,他也没辙。而且万一下次跑了,找不回来了,怎么办?

他不能没有向思翎。她是他的情人,也是他的孩子。是他已经失去的青春,迟来的爱情和最终极的欲望。

他得想个办法,一劳永逸。

这一次,他必须彻底击溃她的意志,控制她的精神,让她不敢也不想再离开。罗红民认为,人只要有了绝对的恐惧,随之而来的就是敬畏和依恋,甚至还会有爱。女人就是这么矛盾的生物。他对向思翎的驯化还不够,之前是他感情用事了。

之后,罗红民有很长时间,都没有碰过向思翎。他去夜总会玩女人,去李美玲的按摩会所玩技师,好像已经对她失去了兴趣。而向思翎对此反应平平。

后来有一次,罗红民和李美玲带她参加酒会,那是向思翎第一次见到钱成峰。

再然后,又有几次,向思翎都遇到了钱成峰,每次两人都说了话。很快,钱成峰开始给她送花送礼物约吃饭,全力以赴地追求。

一开始,向思翎对钱成峰这个人,印象平平。他并不十分帅,能力倒是很强,但过于精明世故,和向思翎曾经喜欢的类型截然相反。所以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可向思翎不知道,钱成峰有罗红民在背后鼓励,普通的挫折哪会令他放弃?向思翎看着他着了火般的双眼,知道这个男人,是真的被她迷住了。

动静闹得太大,公司很多人都知道了。向思翎虽然对他没有好感,却不希望他因为自己,被罗红民穿小鞋。于是在一次吃饭时,她对罗红民说:“那个钱成峰,最近总找我,你管一下。不过他什么都不知道,你别为难人家。”

没想到罗红民问:“那你觉得他怎么样?”

向思翎忽然想起,他们已经有三个半月没有做过了。

她答:“一般。”

“我倒觉得他不错,年轻,有能力,也有野心,有点像年轻时的我,前途不可限量。你要是觉得他行,可以和他先相处试试。”

向思翎:“你什么意思?”

罗红民神色平淡地说:“我早就对你说过,你妈也说过吧,我不会缺女人。你陪我几年,等我兴致过了,亏待不了你。现在你也大了,总不交男朋友也不像话。你要是喜欢上谁,谈恋爱可以,结婚也可以。我会遵守承诺,陪嫁房子车子,把你当亲女儿嫁出去。过去几年,我对你都是真心的。我从来不会亏待跟过我的女人,更何况是你。以后多笑一点,准备迎接新生活吧。”

那天,向思翎回房间,独坐了很久。

第二天,她就答应了钱成峰的追求。

之后,他们两人,按部就班的约会,恋爱,出双入对,亲吻,拥抱,上床。公司所有单身男人,都羡慕死钱成峰了,懊恼自己怎么没有大胆一点。

钱成峰却骄傲地想,能一样吗?我是董事长亲自选中的女婿,可见他多么欣赏我。尽管向思翎很多时候都显得忧郁,沉默,对他的态度算不上热烈,但是一个女朋友该尽的义务,她全都做得很好。钱成峰本就爱得卑微而热烈,也不会深究。

也不知道罗红民跟李美玲说了什么,她也成了哑巴,当着钱成峰的面,虽然敷衍,也会说几句场面话。更多时候,她会盯着女儿冷笑。

直至和钱成峰领了结婚证,搬去他用尽全部积蓄买的那套新房子时,向思翎还有种在做梦的感觉——她就真的这样离开那个家,那个困住她几年的魔窟?她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拥有了一个全心全意爱她的丈夫和看似美满的婚姻生活?

结婚前三个月,生活简单安稳得让向思翎不敢相信。虽然还是有半数的夜晚,她会从梦中惊醒,等着她的,是钱成峰温暖的怀抱和充满怜爱的安抚;她不喜欢床上那档子事,钱成峰一个体格健壮的年轻男人,竟也尽量忍耐着,一切以她的意志为主,绝不委屈她,新婚期间,两人一共才寥寥几次——就是这一点,令向思翎真正开始思考,和这个男人白头偕老的可能性。

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工作中越来越自信。她对钱成峰越来越好,真有了几分相濡以沫的滋味,他们成了集团里人人羡艳的一对佳偶。她以为木已成舟,罗红民再无耻,也不能对下属的妻子下手,钱成峰也不可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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