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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你记住,白天总会被黑夜取代。”唐风冷然地笑了起来,他觉得沈异真是幼稚,还真相信天道常亲,常与善人这些狗屁道理。
这些不过是麻醉人们的统治者编造的谎言罢了。
制定规则的人,执行规则的人,压根不必遵守规则,只有没有执行规则和不能制定规则的人才需要遵守所谓的规则。
他,作为哈里兰人的走狗,自然知道哈里兰人提出的“宇宙共繁荣”的虚假口号意味着什么。
“双拳难敌四手,沈异,我奉劝你不要做无谓的斗争,即便是你拥有s级别的变异,又侥幸获得了一颗能量晶核……那也不及我十之三四。如果你选择归到我麾下,那么,你也将成为站在宇宙星舰上的一员,享受悠长的寿命!”
听到唐风这样说,在唐风身边的副官也张牙舞爪地笑了起来,言语之间他们这边的胜利是铁定了的事实。
沈异知道,跟道不同、志相异的人废话,真的多余极了,再多的话也不如用拳头来解决问题。
他大喝一声,身上泛出幽蓝的光芒。
这是沈异吸收融合晶核能量进化之后的表现。
“短短时日就有如此成就,了不起!沈异啊,你要懂得珍惜自己,别人几十年上百年的实力进化,在你这里,大半年就完成了。”唐风说完,心里由此而发憷,他几乎有些后悔没有带自己的精锐卫队过来。
作为他整个卫队最精锐的猛虎联队,在金塔附近剿灭亚当组织的一支叛军,已经到了最为紧要的收尾工作了,不能因为逮捕沈异就放弃了功绩。
在亚当组织和沈异之间,至少在哈里兰人那里,亚当组织更重要得多。
唐风很想得到哈里兰人的认可,去云上那个世界去生活,而不是在永远处于昏暗的云下世界做一个城主。
所以,唐风才没有在猛虎联队剿灭叛军的最关键时候,把猛虎联队调过来。
沈异一个起落,三下五除二地将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士兵直接干翻。
他没有取这些人的性命,而是让他们失去战斗能力,对于沈异而言,生命是同等的尊贵,不能因为自己比他们强大就夺走对方的性命。
擒贼先擒王,只要把唐风这些核心亚哈里兰人和主要哈里兰人控制或杀掉,那么,赶走哈里兰人,推翻上层人的统治,就可以实现了。
可沈异忘记了,他不要别人的命,别人却会要他的命。
吃上军人这一碗饭,就等于需要忘掉一切,他们只需要记住记住上级的命令就行了。
“愚蠢!都这个时候了,还在幼稚。”在远处,有人在观望着这里发生的一切。
他就是哈里兰人的金利丝汗伯爵。
“尊贵的伯爵大人,云上世界好好的,你干嘛要跑到这个乌烟瘴气的,充满了污秽的云下世界来呢?让唐风处理就行了!”金利丝汗的跟班,大股耳哈巴狗一般地弯腰对他说道。
“地球人有句话叫什么来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有点儿不相信这一群二狗子。几百年了,下层人的反抗组织,还这么强这么多!”金利丝汗嘴角弯起一抹弯月般的冷笑,他的一双额头上长出的长犄角上,银环开始闪闪发亮。
这是哈里兰人神情激动的标志。
他很想早一点平息人类的反抗,那样子的话,这个世界就结束战争了,哈里兰人就可以专心汲取地球的能量、资源和生命了。
这就是金利丝汗的理想。尽管很片面,最少说来,他还是希望这种金字塔式的食物链构架继续延续下去……哈里兰人——亚哈里兰人(上层人类)——下层人类,直到哈里兰人汲取地球结束,启程,到下一个有资源的星球去。
至于到时地球成为一颗死星,这跟哈里兰人没关系,宇宙中有资源的星球虽然稀少,但宇宙之大,无穷大,所以,哈里兰人不在乎。
从小,金利丝汗伯爵就被军方灌输了“洒尽一腔热血,为了哈里兰人繁荣和昌盛”的自私理念。他的世界除了哈里兰人,其余的种族都是低等的存在,就该为哈里兰人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大股耳是他的仆从,也是从云下世界上来的,非哈里兰人的人类。当然,也跟唐风一样,成为了亚哈里兰人。
来到地球之后,哈里兰人发现,地球人中有一部分人特别会伺候人,特别喜欢当狗,而且还特别好使用,说话也让人舒服。于是,不少哈里兰人,就拥有了地球人类仆从。
他大股耳,以及妻子,他妻子生下的儿子永远都是哈里兰人的奴隶——也就是亚哈里兰人。而且,这种奴隶性是永远的,不能够被取消身份。在哈里兰人的眼里,他们都是没有人的资格,是卑贱低下的人种。
“如果唐风不行,我们就出手,你去告诉红蛇军。”金利丝汗收起了望远镜,对身边的大股耳道。
“遵命,尊贵的金利丝汗伯爵大人!”大股耳将手贴在大腿两边,弯腰九十度对着金利丝汗行了一奴才礼。
金利丝汗依旧是一副冷漠的样子看着远方,他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
话说沈异这边,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
唐风看见自己的人一个一个地逐渐失去了行动能力,他瑟瑟发抖起来,躲在装甲车里面面如死灰。
他不敢试,万一他败,那么,他说拥有的一切,就将失去。取代他的人,估计能排出十几公里地去。
而沈异,却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这时,副官满脸冷汗地道:“大人,我们还是撤吧,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眼红我们的亚哈里兰人,实在太多了。沈异,迟早被收拾,不必急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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