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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芙立夏也绷不住了,大笑出声。
地上砖石的缝隙中有明黄色小花在挤压和束缚中破土而出,丹妮斯冲它挑了下手指,小花猛地拔地而起,长到它不该有的高度,花朵也长大了好几圈,丹妮斯认出这是苦苣,将花朵掐下,递给芙立夏,“喏,礼物。你也不要忘了我呀。”
“切,真寒酸。”芙立夏美滋滋地接过,认真地别在自己衬衫口袋上。
“少妵,时候不早了。”娥妮适时地开口催促。
“行了,气氛都到这了,我要走了。”丹妮斯张开双臂,再一次拥抱她的朋友们,“回见啦!”
“再见,丹妮斯。”“再见。”“早点回来哦。”
丹妮斯蹬鞍上马,跟朋友们摆了摆手。那朵可爱的小花绽放在芙立夏胸前。
她转身朝城门外走去,斯蒂文二人在那边等着,她又一次地离开了自己寄身的地方,从安稳的环境离开,投入到无尽的不确定中去。
“告别完了?真感人啊。”斯蒂文笑道。
斯帕克在马鞍后专为它设计的小空间里没心没肺地睡着,四人一狐沿着主路向南行进。走了好一会儿,丹妮斯突然想起,苦苣的花语,是「武装」,带着点兵燹之意,不老么吉利的,她回头朝来路看去,阿芙伦斯的城门已消失在视线中。
算了,以后找机会,正正经经送芙立夏一束花吧。她转回身,不再朝后看了。
南行2
若无斯蒂文跟着,丹妮斯说不定能日夜兼程,争取早日到达。如今多了个憋着事成就灭口的家伙,丹妮斯便理所应当地摆起了大少妵的架势,沿途吃食、投宿、应用之物都要讲究。路过个村庄?去看看有没有新鲜蔬果。路过个城镇?找最好的旅馆歇两日再走。路过个集市?那必须得逛几圈啊。
领命要跟丹妮斯搞好关系的斯蒂文。无论听到什么提议都笑呵呵地答应,两位侍从自然不会有异议的。就这样磨磨蹭蹭,走走停停,把燥热透顶的夏天挨了过去,期间丹妮斯一直很期待斯蒂文生气的样子。但这位王孙仿佛连脾气都被修剪掉了,渐渐地,她的心声中增添了不少真心实意的欢乐,斯蒂文很享受像这样不干正事四处闲玩的感觉,这是她过去从未体验过的。
行吧,也算意外收获。丹妮斯挺乐意看斯蒂文开开心心的。
“照这个速度,等咱们到佛特尔,刚好能赶上那儿的秋收节。”斯蒂文兴致勃勃地为丹妮斯画地图,“不知佛特尔的秋狩让不让外来人参加。”
要不是能读到她心声,丹妮斯怕是要把这样的话当作讥讽,王孙殿下玩的不亦乐乎,弄得丹妮斯都不知道自己这样拖延时间是图啥了。
“您亮出姓氏,她们肯定能让您参加。”丹妮斯打趣道。
斯蒂文轻轻锤了丹妮斯肩膀一下,“别这样,说好了不暴露我身份的。”
相处久了,便时不时地发现斯蒂文在潜藏的阴郁之外,也有有趣的一面,比如方才那样带着点撒骄意味的举动,跟她的外表形成很大反差。
如果能通过温和的方式解决斯蒂文想杀死自己的问题,丹妮斯很乐意这样做。
“哈哈,好的。丰饶之城的秋收节,能玩的内容肯定比东域多,我们不是打猎,就是打架,还不让未成年人参加。”
“阿芙伦斯也差不多。我今年刚成年,正好错过王城的秋狩。”斯蒂文显得很开心,“但能赶上佛特尔的!”她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丹妮斯。
不用读心术也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丹妮斯笑道:“知道了,我用自己的名义去争取一下。”
“谢谢。”斯蒂文小声说,欢乐和愧疚夹杂在一起。
丹妮斯之前还想,斯蒂文十五六岁就跟着母亲上战场了,人都杀过,还那么在乎狩猎干嘛。但很快便意识到这是这位王孙第一次脱离母亲的掌控,自己去追猎、战斗,意义格外不同。
斯蒂文要是有想脱离母亲的心,丹妮斯觉得自己可以推她一把。
——
南方地广粮足,歌德兰德超过半数的粮食都是产自于此,经由丹妮斯等人行进的官路运往全国各地。这里的人因足够富足而平和、满足,幸福的微笑长久地挂在她们嘴角,最往南越是如此。
四人一狐走走停停,欣赏沿途风俗风貌。果然如斯蒂文说的那样,在九月末到达佛特尔城外围。辽阔的平原上,农户们住的间隔很远,放眼望去,附近除一处农庄外,尽是金黄色的田地,在夕阳的映照下闪闪发亮。
天色渐暗,按丹妮斯一路装出来的大少妵脾性,这就得歇脚找住宿了。娥妮和睿利催马快行,提前到农庄中替少妵准备,丹妮斯和斯蒂文并排慢悠悠地信马由缰,风中传来作物青苦的味道,丹妮斯沉迷其中,深深吸了口气。
如此田园美景,若身旁没有噼里啪啦火花带闪一刻不停,就再好不过了。南方的秋天气温不算低,蚊虫还很有活力,大些的虫子好赶,最烦人的是种极小的飞虫,叮人发痒,还打不着,丹妮斯便在周身附了层电魔法,成为一个人形电蚊拍,将飞虫杀之于无形。
可苦了斯蒂文,她和芙立夏一样,为了降低在某些人眼中的「威胁性」,被母亲「定制」为不擅长魔法,做不到丹妮斯这样的操作,只能拿手哄。两个人一个正身端坐,安心赏景,一个张牙舞爪,苦不堪言,看起来十分滑稽。
“要不抽空学学魔法吧。”丹妮斯有点看不下去,伸手触碰斯蒂文肩膀,一股电流掠过,飞虫焦糊的尸体纷纷掉落,斯蒂文没多长的发丝因这而根根竖起,活像在头上顶了个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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