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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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追了三年,阿辉那姿若天仙的女友,年方二十五,身高一百六十五的林可恩,终于答应嫁给他。

他是在可恩念台大时认识,气质高贵带点冷艳不凡,却从不施脂粉的可恩,就喜欢穿上松身深色的外衣上学,还是凭着让人神魂颠倒的花容月貌,细致的五官,清澈见底的双眸,轻易成了师生追捧的梦中情人。

鼻尖而眉翘,樱唇小巧而多情,他最爱的可恩就是使人一见难忘,配合极为惹火诱人身材,艳丽清秀兼有之,所到之处,女的羡慕,男的都禁不住多看几眼。

身边越来越多异性同学借故亲近她,惟他没敢独自靠近嫌她幸好,这朵台大之花,总是以功课太忙推掉追求者的约会。

伊人小时候因父病逝的关系,家中艳母周艳雅坚持独力养大她,知道母亲今依然还有不少人追求,可恩自觉是酱油瓶,她知道母亲大可以找个男人再婚,犯不着独力养她。

想到当年为保护幼女才决定不再嫁人,拒绝身边不少追求者,当时年小,不能回报,为了不想成为家庭负担,可恩自小吃便宜,穿别人穿过的衣服,从小学开始,她想拼成绩,将来找一份工资高的工作,再回报独力供养自己,穿不好,吃不饱的母亲。

甫上中学,遗传母亲一副火辣身段的可恩,便跟母亲一样被冠之校花美誉,她记得国二那年胸部已有C罩杯,高中后又升上D罩杯,可恩因胸部大常被同学取是小乳牛,为此她很沮丧。

为了不让人批评她“胸大没脑”,她把身材包得密实,拼命读书争取优秀成绩,终于以优良成绩考进台大。

只是台大作为台湾最具实力的大学,可恩感到前所未有的学业压力,不过,她还是被全校师生冠以“雨中仙女”的校花之名。

阿辉,永远记得可恩,当年他美艳的小学妹,开课那一天发生的事,记得当时下大雨,可恩因为忘了带伞上课,以轻快的步姿赶跑回大学的美景,后来听可恩说,那一天她刚出家门,天气还晴朗,走到台北街头突然下大雨看手中只值一百块的手表,时间不够她回家拿伞,她只能赶跑回大学,就这样造就了阿辉永远记得那难得一见的美景,那天粗心大意的他也忘了带伞上课,在路口转角处远远看到可恩美丽的倩影,优雅少女踏着充满美感的步姿,有如水中仙子在雨中漫跑,阿辉他痴痴的跟在她后面,当她玉腿甫踏入大学门廊口,浑身半湿的她,不经意玉手往后轻拨头上一缕缕秀发,台大门口的同学,还有阿辉就这样清楚欣赏此刻的可恩,尽管她脸颊都滴淌着一串串的雨露,本已如不吃人间烟火的绝色少女,就如出水芙蓉一样沁人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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