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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吧,温恬也不在意了,他根本没有时间跟同学打交道。
因为他高中毕业了,是大人了,除了家里的活以外,要学着去打工、去压榨自己的每一点时间赚钱,替弟弟赚医药费,替父亲还债。
可与此同时,他仍然要保持专业第一。
从来没有人明确要求过他一定要这么做,只有专业第一才能拿到最多的奖学金这个事实摆在他面前。毕竟除了成绩,他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去跟别人竞争。
他所有的时间都用在赚钱上。
这个社会很奇怪,既赞扬勤工俭学,又看不起勤工俭学的人。
因为以上种种的一切,所以厉之韬让他去给一个不知道什么大人物的生日宴做侍应生时,他不暇思索地答应了。
他好像从来没有给自己机会去思考“这个人会不会别有用心”这种问题,就好像那是他人生的正解,无论如何都要去。
温恬倒了三班公交加步行半小时才到了地方,果不其然他又遭到了为难。王领班嫌他个子高、嫌他学历好,还嫌他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衬衫。
尽管那已经是他为数不多的好衣服。
直到他换上给侍应生的制服,他才似乎明白别人嫌弃他也有道理。
他果然是很寒酸。
王领班的为难他原本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他从小到大经历过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为难实在不计其数,这真的算不了什么。
比起那些,他更想要快点工作。
可他没想到,会有人想替他出头。那一刻,他明明是感激的,是非常高兴的。可是他却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阻止了对他。
温恬看到对方瞥来的那一眼,不理解,奇怪。
大概是觉得他很没用,被欺负都不敢让人替他出头。温恬觉得那眼神比小时候被人说“赌鬼的儿子”更加令他难堪。
那个人一定觉得他很奇怪吧。
温恬以为这是一个插曲,可没想到再他更狼狈的时候,又遇见了对方。他他故意把那一柄明黄色的雨伞从车上带走了,没有告诉对方。
这样很不好,可是他太需要了。
他第一次遇到会为他考虑的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必须懂事的温恬。
他在医院挂完水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他拒绝了司机送他回家,他在医院的大厅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等缴费处的工作人员上班之后,他就把钱缴到了弟弟的账户。
做完这件事,他内心松了一口气。
出门的时候,刚好遇到了替弟弟买早餐的母亲黄秋芬,对方一张嘴就是问:“恬恬,替弟弟筹到钱了?”
温恬:“嗯。”
黄秋芬当即高兴起来,连连夸温恬有孝心有本事,但是她手里的餐盒装得满满的早餐却始终没有问他要不要吃,甚至还说:“你弟弟最近挑食不爱吃食堂,我特意上街给他买了小馄饨和油墩子,恬恬你可不能学弟弟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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