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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越来越晒,在凉亭里能避避暑,元媛默许了宋与希的提议。
高顺虽然瘸了右腿,走路一瘸一拐,但好像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行动速度,他完全跟上正常人的步行速度。宋与希有点惊讶,忍不住偷偷打量他。
高顺个子不高,比元媛矮半个头。板寸发型,右耳上面剃了个字母“z”,也有可能是想剃个闪电,但发型师水平有限,只能剃个横平竖直的字母“z”。他的颚骨下面,吊着几块即将脱落的表皮,后脖颈上也有,是紫外线太强,皮肤轻微晒伤引起的脱皮。
元媛以询问高顺发现尸体的过程为切入口,展开了本次谈话。高顺先前已经向辖区警探叙述过一次事情经过,事后自己又静静地捋了一遍,所以当再次面对这个问题,他对答如流,而且显然早有准备。
据高顺所说,他每天都是六点半准时开始工作,伯公坛则是每天开工的第一站。
“为什么要从伯公坛开始干活?”宋与希问,“你住在村尾,而伯公坛在村子半中间。你要是直接从家附近开始清扫,一路扫到村口,起码就能减少一次折返时间,不是更省力吗?”
“我就是想早点去拜伯公。礼佛的人都知道,上头香才是最灵验的。我每天都先去拜一拜伯公,伯公看到我的诚意,自然就会保佑我。”
“你求什么?”
高顺清清嗓子,难为情地说:“求财!”
“还求啊!”宋与希笑了,“你为什么来南岸村当清洁工?你们当年抢走的那批宝石至今下落不明,而带领你们实施抢劫的匪首也没有查明身份。”她紧紧盯着高顺,似乎要看穿他的心思,“你该不会是来寻宝的吧?”
高顺嘴角微微抽搐,青筋暴起的脖子上,喉结上下颤动。他一紧张就出手汗,一出手汗就忍不住往衣服上擦。此时,他浅灰色的衣角已经被手汗浸湿了一片。
“不,当然不是。那些东西是赃物,”高顺支支吾吾,“就算找到了也没有用,哪有人敢收?”
听到抢劫犯说出没有渠道销赃的瞎话,元媛是强忍着不笑出声来。
“你以前认识高力扬吗?”元媛暂时不愿为追查追究珠宝行赃物而分心,想把精力集中到高力扬的命案上来。
“我不认识。虽然他是大明星,但我在里面关了二十年,信息滞后,不认识他应该很正常吧?”
“你发现尸体之后,第一时间就报警了吗?”高顺点头如捣蒜,元媛放慢语速继续问,“在警察抵达现场之前,你有没有动过尸体?有没有从尸体上拿走什么东西?”
“没有。我没有动过尸体,更没有拿走任何东西。”高顺紧抓住衣角的双手手背青筋暴起,指节都抓得发白,他显然就是在说谎。
由于手里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就是高顺偷走了高力扬的劳力士,所以元媛没有步步紧逼,而是假意接受了高顺的说法,继而又问了几个问题,不过都没有新的收获。
嫌疑人们11
“你为什么不拆穿他说谎?”宋与希说,“看得出来,就是他拿走了高力扬的劳力士。”
“没有证据,怎么证明他说谎?”
“把他抓回去审一下。”
“抓人也要讲证据,你以为警察就能随随便便抓人吗?那不得乱套了吗?”
“那怎么办?他不承认偷窃,是不是就拿他没办法?”
“急什么?他这么缺钱,又这么爱财,迟早会出手卖掉那块表。”元媛信心满满,“我倒想看看他能忍多久。”
几分钟后,车子停在一栋单层小平楼门口,这里是罗利民住的地方。
父亲褚建功失踪时,罗利民还不满九周岁。儿童福利署的社工曾多次上门,想要把罗利民带到福利院抚养,不过罗利民自幼性子倔强,早熟且力气大,挣扎反抗起来,成年人都不是他的对手,社工们拿他没有办法,只能放弃对他的帮扶,悻悻离开。
福利署社工放弃后,村民们顾及同宗情谊,不忍心看着罗利民终日忍饥挨饿、流离失所,于是就帮他把他父亲建起来的单层小平楼拾掇拾掇,让他能继续住在小平楼里。
村书记褚建励家就在附近,两家相隔不到两百米。罗利民成年之前,没少受到褚建励的关照,褚建励甚至还私下出钱供他读技校,希望他能学到一技之长,出了社会起码谋得三餐温饱。然而,罗利民根本就不是脚踏实地的主。在技校求学的日子对他而言太过枯燥,学习不到半年就辍学回了南岸村,独自住在小平楼里,依靠村民们的施舍勉强度日。
罗利民在村子里名声不好,很多村民都绕着他走,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交到了朋友,那人便是村委副书记褚洋洋。褚洋洋一家人都比较迷信。他出生的时候,父母为了讨个好养活的喜兆,就把他过继给了伯公树为义子。在耳濡目染之下,褚洋洋渐渐地就真把伯公树当成了“义父”,逢年过节都一定会在树下三跪九拜,以表孝心。
爱屋及乌,妙云居士作为伯公坛住持,肩负照顾伯公树的重担,在褚洋洋看来,那就是在照顾他敬爱的“义父”,于是,褚洋洋将对“义父”的爱转移了一部分到妙云居士身上。褚洋洋爱心膨胀,妙云居士却安贫乐道,经常拒绝褚洋洋过于热情的奉献,致使他不断膨胀的爱意无处安放。
而罗利民的出现打破了褚洋洋和妙云居士之间供大于求的爱意表达矛盾,褚洋洋在罗利民那里找到了新的情感宣泄途径。他的逻辑是,妙云居士照顾“义父”有恩,他就通过照顾妙云居士的孙子罗利民来报恩,恩恩相抵,“义父”肯定会感受到他的孝心。于是,在褚洋洋无间断的奉献下,罗利民就和他成了关系紧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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