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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宋宽急躁地跺脚,“这么说,便是无法了?难道让这混蛋拖累我姐姐一辈子?”
英娘心中刚燃起的希望也熄灭了,但她冷静地劝道:“宽儿,俗话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无法,他日未必无招。我,不信天能绝我,纵使再难,我也会寻个办法趟出条路来。你和我一起长大,是见识过你姐姐这本事的。不必烦忧。”
宋宽快步踏过,双手握住英娘的手:“姐,那时你嫁人,我恨我不是哥哥,不能撑起家,倒连累你嫁给那种人。现在我是有时冲动还不成器,但请你万万记得,我能保护你,让我和你一起承担,别把我排除在外。作为你最亲的人,我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你不知道,我心里是什么滋味。”
此时虽是黑夜,但确乎明亮了。静夜里,有什么声音异常清晰,是欣慰与感动的心跳。紧握的双手像是搭建了一座桥,让亲情的河流在彼此间汩汩流淌。
有晶莹在英娘眼中闪烁,她强咬住唇,阻止他们坠落,她不敢张口说话,哪怕吐一个字,泪珠也会迫不及待地涌出。她努力地平复情绪,好一会儿,她微笑道:“好。”
今夜县试结束,不少学子在街上停留,或是流连酒肆,或是暗访香楼。说话声、笑声与叫卖声掺杂,喧闹鼎沸。与此相反,宋宽与孟思为走在街上,一直沉默无言。
几个少女穿着艳丽,嬉笑着赶去看表演。
宋宽突然开口:“我姐姐以前也那样。”
“嗯?”
“我娘生小弟难产去世之前,我姐姐也是活泼开朗的。”
“你还有个弟弟?”孟思为头一次听他说这事。
“当时就没活下来。那时我六岁,姐姐八岁,从那天起,她就自然而然地扛起家里重担,再就变了。”宋宽说完,叹了口气。
自责道:“悔不当初啊!如果我没逃避,认真备考就好了,我拼了命也要考个官身,护我姐姐一生。”
孟思为轻拍他左肩:“现在亦不晚。”
宋宽微微一笑,左手覆上他的手,说道:“幸好,还不迟。”
自了解了英娘的故事,再加上这三天英娘勤劳能干,杨大婶不仅没有为难她,反而处处帮衬。英娘在县衙后厨的活计还算顺利。
这日回去的路上,英娘想到在云珠家住了多日,应该表示感谢,特地买了食材回家。
“云珠!今日的杏花可要给我留些!我新学了一道菜,做给你吃。”她一边说着,一边提着东西进了门。发现家里有人在,那人回了头,是秋兰。
“秋兰姐!”她欣喜地走过去,又渐渐停下。走近了她才发现,秋兰的嘴角裂开,脸上填了新伤。
“我来看看你们,给你们拿了些腌菜,还有一些生活用的。”秋兰接过英娘手中的东西,说道,“你别担心,这次他打的不重。他朋友找他喝酒,没打两下就走了。”
虽然心疼,但英娘说不出劝离的话,她意识到,这件事不在于她有没有劝,或是劝多少次,在于秋兰姐能不能下决心。
而秋兰迟疑的原因,主要在于她没有自立的信心。
曾经她开店时,可以给秋兰一个活计,让她有钱挣,逐渐有底气。可现在,她落魄至此,还能做什么呢?
英娘在心里叹气,面上却露出笑容:“既然你来了,不谈伤心事,做些好吃的,咱娘们几个热热闹闹的。”
鸡买的时候已经处理好,秋兰炖鸡汤时,云珠洗杏花,又把鲜豌豆剥出。英娘把虾剥皮去头,用棉布包裹,轻压去水。碗中放入盐、蛋清、粉拌匀,让虾在里面均匀打滚,再倒入锅中炒熟。这时除了鸡汤,其他准备都做好了。
鸡汤文火熬煮时,香气四溢,云珠在一旁晃来晃去,于是秋兰盛了三碗,分别给云珠,云珠奶奶和英娘。
云珠捧着碗吹了吹,就匆匆喝了一口,“嘶——好烫!”她吐着舌头,用手扇风降温。
云珠姓柳,柳奶奶埋怨道:“慢慢喝,做什么都着急。”
“英娘姐破费了,”云珠继续用手扇风,口齿不清地说,“我都好久没喝过鸡汤了,刚喝一口,也没想起之前喝的味道。”
大家噗嗤笑出声来,白雾淡淡缭绕在院中,有色有味,现在亦有声。
橘色的烛光亮起,英娘系上围裙,锅中放入秋兰带来的猪油,烧热后放入鲜豌豆翻炒,然后注入鸡汤,加少许盐和胡椒,等汤翻滚时,倒入炒熟的虾,撒上杏花,再煮一会儿,就可以出锅了。
“这个就叫‘杏花烩三鲜’。”英娘把菜放在餐桌上。
“用杏花做菜,还是头一次看见。”秋兰边伸脖子看,边说。
“我呀,只知道杏花能煲粥、能做酒、能做杏花饼,也是头一次在烩菜里看见它。”云珠也新鲜得紧。
英娘给大家盛菜,说道:“我也是跟县衙后厨的杨大叔学的,他中午做的这个,只是没用虾,用的火腿。他告诉我,正宗的是要放虾的,我就回来试试,你们也尝尝看。”
秋兰舀起一勺,待吹凉了放入口中,咀嚼后说道:“嗯,既有鸡汤的浓郁,又有虾的清香,还有淡淡杏花香,鲜美可口。”
“就是就是,”云珠喝过汤的嘴唇,还泛着一层油亮,“香得像是把春天都吃进肚子里了。”
小院中又响起笑声。夜空高远,人间即使共赏同一轮明月,但却享有不同的喜乐悲欢。
何伟最近赌运不错,虽然也有输的时候,但总体还是小有进项。今日又赢了点小钱,在院中喝了一会儿小酒,边喝边骂弃他而去的没良心的英娘,喝到大脑昏沉,便踉跄着进屋,倒床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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