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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洗衣机静了下来,传出滴滴的声音。
“衣服洗好了,我去晾一下。”万竞霜去了阳台,把卧室的空间留给了向乐追。
向乐追揉了揉手里的卫衣,触感很柔软,他先把上衣套好了,然后穿上了内裤。由于右脚脚踝不能用力,所以稍微费劲了一些,不过问题不大。
唯一的问题是,这内裤有点儿大。
向乐追发誓,真是只是有一点点大,一丢丢。
他换好了衣服又忍不住观察万竞霜的卧室,发现除了一张摆满了资料的电脑桌这间卧室也没什么万竞霜的独有痕迹。
不过,被套好像换过了,向乐追记得刚刚在客厅里是他看到的床铺一角是浅灰色的,现在变成了相对温暖的米色。他低头闻了闻,好像还能闻到洗衣液的味道。他哥把床上四件套都换过了。
另一头的万竞霜把洗衣机里头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来理好了,正在往衣架上挂。
当手上拿到一件白色t恤的时候,他的动作突然静止般的停了下来。
五年前的那场无差别枪击案里,向乐追穿的那件t恤和他手上现在拿着的这件几乎一样。
被鲜血染红的t恤,苍白的面孔,温热的血带来的黏腻触感,和那鲜血冷下来后萦绕不去的腥味,都是万竞霜午夜梦回时挥之不去的梦魇。
五年了,他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向乐追浑身是血的样子。
而刚刚向乐追摔进他怀里的时候,是他第一次看到当年那场枪击案留在向乐追身上的伤口。
圆形伤口旁有放射形的疤痕,就像陨石击打在月球表面时留下的陨石坑。枪伤不像刀伤那样平滑,子弹的轨道是飞速旋转的,击中身体时就像在身体里引发了一场小型爆破。
他不敢想象当时向乐追有多疼。
他也没想有一天还会再见到向乐追。
他变了很多,最直观的变化就是长大了。个子高了3公分左右,肩膀宽了不少。原来的向乐追身材其实也不差,个高腿长还带着少年人的纤细,也能看见腹肌的轮廓,不过那绝对是瘦出来的。
不像现在,带着明显的运动痕迹,肌肉虽然薄但很有力量。小麦色的皮肤几乎在呐喊他的健康与阳光。
万竞霜自己都没偶察觉到,他的心上有一颗悬了五年的石头,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只因为,向乐追看起来这几年过得还不错。
这时候房间里传来了丁零当啷的动静,把衣服晾好的万竞霜就马上回了房间,发现向乐追已经换好了衣服,正趴在阳台的窗沿上,刚才应该是陶瓷花盆撞上了窗台保险杆的声音。
向乐追回头看见万竞霜,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盆水培绿植问道:“哥,你这种的是大蒜吗?大蒜也能水培啊。”
五年确实让向乐追看起来接地气了不少,不过到底还是看起来的。
“那是水仙花。”
向乐追:“……”他又有点红温了,好在现在皮肤不白也不怎么看得出来。
“水仙花啊,哥你怎么想着养这个?”
万竞霜看了那确实和个大蒜似的盆栽一眼,似乎是回忆了一下它的来历,回道:“是顾晴杉拿来的,没养死就继续养着。”
“哦。”向乐追点点头,心里念着顾医生,想到那个大方明媚的女孩叫万竞霜万哥,这交情怎么看都是好的。
“哥,你在这里做什么工作啊?”
“先床上坐着,”万竞霜扶着向乐追让他坐回床头,然后说,“养兔子。”
“养兔子?”
万竞霜笑了笑:“是啊,我现在也算个农民。沙漠里种东西养动物听起来是不是挺困难的,不过其实这边的沙漠经济发展地都挺不错的。”
农民,传统印象就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都与自己的乡土相生相伴,将根系牢牢地扎进那一亩三分地里。还讲究一个落叶归根,一辈子都挪不动地儿,好像从来也和自由这个时髦的词儿没有关系。
和向乐追想的不一样,他以为万竞霜终于摆脱向家得到自由以后,一定会去尽情追寻自己的梦想,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你想去看看吗?”
向乐追:“什么?”
“看看我养的兔子。”
可也没人说自由就一定是四处流浪,在一个地方做自己愿意做的事,由自己的心而定本来也是自由。
是我狭隘了,向乐追想。
“好!我要去,明天就能去吗?”
万竞霜:“明天看看你的脚情况怎么样,如果基本消肿了就带你去。今天早点睡吧,估计你也累了。”
“好。”向乐追就这么期待着明天,窝进了被褥里。
只是他没想到万竞霜也跟着躺进了被窝里,就在他身侧,相隔甚至没有一拳的距离。向乐追觉得自己甚至能够感受到万竞霜的体温。
他还以为万竞霜会睡到外头的沙发上去,以前不管住哪儿还是出去玩儿,不说定两个房间那也至少会是有两张床的套房,各有各的门的那种。
这么看,时隔五年不仅没有疏远,好像还更亲近了一些?
该说不说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啊,可是……
向乐追忽然又开始迷茫了起来,他一直把追求自由当做自己做骑行博主的初衷,就像顶在脑袋上的灯牌。连自己都不深想,其实他这样天南海北的转悠,也有那么微末的不敢言说的希望。
希望自己有那么一点点遇到这个人的可能。
今天一下午向乐追只觉得自己运气真好,才两年而已,世界这么大,我们的国家幅员如此辽阔,他就这么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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