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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禧羞愧地低下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就是没想到……”然后她听到许文瑾淡笑一声。
“我当时也没想到,一个人在医院走廊坐了好久好久,怎么也想不明白这种事会落到我的头上。”
“第二天去跟上司请假,他口头安慰了我几句,却在吸烟处跟其他同事抱怨我耽误了他的工作进度。我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手机二十四小时待命,大半年都在出差,组里的kpi是我带着几个同事一起撑的。他一句话就把我所有的辛苦都抹煞了。”许文瑾眉宇间的愤恨一闪而过,而后她释然地说:“但是我当下就想明白了,北京很冷,连带着人心一起冷漠,它对我的遭遇是不负责的,我所有的情绪都要自己躲在出租屋慢慢消化。”
“所以我主动提了离职,在医院做了手术。等到离开那天,我发现我所有的行李一个行李箱就能容纳,而我在北京足足待了有八年之久。”
金禧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她,探身伸过手来,抓着她的手,捏了捏。
许文瑾心头一热,但又觉得此刻太过煽情,笑着拍开她的手,“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我不是为了林祈越回来的。”
金禧闻言顿了顿,“我没有啊……不是,我和他没关系。不是……你俩吗?”
许文瑾柳眉倒竖,义正严词地摆了个“不”的手势,“我什么时候跟他在一起了?”
金禧一下也愣住了,可她分明看到了人人网里的那张照片,脱口而出道:“大一,你给过他生日……”忽然意识到自己当年的监视行为并不体面,立刻住了嘴。
许文瑾思索着,“我是跟林祈越告白过,但他拒绝了啊。后来我就和我们班同学交往了……天呐,你不会以为他跟我在一起过吧!”
“我……”金禧汗颜地低下头,许文瑾说的确实是事实,十三年前因为各种阴差阳错造成了现在的乌龙局面,她的辩驳消失于无形。
但唯一不容混淆的是,林祈越也拒绝过她。
一想到昨晚,许文瑾觉得可乐,“怪不得林祈越这么紧张,大半夜找我兴师问罪。”
金禧诧异地看向她。
两人又聊了许久,很快就到中午了,金禧想起还要去接金歌,加了许文瑾的微信后匆匆离开。
等她回到家,金兰正坐在缝纫车上拆被窝,她的左腿残疾,只能右腿用力,脚踏板踩得比一般人都要慢。
金兰起身问她出去干嘛了,大早上人就没影了,又说要回来吃午饭,等到现在菜都凉了。
金禧觉得说多错多,就没吭声,洗了手乖乖跑去热饭。刚把菜端出来,就见赵丽红“匡叽”一下把门撞开,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原来她又和厂里同事吵起来了。这次不是厚脸皮大妈同事霸占饮水机,也不是班组长拉山头欺负新人了,而是生产线有个四十多岁死了老婆的,听说金禧没对象在家闲着,就找赵丽红同组的帮忙打听。那大姐也是拎不清,以为是八九不离十的良缘一桩,成了还能得一个火腿,屁颠儿屁颠儿地跑来跟赵丽红说。
赵丽红一听就原地爆炸,跑到那鳏夫的车间一通骂,什么难听骂什么,把做媒的大姐也骂进去了。车间主任劝不住,就拿走人作威胁,赵丽红的战斗力堪比一个师,带他一起骂,把他去按摩店买服务的事吐了个干干净净,之后踹了凳子走人。
金禧扬声大笑,骂得好!
赵丽红回瞪她一眼,下了死命令,“年后马上给我回上海!”
金禧在盛饭,背对着赵丽红,冲着金兰吐舌头。
金禧这次回来两个多月,赵丽红就换了三家工厂了,脾气也是越来越大,她思来想去赵丽红是不是要到更年期了,就找堂姐金艺杨买了深度体检套餐,姑嫂俩都有份。
金禧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胡乱扒了几口就匆匆结束了。
金歌高三学校抓得紧,一个月才放一回假,一般都是金歌他自己把薄被子带回来,回校的时候再把厚被子捎上。她突发善心,想着高考生左手学习的重担,右手生活,准备打车去接金歌。
她拎了拎长条凳上的彩色编织袋,很轻,转头问金兰,“就这些?”
里头是冬天的蚕丝被,去年金禧前司发了购物卡,她给家里都买了被子,赵丽红和金兰都压箱底了,说留给她做嫁妆。
“多了你也拎不动,其他的让金歌回学校的时候带去。”金兰把饭咽下去,又问,“叫到车了吗?”
她看了眼手机,已经有人接单了,还有不到一公里,金禧打了个招呼就往外走。
金禧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些。学校门口人山人海,放眼望去都是学生家长,手里拎着大包小包。
在车上的时候金禧就给金歌发了微信,让他等在校门口。金禧拎着袋子满场跑都找不见人,便跟在角落玩手机的学生家长打听,才知道重点班要比普通班多一个课时。
学生家长讶异,“孩子妈妈这么年轻吗?”
金禧笑出声,说:“我来接我弟。”
两人聊起来,才发现都在一个班,这位学生家长表示金歌的名字如雷贯耳,毕竟是年纪第一嘛。
学生家长很是羡慕,“你们家学习好是祖传的吧。”
金禧很厚脸皮地点了点头。
聊着聊着,又有一波学生出来了。
金禧小跑过去,冲着背着鼓鼓囊囊书包的人挥手喊了声,“金歌——”
“金歌——”
一道男声同时响起。
金禧疑惑地扭头,表情明显一怔。
是邱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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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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