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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虽说着,他却不自觉地将整束薄荷都抱得更紧了,天蓝色的包装纸与刺绣衬衣上的蓝灰条纹依在一起,连领口都染上了薄荷香。
保镖又看他一眼,为着他的口是心非,有点想笑,却不敢表露,于是将眉拧起,故作沉思状。
“这家花店的花不好看吗?”薛瞻皱眉问道。
“好看。”保镖飞快回答,隐隐洞察某人的小心思后,便嘟囔了句,“不过这家花店的小老板更好看。”
薛瞻横了他一眼,抱着花的手松了松,只轻声道:“闭嘴。”
此时此刻,被议论的主人公还在抱着伞坐门口发呆。
店里监控并没有那么全方位,只安在靠近门口那处结账的地方,视线很局限。
这雨伞乍一看有点眼熟,像是豪车上配的。可它的主人却还是无从找起,许佳宁只能等那人自己主动找来。
而她目前最担忧的,却不是这把伞,而是迟迟不归的母亲。
花店里早就没了客人,只剩下许佳宁。
操作台、工作台、冰柜、圆桌、花架……连储物间都被她收拾好了,最后无事可干,题也没心思做,便一个人坐回门口的圆桌旁。
直到风铃声响起,门缓慢地开了条缝。
许佳宁打起精神,站起身,看清进来的人后,终于松了口气,像是重新找回主心骨:“妈,你总算回来了。”
段静秋的手很凉,许佳宁拉住时,被冰了个激灵,于是就双手覆上去暖着她,抬眸问道:“没出什么事吧?”
“我没事儿。”段静秋原地站了会儿,才松开女儿的手,将手提包放在桌上,坐下喝了口水,解释道,“是我去送钱时,陈叔的儿子突然犯病,就帮着把人送去医院了。”
“南星哥怎么样了?”许佳宁心里一紧。
段静秋重重地叹了口气:“你也知道他的右腿情况。这两天下雨,疼得更厉害,吃止疼片都没用,疼到直撞墙。陈叔一个没留意,他就从床上跌了下去,好在发现及时,已经住院治疗了。”
多年以来,陈家一直对陈南星当年受伤的具体原因讳莫如深。
许佳宁只知道,陈南星刚巧就是在她出生那年出的事。
那时陈南星十五岁,在外地因为意外从高处坠落,造成脊髓损伤,伤势太重,右腿实在保不住,医生就在他大腿中上三分之一处进行了截肢。自那时起,残肢痛和幻肢痛,几乎无间断地折磨着他,他就再没睡过一个安稳觉。
“我去看看他吧。”许佳宁心情沉重道。
她与陈南星还算熟,小时候十天半月总能见他一次,后来学业繁忙了,他又不爱出门,才渐渐半年只见那么一两次。
在童年的记忆里,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陈南星的右腿。
陈南星拒绝安装假肢,坐在椅子上时,右腿的裤子只能空荡荡晃悠,和健康的左腿并列在一起,总有种怪异感。
许佳宁幼儿园时不懂事,还不知道失去右腿意味着什么,爱揪着他的空裤口玩儿。后来慢慢懂得了健康与生命的重量,在陈家看到陈南星时,不自觉就与他拉开了距离,眼神也复杂起来,多了惋惜与同情。
“先别去了。”段静秋摇头,“他情绪不太好,这几天住院不想见人。再说了,你也快开学补课了。”
“那南星哥什么时候出院?”许佳宁追问道。
“应该要到月底了。”段静秋算了算日子,一边照料着花草,一边道,“情况好的话,你军训前的那个周末,他差不多就能出院。”
“好。”许佳宁默默记下时间,帮母亲一起给店里的花添水,“那到时候我们去看他。”
“佳宁,最后再检查下窗户。”段静秋说着,将许佳宁的外套从简易衣帽架上取了下来,等许佳宁关好窗,就披在她的身上。
许佳宁穿好衣服,顺手拎了袋垃圾,临出门时,忽然想起什么,对着那把无主的黑色雨伞拍了张照。
薄荷
许佳宁的家离花店不远,走路十分钟就能到。
两人并肩走着,段静秋看到许佳宁低头看手机,叮嘱她注意看路。
许佳宁口头连声答应着,可心思还是放在手机上,抓紧时间把照片发给好友温舒白,向她请教。
“温大小姐,快来鉴定一下,你认识这把伞吗?”
温舒白比她小足足四岁,夸张点说,还处在能过儿童节的年纪。但身为豪门独生女,从小就见惯了豪车和各种奢侈品,这方面称得上是个“小专家”。
可能是有事,等许佳宁走回了家,洗完澡躺下后,温舒白这才回她电话:“佳宁姐,这是劳斯莱斯雨伞。”
“难怪难怪……”许佳宁倒吸一口凉气。
她在温家的车上见过,也在网页新闻上见过,难怪看了觉得有点眼熟。
许佳宁整个人都有些不淡定了,先前她对这把伞态度一般,将其随意靠在花店角落,可现在却隐隐担忧起来,怕雨伞晚上在自家店里丢了,她可赔不起。
握着手机时,她的手指也开始发颤,努力镇定下去,小心询问:“听说一把卖十万?”
“夸张啦,佳宁姐,比这便宜。”温舒白认真纠正,“据我了解,一把应该是四万多吧。”
许佳宁:“……那好像也没有便宜太多。”
思忖后她又一本正经问道:“舒白,我是不是应该连夜赶回店里守护它?”
“啊?”温舒白呆了下,没听出许佳宁话里的玩笑意味,分析道,“佳宁姐,别担心,一般人不会看那么细,认不出来的,才不会半夜三更去花店偷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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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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