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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啊,这个梦想虽然天真幼稚又渺小,但是对我而言,是闪闪发光金子,不是路上的石子,也不是花园里的鹅卵石。
她想奔跑,像李雁,像母亲,拼尽全力奔跑,让自己的风筝高高飞起。因为她知道,她的文字和镜头能让世界变得更好,哪怕只是一点点,那也足够了。
所以,不要害怕走进硝烟,她有理想做火炬,火炬永不熄灭,照亮通往真相与真理的道路,让她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赵涟清没再言语,看着妹妹明亮的眼睛,心想这小姑娘从来不让人省心。小时候敢独自离家出走找妈妈,差点走上高速公路;长大后第一次出调查任务,就让他提心吊胆,踩足油门带她逃离危险。
可他的小姑娘又那么了不起,有远大理想,一支笔一个镜头,就敢踏上危险征程。
没有人能阻止她的远大理想。
他知道放弃梦想是什么滋味,高考那年他经历过了,他不舍得她的小姑娘和他一样。
于是他温柔地笑了,晶莹的琥珀色的瞳孔里溢满了浓稠的爱意,看得沈念的心脏被一阵温水包裹,缓慢而沉重地跳动着,荡起一层层皱皱巴巴的碧波。
她凑过去,扶着他的膝盖,吻上了他的嘴唇。
这次是一个缠绵而温和的吻,他们耐心十足地交换着彼此的呼吸,像是安抚着不安的小动物。时间仿佛就此停止了,将他们放到了一枚小小的水晶球里,他们永远就这样亲吻着彼此的嘴唇,一辈子都不会分开。
直到一股血腥味传来,吻才结束。赵涟清不知不觉握紧了手,锋利的碎片划破卫生纸,割破了手掌。
殷红的血在瓷砖上蔓延,像大树的枝叶,生出几条细细的红色脉络。
沈念心头一跳,立刻起身:“我去给你包扎。”
赵涟清没有说话,愣愣地看着鲜血淋漓的掌心,眉眼好似落了一层岁月的积雪。
沈念很快抱着医药箱回来,却见他垂着胳膊,鲜血一滴一滴地汇聚在指尖,砸落在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新鲜的腥味。
罪魁祸首的碎片散落在地,上面血迹斑斑,大部分已经干涸。
她蹲下身子,问他:“痛不痛?”
赵涟清摇摇头。
她立刻翻出消毒镊子,小心翼翼地翻开他受伤的手,检查伤口里是否碎渣。幸好碎片是由卫生纸包裹的,几条伤口看着狰狞可怖,里面却没有碎屑。
不知不觉,她的手也变得湿润起来,赵涟清的血液流到了她的手上,红得刺眼。
哥哥的血……
他垂眸,一言不发地看着她,漂亮而精致的眉眼中满是对她的爱意和不舍。沈念看看他指尖滴落的血,又看看地上的碎片。
鬼使神差地,她拿起一片,在指尖轻轻一划。
一颗圆滚滚的血珠冒了出来,紧接着,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血珠汩汩留下,从指尖一路淌到了手腕。
她伸出手,赵涟清也伸出手,两个人的伤口贴合在一起,殷红的血液迅速交融。
这下子,他们终于血液相融了。
看到这一幕,沈念笑了,赵涟清也笑了,他们看着彼此鲜血淋漓的手,用力地十指相扣,疼痛疯狂地在体内叫嚣,可是他们不愿分开,脸上反而弥漫起幸福的神色。
他们的血流到了彼此的皮肤上,流到了彼此的伤口里,难分你我。
他们终于变成了家人,密不可分的家人,疯狂地想要和对方融为一体再也不会分开的家人,渴望将血液交换到彼此体内的家人。
“去吧,妹妹。”赵涟清柔声道:“做你想做的事,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如果你走得太远,忘记了怎么回家,哥哥一定会找到你,就像小时候那样,绝不会让你孤单。”
说完,他抬起两人紧握的手,凑到唇边吻了一下。
殷红的血瞬间打湿他的下巴,口腔里弥漫着铁锈般的腥味,可他甘之如饴,满足又幸福地流下泪来。
foreverone“那就等我回……
拉赫维的驻点名单一经公布,出发日期也旋即敲定,就在七月初,仅仅一个半月之后。
和沈念搭档的摄影记者是舒凡,两个人会在那个炮火连天的地方,开始为期一年的新闻工作。
她不知道这个结果是他有意为之,还是机缘巧合,但看到舒凡名字的刹那,她的确感到一阵安心——在不甚太平的异国他乡,有值得信赖的朋友相伴,是一种莫大的幸运。
赵涟清对此没有任何表态,他们相处的时间极为有限,他不会把任何宝贵的时间浪费在第三个人身上。除此之外,他推掉了所有的差旅行程,每天雷打不动地准点下班,每次沈念参加完社里的培训回到家,都能闻到熟悉的饭香。
这一个半月内,他们几乎寸步不离,周末更是像青苔一样黏在家里,过着难分难舍、索求无度的日子:
她搬去了赵涟清的卧室里住,那是一张一米八的大床,他们两个人像初三那个暑假一样共享一个枕头;清晨醒来,四肢相互缠绕,仿若藤蔓交织,连呼吸都彼此交融,难以分清哪缕是自己的,哪缕属于对方。
中午用餐时,他们也要并肩而坐,椅子紧紧挨着,身体也要贴得很近,那张大大的长条餐桌在这亲密无间的氛围里,反倒显得有些落寞孤单。
傍晚时分,二人窝在沙发里相互依偎取暖,他们会找一个温情的电影来看,看到落泪处,她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无声地哭,他一言不发,宽厚的大手有节奏地拍着她的背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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