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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一转,程绪翻身将她扑倒,像是啃猪蹄似的,把她从头啃到脚。她奋力推搡,最后又任他施展。醒来时,整个人像是经历了一场大长跑,全身都是水淋淋的。
梦里的动作行为实在太过狂放,以至于江遥再次见到程绪时,忍不住自然而然地发生了联想。
“那我在楼上等你哦。”电话里,小鱼说那边的工作人员提前半小时就到了现场,现在就等她来汇合。虽然并没有迟到,但她实在没有让人等的习惯。她脚步匆匆往前赶,哪想会在这儿碰到他们俩。
她目光悄悄朝一旁的男人身上一瞥,心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怎么了?”小鱼见她没应声,忍不住出声询问。
江遥回过神,算了,她最近可不要太忙,吃不消啊吃不消。
笃笃的高跟鞋声远去,清甜的味道还萦绕在空气中。周颂眼观鼻鼻观心,努力忽视那扬长而去的背影,跑这么快,不知道还以为谁追她呢。他极力控制自己不要去看他哥的表情,神色自若地继续邀请,“我保证你一定会耳目一新。”
“好啊。”程绪点头答应。
周颂眼睛瞬间瞪大,一蹦三尺高,“等等,你是答应我了对吧?!”
晚上,众人聚在周颂新开的酒吧,听他得意洋洋说着为盘下它,自己如何三顾茅庐又如何亲自改装。大家极为捧场,一时间“周少青出于蓝”的夸赞吹得周颂颇为飘飘然。
齐淮陪着程绪坐在角落,看他垂着眸,一杯杯给自己倒着酒。有人迟疑着想上前,被朋友一把拉住,“懂不懂眼色。”
酒过三巡,众人醉意朦胧。齐淮看着端庄自持的程绪,端起酒杯在他杯沿轻轻一碰,“今天就到这。”
程绪沉默地睨他一眼,仰头一饮而尽。
周颂笑呵呵地嚷着“不愧是我哥”,齐淮摇头,拍拍他的肩膀说,“走了。”
《春声》路演全面铺开,江遥的消息在网络上逐渐多起来,她辗转于各个城市,在镜头前一遍遍说着感谢。有时很晚回到酒店,会在某人的专属树洞里,收到新的留言。
八月末,江遥带着作品强势回归,走到哪里,都有人谈论她的信息。人人都说,她在电影中的表现,是多么了不得。有人大胆预言,这部电影,说不定会带动一部分类型片,也有人说,明年的颁奖季,江遥已经提早占据一席。
杨越一边窃喜,一边头疼。程绪的脸色看不出别的表情,只是在他一日一日的沉默中,杨越猜测着,他应该是不怎么痛快的。电影拍摄时多么如胶似漆,如今电影上映,江小姐荣光正盛,他却连陪伴都不能。
江遥从宴会脱身,听小鱼在一旁嚷嚷着“这席吃起来真要命”,车上,再次收到程绪的微信。他跟她说恭喜,也跟她说想你。江遥摩挲着屏幕,想起不久前的黑夜里,她和自己做下的约定。
酒吧。经理客气地推开包厢门,笑问:“还是老样子吗?”
男人面色冷峻,步伐如风,沉默着拒绝攀谈的可能。
这是这一周,他第四次见到这位客人。
送朋友下楼的周颂,不经意瞥到闪身而入的人影,不由自主跟着往前走了两步,迟疑地出声,“哥?”
前面的人脚步不停,他拍拍自己的额头,念叨着,“还真是喝多了。”这个点他哥怎么会在这儿。
室内光线幽暗,手机的背光,是其中最亮的一抹颜色。屏幕中,女人笑靥如花,笑得灿烂非凡。这是她参加的第十四场路演了。再有半个月,就应该回来了吧。
程绪端起面前的酒喝了口,酒入喉头,并没有什么特别滋味儿。但很奇怪,他却发了疯似的爱上。绷紧的神经被稍稍麻痹后,她才会愿意进入他的梦中和他说说话。
周颂又跟店长了解了下最近情况,拎起外套出门,一时不察,和包厢里出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扑鼻的酒气传来,他退后两步,待看清眼前的人,拐了八百个弯的一声“哥”充分表达着他的震惊。
程绪懒得理会他龇牙咧嘴的表情,周颂顾不得多想,一溜烟跟上,“等等我。”
他一路从酒吧跟回家,坐在沙发上念叨,“你去怎么都不跟我说。”
“听他们说,你最近可是我那儿的常客。”
程绪揉着额头,“能不能让我静静。”
周颂乖乖闭了嘴,眼睛又滴溜溜地去看程绪的脸色。
唉。周颂心里轻叹,酒入愁肠,能有什么好结果。
如果说一开始,很多观众都是为江遥的流量和陈清让的口碑买单,《春声》正式上映后,不出三天,自来水的数量已经遥遥甩开粉丝一大截。
江遥作为片中当之无愧的主角,几乎贯穿了整部影片。两个多小时的时长,陈清让本来还担心会有点冗长,但实在是每一个镜头都舍不得删。好在,观众的评价已经足够说明,所有的坚持,都能得到回响。
这天路演后还有一场媒体专访,举着长枪短炮的记者,将主演们团团围住。江遥好不容易从中脱身,又约了x杂志的编辑对谈。这也是早就定下的行程。
编辑是老熟人,两人照例聊了聊电影,最后,又玩了个快问快答的小游戏活跃气氛。
视频上线时,周颂正无聊地躺在沙发上刷着微博。几天下来,江遥的首页,已经成了他的特别关注。程绪的家,也成了他的打卡所。
自从在酒吧逮到程绪后,他每天下班就准时蹲在他办公室门口,他哥走哪他就跟到哪儿,司机的活都被他一手接过。
程绪看着身后的小尾巴,无奈道,“你回去吧,我就在家里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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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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