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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妙仪一定是生气了,因为信上的内容就是那夜他和父亲吵架的内容。信件最后那句“我定不会放弃娶你”显得苍白无力又可笑。
大周这边赢得比赛,王公贵族们满脸红光,互相举杯畅饮,还时不时揶揄阿史那译几句。为了彰显大周气度,突厥那边即便是输了,皇帝仍旧以为了促进两国交好的名义对其行赏。
如此周全的礼数,在场的突厥人也不能发作,不然就是小心眼输不起,只能憋一肚子气。
阿史那译作为可汗的小儿子自是不愿突厥国在大周受挫,他年纪轻行事冲动,加上自身性格暴躁强势,亦是不服输的性子,见突厥球场落败,心里就像是有蚂蚁在爬,恨不得当场夺回颜面。
是以,他命人牵出一匹烈马,启禀大周皇帝道:“突厥人善骑术,此马名为血影,速度快如闪电,可日行千里。只不过血影性情刚烈认主,我费劲心力才将其驯服。周朝泱泱大国,找一位能驯服血影的人想必定是不难吧?”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唏嘘声此起彼伏。
在场的某些王公贵族可能一生都未曾见过这般高大雄壮的战马,比大周血统最纯净的骏马还要高出两个马头,胸肌宽厚发达,棕毛发亮,浑身上下没有一寸多余的肥膘。
阿史那译趾高气扬地环视四周,显然对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十分满意。
遂慷慨大笑道:“谁能降伏在下的血影,在下便将血影赠予谁!若是无人能降伏,那也情有可原,莫要影响两国间的和气。”
谢绍舟年轻气盛,听闻此话第一个不服。虽然人长得胖,但骑射亦是在行,遂向皇帝自荐。
虽然在齐王的想象中自己是名膀大腰圆的虎将,吼声如雷霆万钧,持枪作战势不可挡,但现实总是很骨感。才刚上马,血影随便跑几步,他便没抓稳缰绳,直直栽下去。
突厥人瞬间哄笑出声。
谢绍舟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般丢脸过,即使摔得鼻青脸肿,也要再试夺回颜面,最后还是王贵妃派人将这暴躁的小儿子带下去。
第二个尝试驯马的是夔王,他目前是能骑射皇子中成绩最好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也只在血影的背上坚持了不到一刻钟,摔下马时,肩膀险些脱臼。
皇帝眉头皱得很深,因为笑容都转移到了阿史那译脸上。
他畅快地笑道:“方才与我们打马球的郎君们骑术了得,何不出来为大周一战?”
皇帝招了招手,意思是方才打马球的那些人全部出战,而且只能赢不能输。
但接下来驯马的人伤得更重了,有人摔下马时甚至直接吐出一口鲜血,太医把脉说是伤了内脏。再驯下去,怕是真会出人命。
突厥的使者上前劝说,“不然就到此为止吧,切莫因一匹畜生而伤了陛下的爱将们。”
皇帝不语,只是冷眼看向还未上前驯马的马球队成员。无需言传,也能意会。
是以,站在一旁的大太监替皇帝训斥道:“大胆,你们王子都还没发话,岂有你提建议的份?”
强压着面上“得逞”的表情,突厥使者行礼退下。
看台上,谢静姝手指绞着衣袖,秀眉微蹙。
什么驯过的烈马,分明是匹未经训练的野马,专门用来中伤那些上前驯马的大周将士!
马上就快轮到昭哥哥了,虽然之前和他生气,但她并不希望他出事。
“想不想救陆怀彰?”忽然有个声音说。
谢静姝杏眸一亮,惊喜地扭头看去,“皇兄有办法?”
谢檀弈着暗纹白衣,檀木佛珠从宽大的白袖中落出半环,缓缓转动。青年望向马球场的神情柔和而平静,宛若一尊普度众生的菩萨瓷像。
似是感受到“信徒”虔诚的目光,“玉菩萨”扭头看向她,令人如沐春风般展颜一笑,“凑近些,哥哥悄悄告诉你。”
和亲公主
谢静姝靠过去,将小巧精致的耳朵送到他唇边。
一股浓郁的檀香很快将她包围,耳膜震动发痒,嗡嗡嗡。
听完皇兄的计策,谢静姝猛然看向皇兄似笑非笑的眼眸,“这样当真可以?”
“万无一失。”
“会不会不太好?对那匹马很不公平。”
“人不能既要又要还要,既然选择救陆怀彰便不能瞻前顾后想其他。”
谢静姝抿了抿唇,“瑛瑛受教了。”
谢檀弈伸出两根手指按在她的脖子上,“就是这里,记住了么?”
脖颈处两根手指按压下的血管中激流涌动,谢静姝用力点点头。
目光扫视全场,她看到那匹健壮的马,眸中怜悯的神情一闪而过,紧接着毅然决然地接过皇兄递过来的东西,起身请奏皇帝,“女儿有办法驯服血影,恳请父皇让女儿一试。”
大周的年轻郎君接连驯马失败,皇帝面上无光,此刻自告奋勇的又是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心里因此越发烦躁,忍不住皱眉道:“妙仪,莫要胡闹。”
“父皇,妙仪可以,请您相信我!”
“胡闹!赶紧退下!”
一来二去争执不休,天子发怒,场上气氛瞬间变得凝重。谢静姝咬咬唇,又望向阿史那译,“就让我来驯你的马。”
小公主仰着下巴,玲珑精致的鼻尖微微泛红,眸光坚韧,比草原上的格桑花还要明艳动人。阿史那译眸光一颤,定在她身上久久不能回神。
见她一副非驯马不可的架势,阿史那译不由大笑道:“若公主能驯服此马,吾登基后当以交界处一座城池相赠,只为求两国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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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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