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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蒋星月看着警局的牌子,并没有多紧张,崇明附近治安还不算好的话,其他地方就是罪恶都市了。
非要说的话,之前还有一些混混流窜,但是已经销声匿迹了。
程旖看了崇明的校门一眼,那几个少年正从街对面走过。
傅淮之走在最中间,神色恹恹,厌世的味道十分明显,旁边几个搭着他的肩膀笑得尤为开心,不停说话。
她见过的那个黄毛还朝傅淮之伸出手,咧着嘴笑,露出几颗牙。
其他几个人头发也没有一个是黑色,有一个是浅棕,有一个是焦糖色。
老师再三强调过,染发是坏行为。
于是程旖拽了拽蒋星月的衣袖,指着除了傅淮之之外的所有人,声音悲愤,“你看!他们现在就是在欺负我朋友!”
蒋星月回头看去。
巧了么不是,除了黑头发那个,她都认识。
染着焦糖色头发,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是她那缺心眼的哥哥,蒋延飞。
棕色头发那个叫肖栩,温柔邻家大哥哥,只不过其他人都叫他狐狸,异性缘极好。
程旖亲自点名的黄毛,蒋星月也认识,赵平川,跟她哥蒋延飞一起,并列食物链底层,两个人都没有头脑,一个傻乐呵,一个满嘴跑火车。
“你的朋友,不会是黑色头发那个帅哥吧?冷着脸那个?”蒋星月一把将半只脚迈进警局的程旖提溜回来,话中有些不敢置信,“你觉得,那几个是在欺负他?”
这明明是众星捧月好不好,蒋星月都没有这个待遇。
她颇为惊奇地看了一眼程旖,平时那么聪明一人,年纪轻轻,怎么眼力就瞎了。
程旖没有接受到蒋星月的无语信号,用力点了点头说出证据,“我见过的!那个黄色头发的坏人威胁我朋友,威胁地可凶了。”
说完,程旖点了点剩下的两个人。
指着蒋星月眼中的二傻子哥哥,满眼惊恐,“你看!他拿篮球砸我朋友!”
又指了指笑得极为开心的肖栩,鼓起脸很是愤怒,“你看,他嘲笑我朋友。”
程旖转头就往警局跑,蒋星月拦都拦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人。
哦豁,自家哥哥正卑躬屈膝,抱头道歉。
而程旖眼中隐忍又可怜的朋友丝毫不掩饰面上的不屑,在蒋延飞的求饶声中把那个限量版篮球抬手一抛,篮球飞出一道漂亮弧线,落入校内的篮球场。
蒋星月看着哀嚎着飞奔而去捡篮球的自家哥哥,想起了去叼飞盘的傻狗。
蒋星月撇开脸,发誓绝不会承认这个货是自己的哥哥,大步去找程旖,没有丝毫留恋。
警局的人已经很熟悉程旖了,从拾金不昧做好事,到暴力恶性事件的报警,提供了不少写宣传材料的素材。
拍宣传视频的时候,找她来念一下那些正能量讲稿,效果别提有多好,还能增添一笔青少年教育的业绩。
报酬只要给一朵没什么用的小红花就好了。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这些几毛几块钱的东西他们能当成无价之宝。
“又捡到东西了?还是碰见什么坏事了?”值班室的女警看着程旖急急忙忙的样子,递给她一杯水,“慢慢说。”
“有坏人欺负我朋友!”程旖很是严肃地说,目光殷切,“之前他们在巷子揍我朋友,现在还拿篮球砸他。”
“你上次留证据了吗?录像或者录音?篮球可不能算是欺凌。”女警以为又是上次一样的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有些无奈,这方面法律不健全,大多数的施暴者也是未成年,除非情节特别严重,不然都没办法处置什么。
程旖趴在桌子前,看着女警肩上的警徽,“我,,,没有,,,,但是我看见了。”
女警有些哭笑不得,把笔收起来,拍了拍程旖的脑袋,很遗憾地告诉她,“如果只是你看见,那不行,路上随便一个人说他看见别人犯罪,难道我们就要去抓人?”
“为什么啊?”程旖有些沮丧,眼巴巴望着女警,试图再挣扎一下,“上次不是可以吗?”
电话已经挂断,可程旖的声音却好似仍在程臻天的脑海里盘旋回荡。他嘴巴微张,好半晌都没能说出话来。
“那小贱人都说了些啥?你这是什么表情啊!”程济帆在一旁皱着眉头,很不客气地嚷着,嘴里还骂骂咧咧的。
程臻天那仅存的一点良知短暂地冒了个头,但也只是一闪而过。他放下手机,眼神变得狠厉:“她还是不肯撤诉,这事儿过会儿再说吧。”
“什么呀,我可真没功夫再等下去了,爸,不是我要说你,她可是你的亲生女儿啊,连她都制不住,难怪妈在新加坡根本就不想回来。”程济帆不耐烦地说道。他这会儿才后知后觉地害怕起来,如果真因为程旖吃了官司被送进去,那可就太憋屈了。
程臻天的脸色瞬间变得极为难看,青白交错,就像是被调色盘染过一般。可面对这个从小就宠爱的儿子,他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责备,毕竟,自己多少还是亏欠他的。
“再说了,她就是个白眼狼,还把我也给弄走了,以后谁来给你养老啊?”见硬的不行,程济帆又开始打感情牌。
程臻天叹了口气,这段时间的折腾让他看起来更加苍老了。“等会儿,我再去找她谈谈吧。”他低声说道。
这通电话就像是火上浇油,程济帆在病房里来回踱步,然后开始收拾东西。
“手术都做完了,卡里也没钱了,今天就出院吧。”他皱着眉头说。
走出病房后,程济帆打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他的声音立刻就变了,像换了个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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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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