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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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九章 图什么(第1页)

漆书写完,钟岳在墨碟之中加了一点清水,换成小毫,用蝇头小字开始眷抄席慕蓉的《青春》。一句一列,错落有致。

一般书法作品大字结合小字的,都是大字为主题,小字用来引申、解释或者抒发情感,钟岳眷抄的这首《青春》,诗句也就相当于对青春这个主题引申开来的情感抒发,可以说契合主题。

创作完成后,钟岳就不打算再写几张当做练习了。之前除了给欧阳开山的那幅作品落款错了,又重新写了一遍外,还有临摹字帖,创作上钟岳都是写完一幅就完事的。

他相信,诸如王羲之的《兰亭序》,颜真卿的《祭侄文稿》还有后世历代书家流传的作品,那都是独此一份,并非刻意而为之的。现在很多人搞创作,是为了名利而创作,一幅不满意,再写一幅,直到满意为止,这样循环往复,就把灵感消磨光了。

真正好的作品,那是集天时地利人和于一体,独此一份的。

黄花梨的纸镇还没有雕琢出来,钟岳用的,已经是那死沉死沉的大理石,不过山间风大,用这个压着也好,至少风吹不走。

“又是你呀。”老汉扯着小孙子路过,看到在写字的钟岳,“哟,鸟枪换炮啦。之前还用墨水的,现在用墨锭了?”

钟岳拿着自己的这方青田名章,在印泥上轻轻沾了沾,用力摁在落下下方,迅速收起来,“是啊。”

老汉坐在一旁歇息,将小孙子放在膝盖上,瞅着钟岳的这幅作品,有些惊讶道:“这是你刚才写的?”

钟岳用矿泉水将端砚冲洗了一番,又用一个笔洗,将两支笔洗了洗,卷入笔帘之中,点了点头,问道:“是不是不入您老的法眼?”

老农眯缝着眼,“小字写得不错,清秀工整,我也不识太多的字,只能看个模样。”

“谢谢您嘞夸奖。”

老农民扫着钟岳的这幅作品,喃喃道:“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比起这下边俊秀的小楷,我更喜欢上头的那两个大字,明明看上去字形不好看,但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就是喜欢。”

小孩子口无遮拦,两只小手抓着狗尾巴草侍弄着,“爷爷你有病。”

觉得难看又喜欢,小孩子单纯的思维里,难看那就是不喜欢。

老农脸一板,扯了扯娃娃的耳朵,“没大没小的!”

小孩子一委屈,哇得哭了起来。

“爷爷打我,我要告诉妈妈去!呜呜~~”

小孩子挣扎地跳下老农的膝盖,朝远处正在晒黄豆的妇人跑去。

“确实难看,但难看得不让人讨厌。”

山风拂过,钟岳微笑着,“我懂您的意思。”

老农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将草帽带上,笑了笑,“这死娃子,我装模作样地扯了扯,就装委屈来,将来不去拍戏真是对不起这天赋了!”

钟岳懂吗?

当然明白什么原因了。之前钟岳写得漆书,也算得上登堂入室了,一般整幅的漆书作品,由于字体过于的方正,线条过于的粗犷,没有一定的书法欣赏能力,会让人很不适应这样大尺度的书风,就像是几十个肌肉大汉扎成堆,站在你面前,总觉得难以接受。

如今这幅作品,钟岳两种字体相结合。文征明小楷的温纯精良,一种秀气的感觉,跟漆书粗犷的风格形成阴阳调和之感,极有视觉效果,又不让人看着无趣,不然全部用蝇头小楷长篇累牍,爬满整张宣纸,同样也会给人一种太长不看的无聊感。

红花须有绿叶衬。

然而钟岳这副作品上的红花,却用了“食人花”,则显得有些另类跟别具一格了。

一般传统的书法作品,除了百字福外,很少有这样同一副作品上用两种字体的情况,即便是有,那也可能是落款时使用的,像钟岳这样上头用漆书,下边小字呈现完全不同的吴门小楷类型的,很少见。

这也是钟岳的一种尝试。

他将墨迹干了的作品卷好,放入了一个硬纸盒里,收拾好东西,便准备下山了。大黄狗追逐着方才还哭着找妈妈的山娃子,咯咯地笑声在田野间飘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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