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扉页上贴着一张天蓝色的便利贴,就贴在“我讨厌死陆骁这混蛋了”这句话的下面。
上面只有三个隽秀清逸的字:
“为什么?”
季一橙看得愣住。
卢晨安的字很丑,像未开化时期的原始人的字,而便利贴上的字很好看,这几个字的主人绝对不是卢晨安。
可借过这个本子的还有谁,不就是陆骁吗?
人家什么都没做,甚至都没和她说过一句话,莫名其妙就被骂混蛋,还是用红笔写的——舍友曾经说过,用红笔写一个人的名字是“诅咒”,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她开始害怕,万一陆骁也知道这个红笔诅咒的典故该怎么办?他会觉得自己在诅咒他吗?
陆骁绝对讨厌死她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莫名其妙,这么恶劣,这么粗俗的女孩。
旁边的蓝馨已经吃完了糯米鸡,洗干净手回到了座位,看见季一橙嘴唇发白,晃晃悠悠要晕过去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囡囡你怎么了?低血糖?你不是吃早餐了吗?”
季一橙无助地看着蓝馨,只想哭。
蓝馨扶住季一橙的两肩,“是不是饿了?离上课还有七分钟呢,我现在去小卖部给你买个糯米鸡,吃不吃?”
“不吃。”季一橙呜呜咽咽,抱住蓝馨,“怎么办,我觉得自己没脸活在这世界上了。”
“你在说什么?”蓝馨不明所以,但还是慷慨地献出了自己的胸膛,供季一橙依偎。
季一橙在蓝馨暖融融的怀抱里好久才缓过来,直到那股恐慌的情绪慢慢退潮,才直起身,再次鼓起勇气打开了笔记本。
这是一张正方形的便利贴,颜色是纯正的天蓝,样式是最简单的得力经典款,不像女生们喜欢的那种花里胡哨的便利贴,角落有小猫咪小花束的那种。
她抚触着那张蓝色的便利贴,一股细细密密的喜悦漫上心头,季一橙心里有个快乐的声音在叫嚣:这可是陆骁的字,陆骁写给她的便利贴。
她有了喜欢的人的字迹。
十几岁的女孩,连在地上捡到一枚形状漂亮的落叶都会惊喜不已的年纪,获得了一张喜欢的人的便利贴。
这对于一个少女来说,是最盛大最隐秘的礼物,全世界无可替代。
季一橙忍不住仔细看他的一笔一划,看他的每一个笔锋。陆骁用的是很细的水性笔,可能才05或者03,她周围的男生普遍都喜欢用墨水很大的笔写字,10的也有,这种极细的笔芯一般都是女生用的多,男生普遍都觉得这种太秀气,写着不舒服。
从小学到现在,他一直都和身边的同龄男孩不太一样。季一橙想起小学的时候,身边小男孩们都穿着凉鞋,只有陆骁早早穿上了棉袜和运动鞋;
以及,小朋友们喝水都用家里带来的保温杯,只有陆骁每天都在桌角放上一瓶怡宝矿泉水,他只喝那个牌子的水,到了高中也没变。
现在连用的笔芯都和别的男同学不一样,陆骁真的哪哪都和别人不同。
就是这种细微的小细节让季一橙觉得自己喜欢的男孩是如此特别,也许文艺的女孩总是迷恋一种鹤立鸡群的优越感,希望自己和喜欢的东西都是小众的,特别的,高级的,不泯然于众人。
陆骁恰恰是这样的存在。
让更为惊喜的是,他的字出奇地好看。
从小到大,总有语文老师用“字如其人”这个词形容过季一橙,季一橙是个非常在意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的人,她每天都会花一节课的时间来练字。
季一橙有点刻板印象,听说理科生写字都不是很好看,和卢晨安做同桌的时候,经常被卢晨安的字给丑到,歪歪扭扭像鬼画符。
没想到陆骁的字迥劲有力,笔锋清爽,有点像她最爱的瘦金体,光看着这样的字就是一种享受。
喜欢的少年,有着她喜欢的漂亮书法。
陆骁身上怎么哪里都好,她好像这么多年都没找到陆骁身上有什么瑕疵。
季一橙忍不住捧着那只写了三个字的便利贴看入了迷,刚刚尴尬到恨不得一头撞死的情绪消散不见,转而是一浪一浪的晕乎乎的兴奋。
蓝馨看到季一橙捧着张便利贴,状态非常奇怪,奸笑着问她:“刚才还哭哭啼啼,现在笑得跟个小媳妇似的,发生什么事了?”
季一橙触电了似的赶紧把那个本子收起来:“没……”
“好好好,我不问。”蓝馨举手投降。
她们俩之间有个共同的默契,那就是不在对方不想说的时候讨论自己喜欢的人,因为蓝馨和季一橙彼此都知道,她们两个之间没有阻隔,只要对方到了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
这是季一橙很喜欢蓝馨的一点,她懂进退,知分寸,和蓝馨这样的朋友相处很舒服。
蓝馨消停之后,季一橙把这张便利贴小心翼翼地抚平,找到自己更漂亮的一个硬皮笔记本,翻开有叶脉书签的那一页,郑重地把这张便利贴放进去。
然后的几节晚自习,季一橙感觉自己什么也没学进去,她脑袋里一直是光怪陆离的画面。
陆骁在便利贴上问:“为什么?”
他问的应该是,为什么季一橙讨厌他。
所以他究竟记不记得小学那些事呢?
季一橙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回复这张便利贴,她很想亲手写一封长长的回信,但是她想不到应该怎么给陆骁。
难道要让卢晨安代为传达?这也太羞耻了,女孩子的心思怎么能由男生来传达,何况卢晨安也不是那种妇女之友。
再有就是,卢晨安要是打开看了怎么办,季一橙现在不太信任他,连个笔记本都能被陆骁发现,做事实在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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