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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我妈给我打电话,问我今年回不回去过年……我算了一笔账,我今年在外面不仅没挣着钱,还欠了2万多网贷,我,唉,我们有脸皮回家过年啊。”
“老陈,你帮帮我吧,明年李博考上公务员了,肯定就不干烧烤了,就我和大彪,我们俩连烧烤店的房租都交不起,你现在有公司了,手里肯定缺人,给我一次机会吧。”
张鹏说起这些,说的情真意切。
陈小年点燃一根烟,深思熟虑。
他看向刘大彪,“你呢?大彪,你的意思呢?”
刘大彪很懵。
张鹏赶忙对刘大彪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说道:“大彪啊,你动你的脑子想想,明年李博考上公务员,肯定就不干烧烤了,到时候就咱俩,怎么忙得过来,而且没有小年烤串的手艺,就咱们经营,店肯定得黄。”
刘大彪面露难色。
陈小年看向张鹏,“你会啥?如果我招你进公司,你会啥?”
张鹏小心翼翼道:“我……我帮你开车?我当你的司机!让大彪当你的保镖,你看咋样?”
他一时半会还真想不出自己会啥。
陈小年直翻白眼,“我自己会开车,另外,我又不是什么老总,要啥保镖?”
张鹏心虚,赶忙说道:“我能学,我什么都能学。”
接着,张鹏又趁热打铁,打起了感情牌,又再三保证自己能吃苦,什么都能学,陈小年不好拒绝,勉为其难的说道:“那行吧,我给你找个事儿做,但是咱们丑话先说前面。”
“是,是,谢谢老陈,啊不不,陈总。”
陈小年道:“你回烧烤店,等通知,我到时候看看公司里有什么适合你干的活,有言在先,你要是干不好,我不会顾及你面子,该卷铺盖就得滚蛋。”
“知道,我会努力的。”
张鹏又劝刘大彪也跟着陈小年混,但刘大彪还是拒绝了,说想把今年干完再说。
吃饱喝足。
陈小年打了一个电话,就有人来接他。
来接他的人叫十一,是高建国派来的,当陈小年的秘书、司机兼保镖。
这个十一,寸头,年纪和陈小年差不多大,但十分干练、不苟言笑,对陈小年很恭敬。
陈小年在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杀气,这是一种玄而又玄的感觉,总之,他觉得这个十一应该是受过特殊训练,身手特别好。
一开始,陈小年是不想要什么司机保镖啥的,但后来高小琳暗示他,他才懂。
高小琳对陈小年说,这个十一不是真名,是代号,很多年前鹞子社没分家的时候,龙头健在,那时的政治环境不像现在,打打杀杀那是家常便饭。
高建国作为鹞子社中的一个堂主,私底下也收养了很多弃婴、孤儿,这些孩子从小接受严格的训练,被培养的忠心耿耿,一个个都身怀绝技,他们是死士,是杀手,也是心腹,能力出众的,甚至被高建国收为义子。
他们效忠于高建国,本来培养出来是替高建国或者社团,解决一些棘手的事情,若有必要,甚至牺牲自己也在所难免,后来严打后,鹞子社分家了,在法治社会,他们的用途也没以前那样大了。
高建国把十一派来,不仅是当陈小年的秘书、司机和保镖,同时也是来监督陈小年,方便高建国随时了解陈小年的动向,并且知道陈小年的处理事情的手段和能力。
上车以后,陈小年就跟韩小刚打了一个电话,韩小刚会派一个人来顶替陈小年在烧烤店干活,直到把今年干完为止。
张鹏和刘大彪打车回烧烤店,张鹏的心情可以说是乐开了花。
他觉得这是自己这辈子翻身的机会,这一定是自己人生中的重大转折点。
人生能有几个贵人?很显然,陈小年也许就是他率粥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
回到烧烤店,今晚李博没开业,而是一个人在书桌面前刻苦的备考。
张鹏一回来就吊儿郎当的躺在床上,阴阳怪气的说道:“唉,过几天我就要走咯,发财去咯。”
李博闻言,皱了皱眉,说道:“你走可以,那你就违反我们签的协议了,你要付违约金的。”
“我违反什么协议了?我走了,我雇个人来顶替我干活不就行了?反正我们的协议是明年到1月10号就到期了,现在都12月3号了,也没几天了,我还雇不起人?”张鹏不屑。
如此,李博才没说什么。
今晚,张鹏躺在床上,憧憬着未来,他失眠了,他幻想着跟着陈小年,自己赚了很多钱,富贵还乡,娶了年少时的白月光,还生了三个娃,以前瞧不起他的同学都羡慕他,父母为他感到骄傲,不仅在市里买了大房子,还给父母在老家修了大别墅,老家的亲戚都夸他有出息……
:当老板的第一天
青年城二期,就是陈小年目前住的地方,是高小琳租的房子。
一大早,陈小年醒来,便开始洗漱打理,高小琳打着哈欠,裹在被窝里,恋恋不舍的说道:“起那么早呀?”
“第一天上班,总不能迟到吧?十一已经到楼下了。”
高小琳攥紧小粉拳,歪着头甜甜一笑:“那你快去吧,我做好饭等你回来。”
“你做饭?那算了,还是点外卖吧,别勉强自己。”陈小年心想,你丫的会做饭?
“瞧不起谁呢?哼,我决定了,以后我要当一个贤妻良母,从今天开始,我就学做饭,好了好了,你快去吧,别让十一等太久了。”
“ok。”
陈小年匆匆下楼后,来到停车场,十一已经等候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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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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