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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窗户上有三个小脑袋鬼鬼祟祟地探出头来,他们一边偷偷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一边嘀嘀咕咕地商量着。
过了一会儿,只见他们迈着小短腿,飞快地跑到沈媚跟前。
陆岁安被两个姐姐推到了人群前面,他有些害怕地抬起头,露出了那张受伤的小脸和小手,可怜巴巴地对妈妈说:“妈妈,手疼,脸疼。”
刚才还在劝沈媚赔钱的人,看到陆岁安那三张青青紫紫的小脸,一下子愣住了,原本想说的话也卡在了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他们虽然心里有些嫉妒陆家,但让他们昧着良心说假话,那可真是做不到。
这些人丢下一句“我家还有事”,便匆匆忙忙地跑开了。
人群中还是传来了不同的声音:“陆家那么有钱,赔朱家一些又怎么了?不管是你家孩子是男是女,多大年纪,朱家小子脸上的伤就是你家娃儿打的,这是事实吧?打了人,就应该赔钱!”
沈媚一看,原来是侯政委他们搬走之后,隔壁新搬来的那户邻居。
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名叫李长喜,是个副团职的军官;女主人则叫周来弟,据说她大字不识一个,不仅好吃懒做,还特别喜欢搬弄是非。
这家人有五个孩子,大的带着小的,整天吵吵闹闹的。
由于两家住得近,沈媚经常能听到隔壁夫妻俩的争吵声,那叫一个频繁啊!
虽然住得这么近,但两家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往来。
住的近,有一点不好,就是隔壁家情况了解得非常清楚,谁家吃了什么、买了什么,他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沈媚清楚隔壁,隔壁自然也清楚沈媚家。
要说两家之间唯一的一次“来往”,那还是几个月前的事。
当时周来弟又生了个儿子,孩子满月后,她抱着孩子过来问沈媚要不要?
说是要把孩子送给她。
沈媚拒绝了,她有儿有女,家里三个孩子,当然不会再要别人的孩子。
从那以后,两家就再也没有说过话。
今天周来弟却突然站出来,这难道是因为那件事而记恨上她了不成?
“我家欢欢和甜甜那可是为了保护弟弟才动的手。他们才三岁,又不是先动手的,这赔偿无论如何都轮不到我们。”
沈媚的声音略微提高了一些,说到这里突然停顿了一下。
继续说道:“我们陆家可是八代贫农,有些人别以为可以随便给我们扣上一些莫须有的帽子,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欺负我们。
我们陆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但也绝对不会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人!”
沈媚的这一番话,几乎是明明白白地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李来弟生了孩子想强行把孩子送给陆家,而陆家没有接受,所以周来弟才会来找事。
周来弟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错。在她看来,陆家的条件那么好,既然能够养得起侯家那个赔钱货,再多养一个她的儿子又能怎样呢?
无非就是因为陆家看不起他们老李家罢了。
周来弟越想越气,“我们贫农可没有像你这样整天大鱼大肉地吃着,衣服也是一天一套不带重样的,还整天搔首弄姿的,也不知道你到底是想勾引谁呢?”
沈媚嘴角微扬,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心脏看什么都脏,自己长得丑,却把美丽事物都当成一种罪过。”
目光扫过周来弟,“我家的每一样东西都有来处,经得起任何查验,不怕你在这里胡言乱语、颠倒黑白。
要是再让我听到你说这样的话,可就不会像今天这么好说话了。”
周来弟被沈媚的气势所慑,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朱红菊那只耷拉着的手指,那是沈媚说到做到的证明。
李长喜匆匆忙忙地赶了回来,他恰好听到了沈媚最后的那句话。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的笑容,急忙上前拉住自家的婆娘,嘴里还不停地赔着不是,然后拽着她快步离开了现场。
很快,隔壁传来了一阵激烈的打架争吵声,显然是李长喜和周来弟正在争吵。
朱红菊似乎并不甘心就这样罢休,她的哭声再次响起,不过这次却没有人敢轻易接她的话茬。
就在众人都沉默不语的时候,一旁的小胖子突然不乐意了。
圆滚滚的身体像一颗炮弹一样猛地冲了过来,目标正是朱红菊的腰部。
小胖子的脚狠狠地踹在了朱红菊的腰上,一脚接着一脚,嘴里还嘟囔着:“你不是说陆家有鸡腿吃吗?我要吃鸡腿,快点去给我拿!打死那些赔钱货。”
这一脚的力道可不小,朱红菊疼得龇牙咧嘴,差点又要叫出声来。
小胖子不管不顾,又是好几下。
看热闹的人都看不下去了,出声阻止,被小胖子骂了回去。
缓过神来的朱红菊,不仅没有阻止她的儿子,反而转头对着刚才出声的人喊道:“给我儿子拿个鸡腿来!”
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要求弄得有些发懵,“啥?我为啥要给你儿子拿鸡腿?再说我哪里有鸡腿。”
怨气消失
朱红菊理直气壮地说:“谁让你多管闲事的!我儿子想吃鸡腿,你就得给他拿!”
那人一听,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见过不要脸的,我还真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
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到这一幕,都觉得朱红菊实在是太过分了,纷纷摇头,然后转身离去。
沈媚见状,连忙带着三个孩子进了屋,只留下朱红菊母子俩在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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