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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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配的文字,我早都想好了:

【探病cgget![兔子苹果.jpg][写了‘你不用挂路灯’的石膏腿.jpg]】

美滋滋啊,放到攻略游戏里,好感度肯定提升了吧?回公寓去——

啊,差点忘记了,这次是公寓和帝国大学一起没了。

我的眼泪,射了出来。

提姆很谨慎地确认我只是滴眼药水伪装猛女落泪后,还是给我递上了纸巾,他真好!看到我收放自如地重归正常后,他才问发生了什么事。

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说了。

“我又要去流浪了。”

——我的意思是,有点不好意思,但不多。又不是我毁掉的公寓,我造成的损伤,我不好意思什么?

顶多感慨一下——

“感觉自己是天选自媒体圣体。”

提姆好奇:“什么意思?”

我给他看自己开设的自媒体账号,最新一条就是今早发的,标题是:《重生之我在美国当homeless那些年》,转评赞都相当高,两个月而已,粉丝都快30w了。

“蓝海,我涉足的正是一片蓝海。”

提姆:“啊……”

他好像有点无奈,不过更多的还是:

“嗯,很厉害。”

鼓励。

我顿时就支棱起来了,和他分享起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一开始想的是开两个账号,一个分享留学日常,一个吃谷,啊就是买周边,你知道的,我现在喜欢红罗宾嘛。”

不知道是否是我的错觉,在说到喜欢红罗宾时,提姆嘴角微笑的弧度加深了一些,在我看过去时他又疑惑回望,好像在问我怎么不继续了。

我挠挠脸,把这点小问题抛之脑后,接着说:

“本来是想做备餐博主的,但我厨艺还没进化到那个程度,而且又居无定所的。”

说到这里,我真情实感地叹了口气,不过很快又重新快乐起来:

“去布鲁德海文的路上我突发奇想拍了条视频,就是刚刚给你看的那条同类型的,只是想发泄一下被迫流落其他城市的郁闷,没想到一下子火了。”

虽然火起来的代价是被扒了WB马甲,也就是说我的吐槽小号和搞同人的大号通通暴露,最后只好把大号注销小号保留,但总之——

“我接到了广诶。”

好耶!我更美滋滋了。

“那真是太好了。”提姆适时送上赞美,他果然超会说话,我喜欢。

看着提姆含笑的双眼,我脱口而出:

“改天我请你吃饭啊。”

“好啊,不过我更想尝试你的手艺,毕竟你是励志要做美食博主的人,肯定不会差的。”

“可以是可以。”说到这个,我又不禁悲从中来,“但我根本没那个条件。”

哥谭大学到底什么时候重建好啊,就没有那种“咻啪”一下就建好房子的能力吗,万磁王呢,万磁王救一救啊!

好吧,万磁王也只是控制磁力,又不是乐高建筑大师。唉!

“那就先欠着,等什么时候有机会……我有小道消息,下一次你大约会去大都会。那里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和平的。”

我迟疑着点点头。和平吗?还是核平啊?

和提姆道别回到酒店,我重新想起了牙线的事。

“练习!现在就要练习!”我握拳。

之后,在离开纽约的前一个晚上,我给红罗宾分享了半个自己用牙线削出来的苹果。

他:“这是,为什么?”

我:“少管我!”

他:“本来想给你一把小刀。”

我:“我要蝙蝠镖!”

他:“红罗宾镖行不行?”

我:“来来来要不我再给你削一个?”

他:“算了,看你很费力的样子。”

我……我忍!看在红罗宾镖的份上,我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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