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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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页)

她觉得叶兰绡在嫉妒她,嫉妒她比她混得开、混得好。

“男女共乘赛马”是她想出来的,电视剧里都这么演,很浪漫很唯美,她并未感到丝毫不妥。

庞恩看见邵知慈吃瘪,十分畅快,“某些穷乡僻壤来的人,从小没上过马术课,自然以为骑马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她没准以为骑马口令都是‘驾驾驾’呢!”

还别说,庞恩精准命中了邵知慈对骑马的刻板印象,邵知慈真的以为命令马行驶就叫“驾”,命令其停止就叫“吁~”

庞恩又仔细看了看叶兰绡,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就是那个把邵垣子的青花屏风切了做西装袖扣的今辅小学妹啊!”

叶兰绡在高中时曾做过一件颇为轰动的事,当时学校有黄金纽扣校服和白银纽扣校服之分,黄金纽扣以梁峪宁、王瓒等少数学生为代表,是学校的特权群体,而白银纽扣校服则代表普通学生。

叶兰绡另辟蹊径,让工匠把青花陶瓷碎片切割成纽扣,一时成为风尚。

叶兰绡是那种一见难忘的人,即使穿着低人一等的马户服,也无法掩饰她绝佳的姿容和气度,庞恩对她印象深刻。

叶兰绡心想,太好了,又一个人知道了她在这里。

==

“男女共乘赛马确实没什么好玩的,a市的赛马玩来玩去还是那点花样,不如咱们玩点刺激的、不一样的?”张从文提议到。

“哦?怎么个不一样法?”有宾客问。

“我早年在草原上行医,那里的人每年都会举行叼羊比赛。多人混战,勇者当先,不如咱们玩那个?”张从文对自己的骑术相当有自信。

叼羊是一种流传于西北游牧民族的传统体育活动,起源于中世纪,据说当时狼对牲畜的危害极大,牧民对狼这种动物深恶痛绝,因此每次一捕获到狼,大家就会骑在马背上竞相抢夺,并以此为乐。

后来“叼狼”逐渐演变为“叼羊”。

“叼羊能有多刺激,不如再加点码?”张思泽和张从文一唱一和到。

“叼羊还不够刺激吗?”庞恩问。

“不如去掉脚蹬和马鞍,改为骣骑,岂不是能更好地展示骑术?”张思泽说。

“骣骑?”庞恩小脸煞白,她没玩过这么刺激的,如果没有脚蹬,她每次上马都需要教练托住她的小腿;如果没有马鞍,只凭缰绳,她压根无法在马背上坐稳,恐怕一坐上去就会从马脖子那儿摔出去。

在座的宾客中有打退堂鼓的,也有跃跃欲试的。

可能是为了弥补刚才叶兰绡对张家人的冒犯,邵家人立时为“叼羊”比赛准备了起来。他们甚至特意为此次比赛准备了丰厚大礼。

邵峋、邵知慈和叶兰绡作为邵家人被分在了同一组。

叶兰绡一看邵知慈的骑马动作就知道,邵知慈没有骑马经验,她甚至不懂最简单的推浪,她的后背是僵直的,不会随着马步的波浪和节奏摆动。

这种骑行方法,人痛苦,马也痛苦。

叶兰绡刚想劝邵知慈不要贸然加入比赛,邵知慈却撞了她一下。

“起开!”

她气势汹汹地走向夕园里唯一一匹阿哈尔捷金马,如果说凡间也有“天马”的话,那非阿哈尔捷金莫属,它高大雪白,流光溢彩,皮毛在阳光下仿佛闪闪发亮的绸缎。

所有的马在它面前都黯然失色。

这匹马是三年前土库曼斯坦总统亲自签发总统令送给s国的,如今出现在邵家的马厩里,众人心里又是一阵计较。

这匹马一出现便吸引了全场宾客的视线,邵知慈骑在它背上,不知道有多出风头。

她甚至使用老手才敢尝试的蒙古骑法,脱离马背,凌空身体,在赛场上奔驰了一圈。

这种景区老板为了揽客使用的野骑方法,唬唬外人还是有效的,但熟手们往往要拧紧眉头。

叶兰绡却在想,这匹阿哈尔捷金马因为血统太珍贵,王鳏夫对它很上心,因此频频对它进行投喂,都把它喂胖了。王鳏夫平时叫它天马,但叶兰绡叫它胖头。

胖头并不适合女子骣骑,因为它有一个胖肚子和胖背脊,一般体格的女子很难凭借腿部的力量夹住它,骑它要吃很大苦头。

邵峋选了一匹名叫“将军”的蒙古战马,这匹马四肢健壮,勇猛忠诚,不管多刀光剑影的场合,它都镇定自若,从不会像别的马一样一惊一乍。

它是邵峋一手调教出来的,很通人性,指哪儿打哪儿,和邵峋简直到了人马合一的程度。

叶兰绡选了一匹阿拉伯小母马“琥珀”,这匹马在邵家的马厩里并不突出,品种不是最珍贵,脚力不是最健壮,颜值不是最突出,是相当平平无奇的一匹马。

王鳏夫说以叶兰绡的级别只能接触到这个层级的马。

==

比赛开始了,被砍去头、取走内脏的羊出现在赛场上。

张从文一马当先,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便飞速将羊掠在马背上。

场外响起一阵惊叹。

叶兰绡发现张从文骑马确实有一手,他下腰夺羊时动作熟练而稳健,叶兰绡暗自将他与那些在路上抢劫的“飞车党”作比较,竟然发现他不比他们业务能力差。

邵峋和几个人拍马上前,将张从文团团围住,张从文却将羊远远抛向儿子张思泽。

张思泽一夺到羊,便骑着马向叶兰绡疾驰而来,他的马高大凌冽,叶兰绡的短腿小马在它面前简直像只呆头呆脑的驴。

眼见着叶兰绡就要被撞翻了,琥珀却伶俐地侧身一躲,张思泽的马扑了个空,一下没收住脚,原地打了个趔趄,差点把张思泽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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