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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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别离(第1页)

【二月初二,晴

在这个二上加二的日子里,蓬山真君向我表白了,但没完全表。他本可以马上拥有一个女朋友,但令人遗憾的是,他居然想做一个循序渐进的、矜持有礼的君子。

既然他想追,那就追吧,本仙子大方地答应了他,并期待他能带来一点新花样,给我这个现代人一点小小的君子震撼。

反正我不急的。

怎么想,该急的都另有他人。】

想了想,隋意又添上一句。

【不过,真君见我接了簪子,偷偷松口气的模样还是很可爱的。最后离开的时候还走错了方向,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再折回去,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就不会,我特别镇定。】

日记嘛,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隋意说自己很镇定,那也无人可以拆穿她。九霄被她挂在房门上,想看她究竟在写些什么东西,怎么表情如此丰富,可距离过远,它什么都看不到。

若换成从前,它可以像修士的化神期一样,凝聚灵体离开剑身。可偏偏剑断了,千年来的困守又让它的灵体不断受到磨损,最后只得这一点残灵留于剑内,也不知什么时候能再次化形,重获自由。

九霄越好奇,越憋闷,却不敢再与隋意大小声。因为这厮是真的干得出来的,她嫌自己太吵闹,竟不带它一块儿上工,把它放在后厨当烧火棍。

后厨里的一老一小倒是比隋意上道,那个小的很好骗,让他喊“祖爷爷”他也喊。那个老的知道它是剑灵后,对它也颇为恭敬,打听了许多剑灵往事,陪他打发时间,谁知三天一过就露出了真面目——他不想拿它当烧火棍,但他想拿它切菜!

那个只知道做菜的老匹夫,竟说想试试诞生了剑灵的剑切出来的菜,是不是味道更好一些。

九霄气死,它是剑,不是刀!

它跟隋意告状,谁知隋意跟老蔡聊到一块儿去了。要不是九霄以死相逼,恐怕这会儿已经被他们得逞了。

是以,此时此刻九霄也只隔空跟隋意嘟哝了一句,“你偷笑什么呢?又碰上大户给你小费了?”

隋意转过头,“你怎么一天天的就只知道钱呢?”

九霄惊呆了,一天天就知道钱的到底是谁?它真的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比扶摇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隋意见它沉默,不忍它过多地苛责自己,便拿出那根簪子来,“你看,蓬山真君送我的,是不是很好看?”

日记本不能随便给别人看,但隋意也不打算搞什么地下恋情,谈个恋爱还要遮遮掩掩的那多憋闷。

九霄看了一眼,狐疑道:“你确定这是他自己做的不是买的?你不知道,那些小仙君骗人的花样可多了,说得天花乱坠的,还以为多用心呢,回头掏出来一根桃木簪,还美其名曰桃木辟邪,我隔十万八千里都听到算盘声了。”

“真君不会骗我。”隋意这点自信和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不过说实话,九霄的反应并不奇怪。

对于手很笨的人来说,也许一支桃木簪就已经是尽力了,不能说桃木簪就代表不用心。但蓬山真君的簪子,乍一看不算复杂,可仔细瞧,除了用料不凡外,所有的心思都藏在了细节里,甚至还有掐丝工艺。

如果她没有猜错,那作为主体的宝石,是翎与成蛟争论中提到过的孔雀石。大约是陈官在与翎打架时,从他那儿拿到的战利品。

隋意摩挲着被打磨得格外光滑的宝石,越看越喜欢,吹了吹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主动拆了发带,想要把头发盘起来试试,谁知悲催地发现——她就是那个手笨的。

发簪到底怎么用来着?

隋意她以前看同学用过,整个过程犹如行云流水,这样、那样随便弄一下就好了,甚至用笔也可以。所以上次在商洲逛庙会时,她看到漂亮的簪子,也想过要买。而且她做点别的什么小手工,譬如杀鱼、宰羊,再譬如做点珠串之类的,手艺都还不错,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件事上折戟沉沙。

究其原因,隋意觉得是自己头发太多了。来了云梦大陆之后,她就没再剪过,本身发量多,还特别顺滑。她平时嫌麻烦,都是用红色或黑色的发带把头发绑起来的。发带很长,剩余的部分自然垂下,配着飞舟的制服也很好看。

至于发簪,她好不容易用簪子把头发固定住,从正面看还行,背面看却是惨不忍睹。

九霄看她比划来比划去的,发出了无情的嘲笑声。

隋意恼羞成怒,“你会啊?”

九霄:“我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再说了,我以前可是有灵体的,我也是有头发的!你妈可会了,她还给我变过特别漂亮的发髻,你这个小仙子没见过吧?”

云梦大陆并没有“妈妈”这样的称呼,但九霄听隋意“我妈”、“我妈”地喊,不知不觉就被她带跑了。

隋意不信邪,非要给九霄证明她的手巧。否则陈官送她定情信物,她却不会用,这算什么事儿?

九霄也不信邪,它非要证明自己的专业,在旁边叽叽歪歪地指点。

一人一剑谁也不信邪,互相埋汰着鼓捣了半天,最终,对着地上掉的几缕头发陷入了沉默。良久,九霄道:“要不你让他换个礼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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