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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既欲就这么笑了,久违的笑,凝视着她,用一种略带可惜的口吻说:“但你今天喝酒了,不能算数。”
sev我改主意了
宋再旖觉得自己好像从一个进退两难的岔路走进了另一个死胡同。
照沈既欲的意思,在酒精作用下放的话不能算数,可那何尝不是酒后吐真言?
如果不算数,那她向他表的态,向他跨出的那一步,在他眼里又算什么呢?
再回想自己当时大言不惭地说要他喜欢她,多奇怪的要求啊,像个不讲道理强占民女的匪徒,强扭的瓜能甜吗?
若是闻栀刚好也喜欢沈既欲,他们两情相悦,那她该何去何从?
……
这么多问题经过一夜发酵,随清晨破晓,砸得宋再旖有些茫然,顺风顺水地活了这么久,第一次觉得情字难解,比政治卷上的哲学题还难,思索,长久地思索,直到头顶光线被人遮住。
她缓缓抬头。
就看到沈既欲站在她面前,回家换过衣服,清清爽爽一身黑,估计是外面气温太低,下巴埋在冲锋衣的领子里,左手同样拎着一份早餐,包装上的店招logo眼熟,是她曾早起排队帮贺庭周买过包子的那家店,也是在她心里觉得奶黄包味儿最正的那家店。
两人无声地打一记招呼,宋再旖还没想好要用什么态度面对他,他已经弯腰从她腿上捞起自己的外套了,膝盖骤然一凉,她的心跟着有些泛凉,可掌心随之一热。
她垂眼,就看到那个早餐袋子被塞进了她手里。
与此同时她身旁那张椅子上的豆腐脑也被沈既欲拿走。
宋再旖问他干什么。
“周肆北多半买的咸口,你不是不爱吃么?”说着,像是要印证这话似的,沈既欲直接动手揭开打包盒封盖,入目的果然是飘着一层卤汁的白嫩豆腐脑。
“我问你这是干什么?”宋再旖扬了扬手里的奶黄包,“他们家奶黄包不是主推,每天就限量供应几屉,不候着开门很难买到,你别告诉我是路上顺手买的。”
沈既欲承认得也坦然,“嗯,特地去给你买的。”
“为什么?”昨天明明还一副要跟她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想知道?”
反问完这句他也坐下,宋再旖默不作声地看着他拆了餐具,拿起塑料勺子慢悠悠撇过浮在豆腐脑表面的虾米,舀一勺,放嘴边吹了吹,又笑了笑,才别头看她:“因为要追我呢,得先
吃饱。”
“我什么时候说要追……”宋再旖原本还莫名其妙地想呛他,但话说一半,脑子再迟钝也转过弯来了,呼吸节奏在刹那发生变化,嗓子跟着发涩,咽一下口水问:“你不是说不能算数吗?”
“我改主意了。”沈既欲很快地回答,吊儿郎当地撂话。
宋再旖注视着他,他不以为意地吃着。
“那闻栀呢,你不是喜欢她吗?”
良久后沈既欲听见宋再旖这么一问,手部动作跟着一停,又笑了,这回是打心底的笑,看起来又痞又浑,整个人往她身前倾,歪头反问:“有什么冲突吗?”
“还是说,你怕自己不够本事把我的心从她那儿撬过来?”
……
挺欠揍、道德感挺低的两句话,宋再旖听着,而沈既欲也没给她发作的机会,说完的下一秒就起身,豆腐脑吃差不多了,连盒带袋扔进垃圾桶,从他留给她披的那件外套里翻出湿巾,抽一张擦手,然后说:“奶黄包趁热吃,我去找周肆北聊聊,等会儿送你回家。”
临走之前还摸了摸她的头。
直接把她的脾气压没了。
……
凌晨下过一场暴雨之后,今天倒是放晴了,阳光从挡风玻璃、车窗四面八方地洒进车厢,洒在肩身,暖洋洋的,一路上宋再旖昏昏欲睡,沈既欲瞥见了,没作声,只在等红灯的间隙,拿手机连上车载蓝牙,两秒的启动后,车内无言的安静氛围被打破。
不是陶喆的歌了,也换了语种。
宋再旖对试卷上的英文单词过敏,可听力却很好,闭着眼听了半分钟歌词,听出elliegouldg极具辨识度的嗓音,意识到这是什么歌,睁开眼的时候绵羊姐刚好唱到最经典的那一段:
“……lovelikeyoudo,lo-lo-lovelikeyoudo(尽情爱我吧,就像你心里想的那样)
touchlikeyoudo,to-to-touchlikeyoudo(尽情触碰我吧,就像你有多么想要)
whatdoyouwaitgfor(你还在等什么)……”
瞌睡一下消散,宋再旖靠着椅背,眼看红灯倒计时结束,沈既欲松脚刹,车子跟随前车缓缓启动,她冷嗖嗖开口:“你吵到我了。”
沈既欲偏头看她一眼,“不好听?”
宋再旖用行动回答他,利索地掏出自己手机挤掉他的蓝牙,连上一首《大悲咒》。
“这首好听。”
沈既欲直接乐得笑出声,“你品味挺特别。”
“不然也不会跟你这种人混在一块儿。”
这话拐着弯损他,沈既欲当然听得出,一路平稳疾驰,他手搭在方向盘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控着,“那你对我应该也挺了解咯,喜好什么的,不用我再列个备忘录给你吧?”
宋再旖摆手说用不着,“我知道你,爱吃番茄,讨厌猕猴桃,酒精过敏,平时就爱喝点草莓味汽水,衣服只穿polo衫搭牛仔裤,火锅调蘸料不放醋,只放辣椒蒜泥……”
她如数家珍地说着,每说一句,沈既欲眼里笑意就多一分,听她正儿八经地胡诌,也不反驳,只是末了才问:“你确定说的是我?”
话落,相对安静的那两秒,车子驶到汇景湾小区门口的辅路,一记利落的左转后,宋再旖身子受惯性地往沈既欲那边斜,他就换左手继续打方向,右手扶她的肩,然后听宋再旖恍然叹气,“哦,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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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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