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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池盯着他,“你谁也没帮,唯独帮了方月华。看来你们两个关系很好。”
宋景福抬起眼皮,眸光里透着说不清的光,“他为什么要杀……李……重?”
陈秋池敏锐地觉察出他情绪的波动,甚至说出李重的名字都让他的嘴巴打结。
“他们结婚十年,一日夫妻百日恩,整整十年,三千五百六十日……”
“如果过不下去可以离婚。为什么要杀人?!”
他像一只被撑到极限的气球,终于可以缓缓的,慢慢的,小心翼翼地吐出一点憋了很久的气。
陈秋池打断他,“即使方月华参股公司通过正常的流程中标并实施了德威集团的项目,如果没有你的背书,想必他们那样一个小公司连你们集团的大门都进不
了……你到底为什么帮他?难道真的是因为他,或者他们夫妻两个是你的初中同学?”
宋景福微微皱眉,“我没想到他们夫妻过得这么艰难。方月华做生意失败,成了失信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陈秋池问。按照她对这对夫妻的了解,向来是面上功夫做得好,绝对不会让人看出自己的一穷二白。
“我有一次无意间看到他们住在文汇花园。”文汇花园是新安市著名的老小区,谁都知道这里房租低。
陈秋池哦了一声,“宋先生,我们昨天终于把方月华的手机破解了,恢复了被他删掉的微信聊天记录……”
她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定定看向对面。
年轻男人眉心迅速抖动了一下。
“你和你妻子结婚几年了?”陈秋池忽然问。
宋景福愣了愣,“五年。”
“宋先生,要不你来讲一讲,我们在方月华手机上发现了什么?”
-
事隔多年,接到方月华电话时,宋景福非常意外,同时伴着遥远记忆的恶心从心底猛一下翻腾出来,彼时他正在陪妻子做取卵手术……手术门刚打开,妻子躺在病床被推了出来,他听到耳机里传来方月华热情雀跃的声音,“李重也会参加,她说她想见你。”
一只手下意识已经抚摸在妻子虚弱的脸上,他低垂着眼睑,“好。我去,”
后来他用鬼使神差四个字形容自己。明明可以不去的,他现在过得很好,事业有成,家庭和美,除了在要孩子这件事上略有阻碍外……
然而,李重这两个字,像可恶的咒语,从十几年前便萦绕在他的心间,它盘旋,扎根,腐蚀,哪怕早过了年少时的悸动,也能在遥远的十几年后再次勾着他去看一眼。
是的。不过想再看一眼她,一眼就行。
除此之外,他还想知道,曾经“以身饲虎”才把方月华这条疯狗赶走的人,为什么在多年后又和疯狗结婚,还捆绑在一起整整十年?
她连那条疯狗都能接受,为什么不接受他?
这些隐秘的,不能向外人诉说的想法,在那通电话后,极度霸道地霸占了他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睡觉时间。他无时无刻不在琢磨这件事……直到同学会那天,他迎面看到方月华拉着李重的手,两人笑呵呵地出现在他面前,亲切地称呼他为老同学时,他才猛然反应过来,只有他还活在古老苍白且不值钱的回忆里。
几乎是一瞬间,他也恢复了成年人该有的姿态。他是同学中目前看来最成功的人,住着大房子,娶了位好妻子,事业蒸蒸日上,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
这显然是一场专门为他设计的同学会。主位坐的是他,话题围绕着他,当然付款的也是他。
他的眼神不自觉地总瞥向李重。
她完全变了一个人。
记忆里的她,总黑沉着一张脸,浑身上下笼罩着浓重的怨气。不在乎谁,也不需要谁,你说她眼高于顶也罢,不屑一顾也罢,她就是一个不会露出除了冷漠以外的表情的人。
他死缠烂打,乐此不疲,才见到李重更多的面孔。她阴冷如蛇,心冷如铁,骨血里藏着疯癫,她可以不管不顾地撬锁,跟踪,造谣,诋毁,设局,她寻找一切让她觉得有趣的事,比如热爱舔舐他的血;用自己的一根手指亲自结束她的处女时代;在他献出身体,掏出真心,期待和她顺势链接成更深刻的关系时,又无情地拒绝他……
可在这场同学会上,他发现李重变成了一个普通女人,一个符合社会规训和人们期待的普通女人。她对谁都保持着恰当的温柔,舒适的尺度,不呛人,不怼人,不怨人,不刺人……那些油里油气的男同学们说出来的话连他都听不下去,可她依然可以笑着应对两句,那些女同学们陷入“老公长老公短”的絮絮叨叨中,她也能插两句话。
这不该是她啊。她应该跳起来啪啪把那些开恶心玩笑的男人们打得满地找牙,应该在女同学们张嘴说话的时候嘲讽她们没了男人活不了,然后冷笑离场。
她没有。她恰到好处地融入其中。若有同学提及她小时候的冷傲和孤僻,她则轻描淡写地说那时候不懂事。
这叫不懂事吗?
-
方月华也变了。或者说他修行更高了,用和煦的言谈和端正的气质掩饰了他疯狗的本体。宋景富以为这狗男人会在他面前洋洋得意,结果见了他还是一副掏心掏肺的老大哥模样,压根忘了当年就是他摔死了他的“黑白配”,就是他把他关在郊外的汽修厂里。
其实在同学会前,他便找人调查了这对“奇怪”夫妻。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方月华早都破产了,全靠李重养着。夫妻两个欠了一屁股钱,虽然欠的钱在他看来不过是九牛一毛。两人住在一个又破又旧的小区,李重则在一个设计院上班,忙得要死要活才挣一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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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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