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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日期的推进,中北拉力赛进入到了最魔鬼的马拉松赛段。
连续四十八小时无营地无后援补给,总赛程将近两千公里,需要在野外扎营,这对于常规组别的车手来说是极为苛刻的考验,对于无后援组的车手而言也同样是难事。因为他们在前期比赛中付出的精力和体力更多,来到这里个个都到了负荷的极限。
这已经不是对车技与能力的考验,而是意志力的最后比拼,甚至还要去博运气。
明霆的骨裂伤势比起前期好上许多,但仍旧需要用绷带死死缠紧,才能叫颠簸的车上最大限度避免阵痛。这样一来,他的手臂被勒得青紫,血流不通,炎热的环境下时常会觉得手掌冰冷麻木。
骨折的经历在大脑中的记忆很新,对于这个身体而言却是十几年前的事,理应恢复得很好才对,可明霆却总是觉得自己的身体不该这么脆弱,稍稍有个磕碰都能受伤,看来人到了一定的年纪是愈发不中用的。
三十岁,人类生命长河中无比黄金的流域,既拥有对世界一定的认知,同时也还兼备富强的身体。明明正是在社会中激流勇进的年纪,可是对于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来说,三十岁的身体同自己的认知比起来,是象征着衰老的。
都说人无法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悟,明霆却在经历这一遭奇幻旅行后渐渐地意识到,那些百无聊赖走街串巷伤春悲秋的点滴似乎有着格外明艳的美好,只是他当时怎么没有发现呢?
他坐在砂石地上靠车休息,目之所及之处,除了风蚀残岩枯树滚草一无所有。时间在这里如同被遗忘一般,他夹在混沌的时间流里不禁思考,自己到底是想留在这里,还是想回到过去呢?
明霆对自己的伤情按下不表,咬牙坚持,夜里换绷带时候不小心被周梦勋瞧见了,本想躲避,周梦勋却拉过他,默默地为他处理。两个人仿佛形成了某种精神默契,只有晚上能碰个面,白天各跑各的,不出两个赛段,周梦勋便把之前等明霆所浪费的时间追了上来,重新回到组内第一。
别人难如登天的事情对他而言好似摧枯拉朽,连明霆都不禁感叹,这个世界还真是不公平。
至于自己——明霆只想着顺利完赛,做自己能力范围能的极限,这便是他最大的坚持了。
马拉松赛段出发的清晨,天气很好,没风,空气干扑扑的。
周梦勋一早便发车了,明霆习惯了这样的节奏,跟周围的车手聊着天,等候着自己的发车提示。
然后就是一直开,一直开,如同大海上的一叶小舟,在每一处沙坑,每一个刀梁,每一个都有可能被黄浪吞没的漩涡中披荆斩棘,腾空破浪而行。
途径每一个打卡点,明霆都会留意观望一下,非要听到周梦勋已经离开的信息才算放心。他的内心很复杂,虽然知道周梦勋理解了他的意思,却还是担心周梦勋反悔。之前跑MRC的比赛,他在场边看到的周梦勋是一个样子,现在在这无人区里,看到的周梦勋又是另外一个样子。
随着深入接触,他开始发觉周梦勋似乎只是表面意义上的“天才车手”。实际上,这个人对于胜利的执着与渴望是与常人不同的。周梦勋曾解释过自己不断追求冠军的动力是金钱,明霆信过,现在翻出来再想,实在是漏洞百出。
一个不缺钱的人犯得着为了钱去豁命吗?一个身经百战的职业选手,会把比赛当儿戏,说放弃就放弃吗?
比起眼前成熟的周梦勋,明霆最熟悉的还是昨日那个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两个形象一相对比,明霆悚然发觉,这个人的眼神是没有变过的。
不论是对其他事物那种提不起兴趣的样子,还是看自己时另外一副神态。
他真的如自己所说那样,从高中时就喜欢自己吗?到底为什么呢?明霆脑内一阵酥麻,咒念自己该死,竟然在比赛时心猿意马去想这些杂事。当务之急是要趁着天黑之前找到和周梦勋约定好的坐标营地,不然的话自己就真的要幕天席地了。
天光渐渐暗下去,地上看不清楚车辙印,明霆照着路书走,在一个岔路口停下来核对了半天都无法确定方向,兜兜转转之后又回到了原地。这种鬼打墙的情况在拉力比赛中不算新鲜,照理说多走几圈总能有新发现。
明霆走一段停车继续找路,可这一次,他发现刹车响应在逐渐衰弱,这令他心绪大乱。真要跑起来,车速那么高,刹不住不是要人命?他趁着车速还没提升,连忙降档滑行一段,靠着沙子阻力停稳,而后下车检查。逐渐接近的现实令他胆战心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摔车不少,溅起的石头好巧不巧磕绊进车里割伤了刹车管,随着不断高强度使用,不知不觉间竟然有了损坏,冷冻液还漏了不少!一台还未经过大规模市场验证的越野车能够在残酷的比赛中走到现在实属不易,可这不代表明霆心甘情愿就此停下!他只恼怒了片刻,心知修好的概率不大,可还是立即决定动手试试看。
千辛万苦走到现在,不能功亏一篑!
天越来越黑,距离和周梦勋约定的预计时间也越来越近,明霆嘴里叼着手电筒照明,忍着手臂伤痛捣鼓了半天仍旧没有起色。可怕的是,他似乎真的走上了一条绝路,否则绝对不可能这么半天还没有其他车手途径。
虽然太阳完全被沙漠吞噬,气温开始降低,明霆的额头上却布满汗水,滴落在沙地上。
心中的希望之火也在逐渐冷却。
该怎么办?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难道真的要放弃吗?明霆心心念念着比赛尚未结束,可是此刻的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明霆再次尝试,刹车还是不灵。他跌落在地,茫然无措地望着天空。
天晴,星空密布,美不胜收,放做平时,他会兴致勃勃地去认天上的星座,回味着星星背后的传说。现在却没有欣赏的心情,只任由夜风吹过自己的皮肤,把汗吹干,给身体降温,变得越来越冷。
风里似乎有别的声音。
明霆意识到那声音的来处,立刻爬起来望过去,果然黑夜里有一点星光在朝着自己的方向不断移动,越来越大!明霆大声呼喊,用手电筒的光亮示意,那隆隆声音已经来到眼前。
待看清赛车拉花号码后,明霆喜出望外,来人是崔胜!
“你、你怎么在这里?”崔胜下车,与明霆激动的情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略显疲惫的脸,下车的动作迟缓,一瘸一拐的。
明霆把自己的遭遇一股脑告诉崔胜,他比赛经验为零,希望崔胜能想到一些投机法子来帮助自己。崔胜检查过明霆的赛车之后,连连叹气说:“没办法了,你这个完全坏了,得换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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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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