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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洵一怔,扯了扯嘴角,“许是方才失神,要不我重新给你做一碗吧。”
“可我都饿了……”
秦姝落的肚子很配合地咕咕叫出两声。
“那我给你挑出来。”萧洵拿起筷子,正要给她挑葱花。
却被秦姝落一把接了过来,嘲笑道:“你好笨啊,怎么还是不会挑葱花。”
她直接拿过勺子,将几颗葱花拨到一块儿,然后扔到一旁的小碟子里……却又忽然不动了。
萧洵不免问道:“怎么了?”
秦姝落眼角不自觉地留下一滴泪,她茫然地抬头,看着萧洵,轻声道:“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心好痛啊……”
萧洵立时抓紧了她的胳膊,急切地问道:“怎么回事?是怎么一个疼法……”
“就是揪得疼,不知道为什么我好难过啊……还有,你抓疼我了……”
萧洵赶忙松开手。
倒是一旁的碧书忍不住插了一句嘴,小声道:“从前宋……姑爷与姑娘分食一碗面时,最爱葱花。”
所以,姑娘每次都是把葱花扔到宋钰碗中。
这后半句话,碧书没说。
可萧洵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会猜不到这大抵和秦姝落与宋钰的记忆有关呢。
萧洵紧张的神色也是一顿,看着秦姝落半晌没说话,然后把那挑出来的一勺葱花放进自己嘴里,微笑道:“是了,我最爱吃葱花。”
秦姝落挂着泪珠看着他,萧洵抬手给她抹去脸上的泪,轻声道:“还疼吗?”
秦姝落呆呆地摇着头。
“那先吃点东西吧。”萧洵夹起面喂到她嘴边,“我待会儿再让太……大夫来给你瞧瞧。”
秦姝落点点头,乖乖地吃着面,两个人安安静静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待两人吃完面,碧书收拾了碗筷,萧洵起身想给她倒杯茶,却被秦姝落一把拽住了手,她小声道:“你是不是生气了?”
萧洵顿住脚步,深呼吸一口气才回身道:“没有,你怎么会如此以为?”
“可你以前都不会轻易不开心的,也不会这么久不和我说话。”秦姝落有些抱怨道,“你这是怎么了?好像自我醒来你都不大高兴,是不是我惹你不开心了?”
萧洵心底忽然传来一股不可名状的酸楚,原来她对待情绪如此敏感,只需一丁点不高兴不开心都能察觉到,那从前她在他身旁任他如何讨好都是一副沉稳端庄的模样也是真的不在意咯。
他咬着牙,尽可能地让自己笑得真实一点,“没有,阿落怎么会惹我不开心呢。只要你在,我便开心了。”
闻言,秦姝落脸上的犹疑才算消散,一双杏眸笑得如天上星一般璀璨,她道:“那就好。”
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萧洵扶她躺下,道:“你先歇会儿吧,才醒过来,身子怕还有不适。”
“好吧。”秦姝落躺在床上,乖乖闭眼。
张太医是在她睡醒之后才来的,再次给秦姝落把完脉之后,沉吟许久道:“能苏醒,可见体内淤血已散,太子妃的身子确实已无大碍。”
“那……她有没有可能,出现认错人的现象呢?”萧洵看着她熟睡的面容轻声道。
张太医垂眸,“嘶”了一声,“这……”
一旁的碧书也赶紧道:“方才姑……太子妃还把我认成了桃息!”
听她这么说,张太医摸了好几把自己的小胡子,迟疑了好几声,“这……嘶……”想了想又道,“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太子妃头部受到重创,又昏睡多日,醒来之后神智偶有错乱,也是可能的。”
“那她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天知道,她可不想一直被小姐错认成桃息!
话落,萧洵抬眸扫了一眼碧书,眸光冷冽,碧书只觉后脖子一凉,瑟缩一瞬。
张太医又摸了摸发白的胡子,模棱两可道:“这说不好,可能明日,也可能……这辈子都好不了。而且太子妃如今的状况,老臣以为实在不宜受到强烈的刺激,往后还是要好生将养才行。”
萧洵轻嗯了一声,然后便让人送太医出去了。他唤来冯春,吩咐了好些事儿,才将屋里的人都遣散。
只留他自己守在秦姝落床边,他紧紧握着秦姝落的手,能有此刻的安宁,也算是上天待他不薄。
秦姝落在府中养了好几日,萧洵才允许她出门走走。她如今记
秦姝落在府中养了好几日,萧洵才允许她出门走走。
她如今记忆混乱得很,常常认错人,把碧书认成桃息,把萧洵认成宋钰,前几日偶然撞上沈陵川,还喊他嘉荣哥哥,害的他都不敢轻易再来太子府,唯一不曾认错人的便是范南汐了。
偏那日,范南汐原是想来辞行的,可秦姝落却看着她的肚子,笑盈盈道:“表姐,你说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呀……嗯……要不叫念笙吧?”
范南汐抚摸着肚子的手一顿,“阿落……”
她想起当日,念笙那孩子的名字就是秦姝落取的,那时阿落因为选秀被辱一事,一直郁郁寡欢,她怀着胎也要回到盛京城,就怕这孩子做傻事,谁知后来在宴会上受刺激还是割腕了,她也被吓得早产……
后来孩子出世,阿落也被救回来了,惨白着一张脸,跪在她的床前,也不敢说话。
可她又如何忍心苛责这孩子,秦家素来子嗣不丰,南昭年岁又小,只她和阿落从小一起长大,什么疯事儿都干过,她是真心把阿落当自己的亲妹妹的,又如何忍心苛责她。
她只是握着秦姝落的手,吃力道:“阿落,给你的外甥女取个名字吧……她和你是这般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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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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